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A股(民法典股东)

2023-02-07 六尺法务 民法典

为什么要股权质押

问题一:公司为什么要进行股权质押 原因:

股权质押融资是以取得现金为目的,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通常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的融资方式。

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问题二:为什么要进行股权质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作为权利质押的标的。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股权质押必将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融资方式。

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措施……

问题三:股权质押是什么意思 股东为什么要质押股权 股权质押是将自己手中的股份质押出去,然后融到资金,类似于抵押贷款,只是标的物不同。

问题四:股权质押需要什么手续 股权质押一般同时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和“股权转让合同”,在条件成就时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实现质权。

股权可以质押给个人,办理去公司注册地工商局。

一、股权出质登记所需提供资料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制作要求:载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名、捺印;1份;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需年检后)、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无需组织机构代码

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带上原件。无需组织机构代码。质权人为个人,提供第2条所述材料。

5.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要求:(1)粘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由质权企业、出质人签名或加盖骑缝章,无需企业法人签名授权,1份);(2)载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

7.现场打印出质企业股东出资证明书(1份);

8.股权(出质)合同1份;

备注:

1.“股东出资证明”工商局打印原登记注册时提交的文件;

2.出质属于“企业变更注销”项目;

3.审核完毕,打印“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一般无需缴费。

二、质押约定的条件成就后,股权转让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2 、股权转让协议必须明确:

(1)如何转让

(2)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3、 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选举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4、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交割单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及交割合同;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

6、新股东身份证原件;

7、 股东选举董事、法定代表人决议;

8、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9、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10、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报告;

11、新股东承诺书;

12、新法定代表人照片、简历

13、原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4、 新股东身份证明,非当地户籍的需要暂住证,法人股东需要经工商局签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5、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最后建议事前自己或者委托专业人员作必要的尽职调查然后制定相适应的文本较好。

问题五:股权质押要办哪些手续 需要专业的证券从业资格评估公司来评估价值,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登记的问题

我国《担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以公司股权进行质押区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了不同规定,即: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根据上述规定,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经向中介机构(亦可称之为“与出质人和质权人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后,该股权质押合同才始得生效,而且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该股权质押的事实一般还应该由出质人在公告中予以披露,社会公众也可以通过向证券登记机构查询的方式获得该股权质押的情况,从而使该股权质押的事实为社会公众所知悉,进而使该股权质押具有相当的公示力和公信力。这样,就完全可以起到防止出质人在质押期限内将该股权非法转让或者将其重复质押给其他人的情况发生,从而为质权人能够顺利实现质权提供了非常有力的保障。[2]

但以登记作为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仍存在以下问题:

登记是质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所引发的第一个问题是,这一规定对债权人是很不利的。因为如果质押合同无效,债权人最多只能要求出质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债权还是没有保障。但是如果登记是质权生效的条件而不是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则对债权人就有利多了。因为如果是由于出质人的原因而没有办理质押登记或者出质人拒不办理或协助办理登记手续,则债权人就可以起诉出质人违约,从而要求出质人承担违约责任,甚至可以要求法院强制出质人协助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这里涉及到物权变动的一个根本性原则――原因(合同)与结果(物权变动)相分离的原则。我国现行法律对物权变动中的原因与结果的关系似乎应该采取更为科学的严加区分的态度。这样,既有利于债权人保护,也避免滋生纠纷。民法典草案的第296条改正了《担保法》的这一错误,该条明确指出:“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时起设立。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权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簿之时起设立。”因此,登记是质权生效的条件而不是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加强了对债权人的保护。

目前在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实践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股权质押登记的渠道不畅。在现阶段,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非所有的上市公司流通股都可以办理质押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以其自营的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和证券投资基金券办理质押贷款登记,自然人及综合类证券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持有的上市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票尚不能办理质押登记。但是质押是质权人与出质人协商的结果,如果自然人及综合类证券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以其持有的上市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出质,债权人也接受了这种出质,根据民法意思自治的原则,这种质押合同应当是有效的。但是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应当经过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后,质权才能成立。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法定的也是唯一的办理上市证券登记业务的机构,如果它不办理这样的质押登记,无异于堵塞了订立质押合同的双方办理质押登记的唯一渠道。这样就造成了一个两难的局面,一方面法规要求质权必需登记才能设立,另一方面,法规又不允许唯一的法定机构办理登记,这无疑是十分荒谬的。这样的结果违背了同股同权的法律原则,也阻碍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的稳定。因此,无论是A股还是B股,......

