车辆所有权转移有哪些法律规定?看完你就知道
车辆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自标的物交付时起发生效力。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所有权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 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不接受或者 不解除合同的 ,标的物使用人 可以要求返还已付的款额 。
1. 车辆所有权的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第1077条:机动车、非机动车等交通工具的所有权依法由相关权利人通过转让等方式取得。前款规定的转让,不包括以买卖方式有偿转让。
2. 转让车辆的登记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 第146号)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对未过户登记的,原车主在购买该车时的所有人身份证明文件灭失,但原车主有证据证明该车曾经办理过转出登记,且档案中留有原车主的识别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办理。
3. 变更登记的办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第639号 )第二十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变动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4. 抵押和质押的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2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7次会议修正)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以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作担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履行义务的先后顺序。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 解除抵押、质押
《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二百零五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协商重新设立抵押权;未经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同意,不得处分已经设立的抵押权。
总结:在我国,车辆作为特殊动产具有不可移动性,其价值一般随着使用时间增加而不断增长。因此,对于汽车这类大件商品来说,如果发生交易行为时没有完成过户手续的话就会导致一系列麻烦事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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