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收入夫妻共有(法律规定)
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婚后双方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一、婚前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即使双方结婚后,婚前的财产仍然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二、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也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也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也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也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综上所述,婚后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有,但是有一些财产仍然属于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此,夫妻双方在婚后应当明确财产归属,以免发生纠纷。婚后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有,夫妻双方应该一起分享财富,共同维护家庭的和谐。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