问题六:终于有人把什么是股权质押说清楚了 股权质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一般观点认为,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

经邦郑重指出,判断股权质押的标的,要从事实上来判断。

首先,当股权出质的时候,出质的究竟是什么权利呢?无论出质的是财产权利还是全部权利,权利都不可能向实体物那样转移占有,只能是通过转移凭证或者是登记的做法来满足。因此究竟转移了什么,我们从设质的活动中无法辨明,但可以从质权执行进行考察。

其次,当债务清偿期届满,但是设质人无力清偿债务,就涉及到质权执行的问题。《担保法》对于权利质押的执行没有规定,但允许比照动产质押的一般规定。对于动产质押的执行问题,《担保法》[1] 第71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因此权利质押的质权人也可以与出质人协议转让质押的权利,或者拍卖、变卖质押的权利。

无论协议转让质押的股权还是拍卖、变卖质押的股权都会发生同样的结果,就是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否则受让人如果取得的是所谓的财产权利,但是既没有决策权,也没有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而这些权利却由一个与公司财产都没有任何关系的当事人来享有,这不是非常荒谬的吗?因此这也就反证出从一开始设质的就是全部的权利,而不是仅仅为财产权利。因为一项待转让的权利如果开始就是不完全的,但是经过转让却变成了完全的,这是不可能的。有作者亦指出,作为质权标的的股权,决不可强行分割而只能承认一部分是质权的标的,而无端剔除另一部分。

再次,当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出质股份时,实际上就已经蕴含了允许届时可能出现的股份转让,其中包括了对于公司人合性的考虑。中国《担保法》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于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而《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和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比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设质也应当分为两种情况,其一质权人为公司的其它股东,此时以公司的股份设质无须经过他人同意。其二,当以公司股份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设质的,则应当需要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因为如果届期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质权人就可能行使质权,从而成为公司的股东。鉴于有限责任公司一定的人合性,需要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公司股东的过半数同意,就意味着实际上公司股份的设质是不与公司的人合性冲突。

最后,从观念上来分析,传统的观念以为公司的股份的设质仅仅包括财产性的权利,这是将权利孤立地进行分割。实际上在市场经济中的交易主体是不可能如同法学家一般将权利分割成诸多部分,并且进行考虑。另外,假如真是只能转让财产性的权利,那么这种设想必然会在质权执行时产生纠纷,从而与民法定分止争的社会功能相冲突。所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的标的应该包括全部的股东权利。

问题七:股权质押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 股权质押的时候需要注意:

(一)严格审查出质人的资格。新公司法出台后,有限责任公司在出资范围、出资期限、股权出质和股权转让方面与旧公司法有了重大变化,公司本身的自治范围扩大,因此,严格审查出质人出资情况、公司章程对股权出质和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等都成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的前提。

(二)审查股权出质的合法性。首先,《公司法》和《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都严格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其次,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发起人股份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的股份在法律上都有一定的限制转让的规定,因此,在股份限制转让期间,该部分股份是不能设定质押的。对外商投资企业而言,其股权出质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未经一致同意则不能出质;并且,其股权出质范围只能是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三)应合理评估股权价值。从上述案例就可以看出,对股权价值的合理评估成为质权实现的一个重要因素。质押合同签订之前,债权人就应当对质押股权进行全面调查和合理评估,正确判断出质股权的担保价值,特别对公司的或有债务应有充分的认识和判断。另一方面,本案中直接以持有的债务人股权作为质押并不能增强对债权的担保,因为债务人本身就以公司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对债权人提供了一种偿债保证,而股权的价值也依赖于公司法人财产的盈利。

