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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方案(个税改革方案和已完成)

2023-02-05 六尺法务 侵权

个人所得税改革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在于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3500元调整为5000元。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式是: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月工资5000以下的不用交吗?

月工资5000以下的不用纳税。

个人所得税(Individual Income tax),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等。

1.最新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1年6月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免征额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2018年10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税法授权国务院制定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5]

2020年7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税预扣预缴方法。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减轻当年新入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阶段的税收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就完善调整年度中间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等人员有关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事项发布《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公告称,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2、折叠税法调整

2003年10月22日,商务部提出取消征收利息税,提高个人收入所得税免征额等多项建议。

2005年初, 广东财政再次对个税免征额提高进行调研,以便为中央尽快出台税改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2005年07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2005年08月23日,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首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2005年10月27日,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免征额1600元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007年6月29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正。

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2008年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2010年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同时,将现行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3%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2012年7月22日,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准备在2012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此前业内一直呼吁的综合税制有望在未来实现。

2015年2月在经过多次研讨后,个税改革方案已初具雏形,财政部最快有望在明年年初将改革草案上报中央。“提低、扩中、调高”成为基本的改革思路和方向。[1]

2017年3月,财政部部长肖捷表示,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正在研究设计和论证中,总的思路是个人所得税改革从中国实际出发,实行综合与实际相结合[2]。本轮个税改革总体设计方案:以走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税收体制为目标,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部分收入项目,实行按年汇总纳税,同时适当增加二孩家庭教育支出等与家庭生计相关的专项开支扣除项目。另一方面,财产转让等方面的收入所得项目继续实行分类征收[3]。

2018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式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得到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4]10月1日,个税起征点拟调至每月5000元。

2018年7月1日起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可享优惠。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 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2018年8月29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该草案。新个税法拟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拟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

2018年8月31日,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多项支出可抵税。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2019年1月1日起新个税法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6]2019年1月1日,个税APP专项扣除功能上线, 即日起可填报相关信息。

2019年2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回应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纳税记录有关问题,个税零申报并不影响纳税记录连续性。

2020年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申请退税是权利,可以放弃退税,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需要补税的请2020年6月30日前补缴税款,否则将面临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8]

2020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就完善调整年度中间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等人员有关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事项公告内容如下︰

一、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二、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三、符合本公告规定并可按上述条款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申明并如实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或承诺书,并对相关资料及承诺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资料或承诺书,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需留存备查。

四、本公告所称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是指自纳税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职时,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未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过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

3、征税对象

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境外人士获取中国境内所得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一览表

2019年关于个税改革方案专家解读

专家聚焦个税改革

“不能只盯工资薪金要统筹考虑”

“简单地提高起征点是不公平的,一个人的工资五千块钱可以过日子过得不错,如果还要养孩子,甚至还要有一个需要赡养的老人,就非常拮据,所以统一减除标准本身就不公平,在工薪所得项下持续提高减除标准就不是一个方向。”昨天,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的新闻发布会上,谈到了个税改革的问题。

,我国实现个人所得税收入为8618亿元,同比增长16.8%,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我国税收体系中的第四大税种。针对个税改革的问题,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热烈讨论,舆论积极探讨,观点激烈交锋,就像楼继伟部长说的,“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这个事情很复杂”。

关键词改革呼声

让老百姓有更多获得感

要不要个税改革?几乎所有声音都指向尽快改革,而且关乎老百姓的获得感。

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指出,2011年,我国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每月2000元上调至3500元,此后的四年里,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上涨8%以上,个税起征点却一直“岿然不动”。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赣县五云镇镇长明经华和普遍工薪阶层一样表示“压力山大”,她认为,在公务员工资和企事业单位工资调整以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也应该随之上调。“实际上物价上涨,各方面生活成本也高了,标准不提高的话,对于我们这种基层的人来说还是一个很大的压力”。报道明确期待个税改革早日落地,让老百姓有更多获得感。

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援引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的建议,未来的综合税制征收还要继续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总体来说,就是保证中低收入阶层减轻负担,让高收入阶层多纳税,特别是富人要多纳税,通过调节使高低收入之间的基尼系数有所缩小。

《证券日报》援引全国人大代表、美的集团党委书记、副总裁袁利群的观点指出,税收是一个再分配的手段,通过这样的个税改革,员工所得收入有了增加,也有利于消费的拉动。

关键词综合税制

以家庭为单位征个税

“十三五规划”指出,“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舆论也契合这一大方向,即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

《中国之声》首先“科普”了何为“综合税制”——分类税制是我国目前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综合税制则考虑了纳税人的家庭负担,将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接着,援引全国政协委员张国俊的说法,“很多发达国家有很多扣除的费用,比如说孩子的教育费用、商业保险、医疗费用可以扣除,甚至你搬家的费用都可以扣除,还有很多扣除项目。咱们国家现在很多都不能扣除,这个不合理”。

《劳动报》的报道中,全国人大代表樊芸举了一个上海的例子。一位白领年收入为35万元,在上海处于中上水平。但是,妻子因身患癌症,女儿刚刚考上研究生。这位白领每年要交64940元的个人所得税。如果以家庭计算,其全家年收入平摊到每个人身上,人均年收入还不到12万,每人每月交税690元,一年能节省4万余元。据其了解,在妻子患病后,这位白领每月收入几乎全部用于治疗,成了名副其实的“月光族”。

关键词起征点

是否可以提到

每月5000元起征?

