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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返还彩礼的情况有哪些(不返还彩礼的情况有哪些呢)

2023-02-02 六尺法务 纠纷

彩礼不予返还的条件包括哪些

彩礼 不予返还的条件有哪些 1、已经登记 结婚 并 同居 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赘述。 2、男女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 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给付彩礼的目的都已经实现。接受彩礼的女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由一个大姑娘变为了媳妇,其道德评价就会降低。根据习俗,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其次,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 诉讼时效 的规定来确定。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 共同财产 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 证据 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 婚前财产 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因为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就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往,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都在为将来缔结婚姻做着准备,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 意外事故 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痛苦。这种情况下婚约的解除并不是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在将彩礼予以返还,就有点不近人情,与风俗习惯相违背。这里需要注明的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男女结婚支付彩礼,这并不是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结婚必经的程序,而是当事人按照当地的一个结婚习俗协商之后作出的。所以是否支付结婚彩礼,其实对 结婚证 的领取并没有什么影响。若支付了彩礼的话,也要注意避免在这方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影响到自身的合法利益。

不返还彩礼的情况有哪些(不返还彩礼的情况有哪些呢)

不返还彩礼的5种情况

不返还彩礼的5种情况

不返还彩礼的5种情况,很多人在结婚的时候都会给对象置办彩礼,以示自己求娶媳妇的真心,当然了也有一些人置办彩礼是为了风俗习惯的讲究。下面看不返还彩礼的5种情况。

不返还彩礼的5种情况1

不返还彩礼的5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已经实际共同生活;给付彩礼方,没有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彩礼已经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不返还彩礼的5种情况2

一、不返还彩礼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不返还彩礼的5种情况如下: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返还彩礼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当我们了解了彩礼是否应该返还的法律规定,在决心要起诉返还彩礼时,我们还需要准备哪些有力证据呢?

1、 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

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或者举行过订婚仪式、拍婚纱照等行为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注意,谈婚论嫁和谈情说爱是有区别的,单纯的情话表白是不能反映双方谈婚论嫁状态。

2、 证明给付了财产的证据

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礼金那么就要提供银行转账明细,若是购买房屋或者车辆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资证明,因为按照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将大额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来当彩礼。

3、 证明给付彩礼是当地的风俗

当地的风俗习惯可以听取当地媒婆、村长、村委会主任等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对于结婚是否需要给付彩礼给女方,我国法律上面没有做出相关的规定,因此多数时候可以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协商确定。但在彩礼返还方面,为了避免引发更大的纠纷,《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中明确了在三种情况下,女方需要返还男方彩礼。

不返还彩礼的`5种情况3

一、不返还彩礼的情况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没有规定不返还彩礼的情形,仅规定了需要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这三种情形分别是:

1、当事人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仅事实婚姻情形;

2、当事人双方虽然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但实际上没有共同生活过;

3、一方当事人在结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其生活苦难。后两种情形返还彩礼需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女方不退还彩礼犯法吗

结婚时一方给另一方一定的彩礼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没有结成婚,要求返还彩礼也是合法的,那么如果女方不退还彩礼犯法吗?

如果男方向法院起诉后,女方有能力退还彩礼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结果的,有可能被判刑。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新的《婚姻法》规定,如果有下面的情形,收取彩礼不退也是属违法的,甚至可以定罪。

1、向男方索要彩礼之后,不结婚甚至消失不见的。

女方索要了彩礼,不与男方结婚,也不退还彩礼,故意把责任归结于男方的原因上,甚至出现逃逸的情况。这就有骗婚的嫌疑,从法律上说也属于诈骗罪。

2、在胁迫下签订“彩礼婚姻契约”,一般是一方被另一方逼迫。

两个当事人双方在彩礼给完,婚事却没谈成,出现了不同说法。女方拿出所谓的彩礼契约说男方自愿的,而男方却说因胁迫被欺骗付的彩礼。如果这样,根据调查核实,会根据合同法规定,女方这么做属于违法,并且通过欺诈逼迫手段强迫他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三、结婚多久彩礼不用退回

一般情况下,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了婚礼,法律上双方仅是同居关系,如果同居时间较短(1年以下的),彩礼一般应当返还!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一般可不予返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只有三种情形如下:

(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其中第(二)、(三)种情形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在一般情况下,彩礼赠送了是不能返还的,但是如果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的,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先协商退还,协商不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彩礼钱怎么给也是很多人会去斟酌的地方,因为结婚彩礼钱多了少了感觉都于理不合,是需要去好好用心讲究一下的。当然啦,如果夫妻双方以及双方的家庭都不注重这些的话,情意到了就可以了。毕竟“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一般来说,夫妻之间的感情还是需要实际行动去维系的,一朝一夕的钱财所得并不能够代表很多。

不能返还彩礼的情况有哪些

除了法律规定的三种可以返还彩礼的情形,其他的情况都不需要返还彩礼。法律规定的三种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形是: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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