对债权人而言,股权的价值并不能超出公司法人财产的价值,因此,以债务人股权提供质押并不能增加对债权的担保,这种股权出质对债权人而言是没有价值的(当然债权人以投资和并购为目的的除外)。

(四)完善质押合同。股权出质过程中,仅仅只限制了股权的转让。但质押人可以通过增加负债、对外借款、抵押或低价转让资产等各种形式实质性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债权人为保护自身权益,应在质押合同中增加对质押人行使股权的监管,甚至对公司的重大财产处置和重大负债行为都应作出严格限制。

(五)及时办理审批手续。以上市公司股票出质的,应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质押的,应经审批机关批准、登记机关备案,质押合同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生效。

问题八:股权质押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 答:可以,但是你需要看一下公司章程。理由如下:

1. 直接的法律依据:股权出质的唯一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物权法》没有规定股权出质在质权设立时必须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 手续的法律依据:根据《物权法》,股权出质需要到工商局办理质押登记,质权自登记时生效,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规定的办理股权出资登记时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中,不需要提供其他股东的同意函,即可办理。

3. 实现质权时的操作:设立质权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但是实现质权时,便会发生股权转让,该等股权转让应当适用《公司法》对于股权转让的限制,但是完全不用担心,不知道你是质权人还是质押人,举个例子,如果你是质权人,对方的股权如果质押给你了,是必须拍卖的,此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但是不用担心,最高法院对强制拍卖一方股权时与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如何兼容的问题早有规定,法官们这种问题处理了二十几年了,没有问题的。

4. 法律上可以,不代表一定可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一切事务,公司章程拥有最高的规定权限,你需要查看公司章程,看看公司章程对股权出质有无特殊规定或限制,如有,需要遵守。另外,公司历史上是否存在限制股权出质的股东会决议,如有,也要遵守。但是,这个可能没有办法考证,但是如果你是质权人,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在质押协议中保证“出质人签订、交付和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出质人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或其他公司内部授权文件的规定,也不会违反公司作为一方的或者公司或公司财产受其约束的任何协议或其他类型文件的约定。”

问题九:公司股东为什么要质押股份 获得资金进行别的投资或

投入别的项目

就是理解为拿股票抵押借钱用

问题十:股权质押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股权担保应该是质押方式。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在于: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民法典A股(民法典股东)

民营上市公司债务违约频现该怎么解决?

上市公司出现债务违约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9-2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招商证券交易系统“崩了”

招商证券交易系统“崩了”

招商证券交易系统“崩了”,全国有100多家证券公司,但每一家的交易系统都不太一样,还有一些故障演练平台。很多券商尤其是大券商,对于这类故障演练是很重视的,招商证券交易系统“崩了”。

招商证券交易系统“崩了”1

券商的IT系统,不是用金钱来检验的,而是由用户来检验的。

2022年3月14日上午,有众多投资人在社交平台上反映,招商证券的交易系统崩溃,“买不了,卖不出,也无法撤单”。

午间,有媒体致电招商证券,招商证券方面回应称,“集中交易系统所有交易委托都已实时传送至交易所系统,但是由于成交回报处理延迟,部分客户在客户端未及时收到成交回报信息,撤单交易受到影响,给客户带来的不便,公司深感抱歉。目前公司正在加紧修复,问题已经有所缓解,系统其他功能正常。”

而据投资人在社交平台上晒出的交易软件截图,招商证券发布了一则《公告》,该《公告》称,“因网络问题,招商证券平台将于2022年3月14日12:00-3月14日23:59进行系统维护,期间开户、资产查询等服务暂停。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由于交易系统出现问题发生在交易时间内,叠加近期A股市场出现的回调,周一早盘上证指数与深证成指均继续下探,部分无法交易的投资人因此在社交平台上呼吁招商证券对其损失进行赔偿。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因交易系统或网络出错导致交易失败,这一风险早就被券商纳入考量,并在开户阶段就会对投资人进行相关风险提示,其损失只能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事实上,招商证券官网“个人客户-开户交易指引-风险揭示”一栏就对上述情况进行了风险提示。

