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程序怎么走(如何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

(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shu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扩展资料: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条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三)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有哪些程序

您好,协议离婚的程序大致可分为以下几步:

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就财产分割、债务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冷静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五、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程序怎么走(如何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法律分析】:对于夫妻双方离婚的情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协议离婚的程序为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协议书上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确定内容,其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机关给予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对于夫妻双方在此期间没有反悔的情形,三十日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给予夫妻双方发放离婚证。对于诉讼离婚的程序,其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其准备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依据,在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可以立案的,人民法院会进行立案,并通知其夫妻双方开庭时间。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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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怎么走程序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的三十日后,需要双方亲自去申请发给离婚证。

3.审查并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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