如何个税改革?大部分的声音都指向提高起征点,且大多数都认为每月5000元是一个合理的数字。

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全国人大代表翟友财建议,随着房价、物价不断上涨,目前每月3500元个税起征点已经明显偏低,提到每月5000元较合时宜。

据《信息时报》报道,全国政协委员、华工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沙振权,今年两会提案是《减税收削预算确保供给侧改革取得实效》。他认为,供给侧提供了价格适宜的优质商品,就需要需求侧对这些商品进行消化。为了刺激这部分需求,应当对个人消费者予以减税。建议个税起征点提高到每月5000元。

关键词“二孩”家庭

减轻生育

二孩家庭的负担

楼继伟部长特意提到了“二孩”家庭,认为这属于个税改革涉及的重点难点。很多舆论声音也认为个税改革,应该倾向于减轻二孩家庭的负担。

《澎湃新闻》援引了上海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兆安的表述:“如何从可以生二孩,到愿意生二孩,尤其对于年轻双职工家庭、城市白领阶层,至少在涉及社会保险、税收优惠等方面,都应该做出相应调整,其中和每个人都密切相关的首推个人所得税。”

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摘录了全国人大代表李碧影的观点,她认为如果一对夫妇是没有孩子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每月3500元起征;如果这对夫妇有一个孩子,是不是就可以从每月5000元起征;而如果生了第二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否可以再提高,从每月7000元起征。

《羊城晚报》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他认为个税征收不能光看一个人的收入,还要看配偶一方有无工作收入以及他的负担多重——是负担一个孩子还是两个孩子以及要不要赡养父母。有的独生子女夫妻可能要赡养两对父母。所以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征收,这样能减负并促进其生育意愿。

数说

个税

1994年,我国正式建立了

个人所得税制度

,我国实现个人所得税

收入为8618亿元,同比增长16.8%,是1994年的16倍

2011年,修订每月3500元的免征额,五年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的上涨幅度都在10%以上,居民消费价格至今累计上涨幅度在10%以上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今年将适度扩大财政赤字,主要用于减税降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预计今年将比改革前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5000多亿元。

专家观点

不是提不提

扣除标准问题

而要统筹考虑

楼继伟部长在发布会上表示,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已经提交国务院。而如何具体改革,是否要提高起征点,楼继伟部长的回应很明确——“简单地提高起征点是不公平的”,有舆论对此表示支持。

《羊城晚报》发表了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的署名文章,他认为,上调个税起征点不利税制改革推进,如果今年提到了每月5000元,说不定明年就有人提出要增加到每月7000元。在起征点全国统一的前提下,起征点越高,欠发达地区的省市就越征收不到个税,这些省区就越无法通过个税来实现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目标,甚至对全国的个税收入造成影响。个税是国家调节全社会财富分配的一种重要手段,倘若因为起征点的提高而使得政府收不到个税,就不利于税制改革的稳步推行。

中国人民大学 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中国税务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岳树民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其实这个不叫起征点,应该叫扣除标准。而且个税改革,不是提不提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问题,而是要统筹考虑的事情。”

岳树民认为,很多人觉得提高扣除标准就是照顾低收入者,但其实这是不准确的。他举例说,比如将扣除标准每月提高了1000元,那么需要纳的税低收入者税率3%,每月少交30元,高收入者税率45%,每月少交450元。“所以单纯提高扣除标准,并不能解决收入公平问题,也不能照顾低收入者。如果一个人月收入低于3000元,提高扣除标准跟他也没有关系。低收入者需要靠社会保障来支持、依靠财政转移性支出。”

岳树民强调,个税改革不能只盯着工资薪金税收,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税、财产租赁所得,都需要全局考虑。 ;

个人所得税抵税政策

一、 正面回答

个人所得税在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大病医疗、租房租金和住房贷款6个方面可以抵扣,子女教育孩子满3岁就可抵扣1000元;继续教育在教育期间按每个月400元抵扣;赡养老人要求老人需年满60周岁可抵扣2000元;大病医疗需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部才可抵扣;住房贷款必须首套房才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抵扣。

二、 详细分析

个税改革方案总的想法是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适时增加如教育、养老、房贷利息等专项扣除项目。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1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减除费用1千元,就是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

三、个税专项扣除赡养老人可以填几个

可以填一个或两个,个税赡养老人扣除申报一次只能选择一个被赡养人,因此要填写两个的需要分两次提交。但是,不管填报的被赡养老人有多少个,都是按一个的标准定额扣除。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减税降费政策内容

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一)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二)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政策(三)个体商户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四)适用3%征收率的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减税降费”具体包括“税收减免”和“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两部分。个税改革方案将部分收入项目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实行按年汇总纳税。财政部还将考虑适当增加与家庭生计相关的专项开支扣除项目,比如有关“二孩”家庭的教育等支出,其他的专项扣除项目等。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简政减税降负措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一条 深刻认识简政减税降负的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简政减税降负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今年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态势。同时,经济运行稳中有变,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错综复杂的情况下,加大简政减税降负力度,有利于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为我国经济长期向好发展提供持续有力的支持。

个税改革方案(个税改革方案和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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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方案(个税改革方案和已完成)

个人所得税改革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在于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3500元调整为5000元。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式是: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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