该公司《证券交易风险揭示书》显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火灾、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证券交易系统的瘫痪;

证券营业部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也可能导致证券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这些都会使您的交易委托无法成交或者无法全部成交,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同时,该公司《网上委托风险揭示书》第一条也指出,“甲方(投资人)已详细阅读本章,认识到由于互联网是开放性的公众网络,网上委托除具有其他委托方式所有的风险外,还充分了解和认识到其具有以下风险:由于互联网数据传输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

而在上述事件发生前,招商证券在整个行业内一直是积极拥抱数字金融的典型。该公司2020年年报显示,“(公司)坚持科技引领,大力推动数字化转型。

2020年信息技术总投入9.94亿元(包含人力支出),同比增长52.22%。金融科技创新基金全年立项43个项目,立项金额近1.6亿元,为投资研究、财富管理、客户服务、运营管理、风险管理全面赋能。

基于云原生的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上线‘新一代统一柜面系统’,打造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的柜面业务办理流程,推进运营集中。深化中台能力建设,大力推进数字员工应用,推动数据资产化与产品化,构建BI(Business Intelligence)经营分析支持管理决策”。

9.94亿元的信息技术投入,占到了招商证券母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的7.33%。

此外,招商证券的官网曾披露,2019年8月,在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2018年度深圳市金融创新奖和金融科技专项奖评选中,招商证券自主研发的xFrameworks技术框架荣获深圳市金融科技创新奖三等奖,并获30万元奖金。

xFrameworks是招商证券信息技术中心自主研发的企业级应用开发框架,支持证券公司系统建设自主研发全流程工作。其包括可视化开发平台Athena、统一接入平台Hermes、微服务业务中间件Zeus等5个组件,分别提供快速构建应用、为业务系统提供稳定可用的统一接入入口等能力,能够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快速响应业务需求,支持业务创新。

这种对于数字金融的重视,以及舍得下血本进行信息技术改造的战略规划,与该公司管理层的专业背景、从业经历或许不无关系。

招商证券总裁熊剑涛毕业于南京邮电大学与华中科技大学,取得了通信工程专业工学学士与自动化仪表与装置专业工学硕士学位。他本人曾任招商银行信息中心副经理、公司电脑部经理、电脑中心总经理、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技术总监等。2017年5月至2018年12月,熊剑涛任招商证券首席运营官,2018年12月任招商证券总裁。

但是,最终,券商的IT系统不是用金钱来检验的,而是由用户来检验的。

招商证券交易系统“崩了”2

3月14日上午,招商证券因交易系统出现故障引发热议,“招商证券崩了”话题一度冲上微博热搜。

招商证券相关人士回应界面新闻记者,今早开盘后,招商证券所有交易委托都已实时传送至交易所系统,但是由于成交回报处理延迟,部分客户在客户端未及时收到成交回报信息,撤单交易受到影响。

他表示,对于给客户带来的不便深感抱歉。“目前正在加紧修复,问题已经有所缓解。系统其他功能正常。”

一位使用招商证券交易的资深A股投资者向界面新闻记者反映:“下午,招商证券APP整体体验感觉好了一些,成交更快了一些,但还没有完全恢复,还有延迟,撤单什么的也没有反应,此外APP老是登陆不上。等到收盘后就可以登录上去了,也比较顺畅。”

广州市量化基金创始合伙人成书新告诉界面新闻,全国有100多家证券公司,但每一家的交易系统都不太一样,还有一些故障演练平台。如果是在短时间内,忽然出现很高的且无法承受的访问量,就会造成系统崩溃。所以很多券商尤其是大券商,对于这类故障演练是很重视的,且相关投入也会比一般券商要多。

成书新指出,宕机事件确实可能影响到了股民的操作。比如说想买,买不进,最后股价上涨;或者想卖,但是没有及时顺利卖出,股价下跌;或者说刚好挂了单,拟定到一定价位成交,突然觉得这个行情并不符合预期,此时想撤单又撤不掉。

一位资深机构人士向界面新闻记者分析指出,越是大券商,系统越复杂,越容易出问题。一般交易系统开发就像不断盖楼,老楼上面搭新楼,而不是推倒重建。发现一个问题,就修补一个问题,但可能导致其他地方出问题,最后就很难找到所有问题。他认为,类似招商证券交易系统崩溃大概率是偶发事件。

事实上,投资者可能会更关注后续赔偿的问题。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投资者与招商证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招商证券有保障投资者自由交易的合同义务,如果投资者因招商证券的原因不能自由交易,应视为招商证券违反了合同义务,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不过,实践操作中,该类诉讼的难点在于两方面。一方面,投资者需要证明其恰好因本次故障产生损失,这要求投资者有较高的举证能力;另一方面,招商证券有可能在各种电子文件中通过声明的方式免除其因技术故障产生的法律责任,这种“免除”条款是否有效,需要结合条款的具体描述、发布时间等等予以具体判断。

太琨律创始合伙人、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特邀研究员朱界平律师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用户注册并使用平台交易软件,该行为本质上属于用户与平台签署了使用合同,具体到证券交易平台来说,证券的挂单交易本质上属于一种委托法律关系。

他指出,该关系是有偿的。用户的义务为支付佣金,平台的义务为完成用户的交易挂单。而平台系统出现问题导致用户无法挂单,或者挂单后无法撤回,属于平台方未完成合同义务,形成违约。

在朱界平看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朱界平认为,根据上述法律条文,平台方应该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对于具体的赔偿金额,朱界平强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以及《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如有约定,平台方应赔偿约定数额,否则,按照交易正常发生用户可获得利益数额确定平台方应赔偿的金额。”朱界平补充道。

招商证券交易系统“崩了”3

今日早间,微博上“行程码崩了”占据热搜第一的同时,“招商证券崩了”也成为话题。有网友称“招商证券系统买不了、卖不出、撤不了”,“一个小时都没有能解决故障”。有网友称:“问了客服,说是深圳总部系统故障”。

截至收盘,招商证券跌1.88%,报14.58元/股。

招商证券回应:问题已经解决

沪深两市开盘后,陆续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反映招商证券交易系统出现系统故障,包括交易页面无法成交,无法撤回等问题。三百多万粉丝的大V也提到招商证券,称卡BUG卡30分钟还没解决问题。

临近中午,招商证券之后正式回应称:“今早开盘后,招商证券集中交易系统所有交易委托都已实时传送至交易所系统,但是由于成交回报处理延迟,部分客户在客户端未及时收到成交回报信息,撤单交易受到影响,给客户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抱歉。目前我们正在加紧修复,问题已经有所缓解。系统其他功能正常。

中午12时左右,据澎湃新闻,招商证券证券事务代表称,早间交易系统出现问题,目前问题已经解决,功能已经可以实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20年7月,曾有发生过招商证券APP宕机至少15分钟。彼时,招商证券表示,公司关注到有客户反映交易遇到问题,立即进行了全面排查,但未发现交易系统问题,系统全天运行平稳正常。

记者注意到,招商证券为了解决突发故障,在其官网下方标明:我公司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招商证券"、手机APP"招商证券"为客户提供7*24小时服务。

当上述某一平台或交易方式出现临时故障或其他突发情形的,敬请换用其他平台或方式进行操作,或拨打客服热线95565寻求帮助,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竭诚为您服务。

另据了解,深圳多家券商均已提前针对IT等重要岗位进行了部署,也有券商技术部门人员连夜前往机房驻守,以保障当前深圳疫情防控政策下的信息系统安全。

金融终端交易系统崩溃并非是新鲜事,投资者最为关注的问题是由此造成的损失何人赔偿?

2021年10月28日,同花顺网络“崩溃”,交易数据无法显示,“同花顺崩了”等话题也冲上当日热搜。当日晚间,同花顺就发布公告称,收到了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2021年12月29日,东北证券APP在开盘10分出现交易故障,“东北证券崩了”一度登上微博热搜。东北证券随后回应称,12月29日上午,公司交易系统部分功能出现短时故障,经过紧急处理,上午10点13分左右故障排除,系统恢复正常。

2019年时,华林证券因部分互联网渠道交易系统中断,影响客户正常业务办理,证监会曾就此向华林证券出局警示函。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都有哪些?

一、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案

这是金融领域一起触目惊心的腐败大案,赖小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原董事长,2021年1月5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和重婚罪判处赖小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侵害英烈名誉、荣誉刑事第一案

中国西部边陲,喀喇昆仑高原,2020年6月,外军公然违背双方协定,悍然越线挑衅。陆军某边防团团长祁发宝带领几名官兵据理交涉,遭到了对方的暴力攻击。面对数倍于己的外军,祁发宝和战友们与对方展开殊死搏斗,誓死捍卫祖国领土主权,祁发宝身负重伤,营长陈红军以及战士陈祥榕、肖思远、王焯冉英勇牺牲、以身殉国。

三、“10·18”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

一个电话、一条短信,或冒充客服退货退款、或冒充公检法人员威吓哄骗、一次“中奖”带来了一连串陷阱、甜言蜜语背后暗藏着凶险的“杀猪盘”,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套路层出不穷,屡打不绝。电诈“毒瘤”、民之公敌;铲除公害,民之所盼。

四、百香果女童被害案

这是一起让人不忍重提却又难以释怀的侵害未成年人凶案。广西钦州灵山县小学生杨晓燕,遇害时年仅10岁,人们痛惜地把她叫做“百香果女童”。正义不可缺席,罪刑终有法定。2020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杨光毅强奸一案调卷审查,经过近6个月的依法审查,2020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指令广西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

五、中国证券集体诉讼第一案

2018年10月16日,一篇揭露康美药业货币资金造假的文章出现在网上,康美药业股票当天盘中触及跌停,之后连续三天跌停,市值腰斩,数万名股民血本无归、欲哭无泪。2021年11月12日,随着广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法槌敲响,长达近三年的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当庭宣判,康美药业等相关被告承担投资者损失总金额约24.59亿元,赔偿金额之高创下了国内A股市场同类案件之最。

六、民法典“自甘冒险”适用第一案

2020年4月20日,当时70岁的宋某与其他球友在北京某公园内进行羽毛球三对三比赛,激烈较量当中,周某杀球进攻、大力暴扣,宋某伸手举拍,防守未果,当场被羽毛球击中了右眼。

七、“人脸识别”第一案

“扫码”与“刷脸”现在已经是日常生活中的常态。2019年4月,浙江杭州市民郭兵花费1360元,购买了一张杭州野生动物世界“畅游365天”的双人卡,并确定以指纹识别方式入园游览。同年10月,园方将指纹识别升级为“刷脸”入园,并要求用户录入人脸信息,否则将无法入园。“刷脸”认证在大多数人看来就是对着手机点点头、眨眨眼的事儿,但郭兵认为人脸信息属于高度敏感个人隐私,野生动物世界无权采集,不接受人脸识别,要求园方退卡。园方则认为,从指纹识别升级为人脸识别,是为了提高效率。双方协商无果,郭兵一纸诉状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告上了法庭。

八、吴春红申请再审无罪赔偿案

2020年4月1日是吴春红永生难忘的日子,这一天他被宣告无罪释放,从开始被羁押服刑到重获自由之身,已经过去了整整5612天。

九、种子套牌侵权纠纷案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党总书记强调,要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

十、绿孔雀预防性保护公益诉讼案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绿孔雀,名列《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目录》,极度美丽而又极度濒危,野生绿孔雀已经绝世独立、难得一见。这段珍贵的影像拍摄于:云南绿汁江河谷。这里是中国最后一片完整的绿孔雀栖息地。

股票质押是什么意思

控股股东质押股票指占有公司表决权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以上的股东以股权为质权标的质押出去,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新民法典如何处理激励股

(一)直接通过定向发行方式实施直接通过定向发行方式,意即挂牌企业直接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等不超过35人或上述人员成立的合伙企业直接发行股份,在经过董事会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股转公司备案、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等程序后即算完成。

(二)参照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规制定具体方案参照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规制定具体方案,意即通过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方式实施,并设置了相对完整的实施条款,以期达到长期激励的目的。

一、好心要做成好事

创业企业做员工激励股权,初心是团结、激励员工参与创业,分享企业成长收益。但是,我们也看到,有的创业企业在花费时间、精力、金钱,实施全面、具体的员工激励股权方案后,创业团队反而散了,硬是把喜事办成了丧事。

自视过高是人的天性,比较后产生失落是人之常态,期权分配不公则会火上浇油。因此,期权分配应考虑员工真实贡献,让大家至少感觉公平。在核心创业团队之外,期权分配尽可能保密。事先与员工思想沟通,预预热,暖暖场,让员工感觉到创业企业对他所做贡献的肯定和认可,也让员工理解创业企业对他长期共同参与创业的预期。

二、 慎重发放

知道大多数药物无效,才称得上是好医生。激励股权,也不是一激就灵,须慎重发放。请考虑:

1. 发放对象

有的创业者看多了明星企业全员持股的传说,也想依葫芦画瓢。

期权是对未来的预期收益。对于大多数普通员工而言,“初创”企业的激励股权对他们太遥远,看得见的价值有限,激励作用也就有限。大家又都有买车、买房、养娃的现实需求,给他们发看得见摸得着的工资和奖金,比发激励期权来得实在。只有那些有长期创业心态,愿意从低点做起,真正能将墙上画做成手中饼,对公司有实际贡献价值的员工,才考虑发激励股权。

2. 慎重搭结构

对于将来是搭境内结构还是境外结构不明朗的企业,请考虑由核心创始股东代持激励股权。如果一上来就在境内设立员工持股公司,公司最后实际采用的又是VIE结构,境内员工持股公司结构就白搭,得折腾一遍推倒重来。

3. 发放节奏

预留的激励股权池别一次性发放完毕。比如,可以考虑逐年逐批按照4:3:3或5:3:2的节奏发放。

三、黑脸红脸:员工预期管理

纠纷的深层次原因,很多源于心理预期与现实结果之间反差产生的失落感。因此,对员工应避免过度承诺,导致员工对激励股权产生不切实际的预期。

律师主要唱“黑脸”,给员工提示激励股权可能会面临的问题。比如,律师可以敞亮地提示员工,激励股权可能是画饼,可能是墙上挂的美女图。但是,大家一起努力把公司事业做起来时,墙上挂的美女才能变成自家炕上的媳妇,激励股权才有实实在在的价值;发放激励股权是基于公司对员工长期参与创业和价值贡献的预期,因此会和服务期限挂钩,会有兑现安排与员工离职时的期权回购安排;境外结构下,员工上市前行权会受到限制等。

创业者主要唱“红脸”,给员工讲讲企业理想和愿景,给员工鼓劲、打气。

员工对创业企业正反两方面情况都有心理准备和预期,可以减少期权纠纷。

四、专业人士把关

凡是涉及创业企业股权的问题,都是重大问题。期权不仅和股权相关,还和团队建设相关,无疑是创业企业的重大事项。

因此,创业者们至少请专业的创业投资律师朋友帮忙看看、把把关。把把关的成本,也可能是喝喝茶,聊聊天,多个朋友。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海报

上一篇 民法典四点(今日说法民法典第四集)
下一篇 启用民法典(民法典正式启用)

长按图片保存到手机

民法典A股(民法典股东)

为什么要股权质押 问题一:公司为什么要进行股权质押 原因: 股权质押融资是以取得现金为目的,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通常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的融资方式。...

正在为您获取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