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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胎政策(上海二胎政策补贴)

2023-01-31 法务资讯 侵权

上海二胎产假天数规定及破腹产产假多少天

根据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产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

第二、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第三、晚育假增加30天;

第四、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二胎产假是否和第一胎产假一样?

计生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不管是“双独”还是“单独”生二孩的,都不会再有晚育假,即女方是98天的产假,不再延长30天。同样,男方也没有护理假了。

由此可见,生育第二胎和第一胎的产假相比,女方少休30天。虽然产假少了,但是仍然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尽管生的是第二胎,但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准生证”的,费用都可以报销,报销标准都一样。根据现行生育保险政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只要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就可以报销生孩子的费用。虽然也能享受生育津贴,但因为生育津贴是与产假时间挂钩的,这就意味着,生二孩的女职工会少30天的津贴。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产假和津贴,其他应有的合法权益也和第一胎一样。

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上海二胎政策

上海 单独二胎政策于2014年3月1日落地。对于生育二胎的年龄和间隔,上海方面表示“不设限”。 上海二胎新政策的具体适用范围为夫妻双方均为上海市户籍,并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或者,夫妻一方为上海市户籍、另一方为非上海市户籍,并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 《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 法规 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上海二胎政策(上海二胎政策补贴)

上海二胎产假2022年最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上海二胎产假规定是128天。上海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一)员工怀孕后,携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二)用人单位确定产检及生育医院。

(三)办理就医登记表。

(四)社保局核对生育期间相关费用。

(五)女职工出院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保局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上海生育津贴领取材料(各个区所需材料有所不同,大致分为以下材料):

(一)个人身证明;

(二)结婚证;

(三)户口簿;

(四)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五)本人实名制银行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上海二胎产假多少天

10天。上海二胎陪产假规定为10天,新《条例》规定上海晚育护理假调整为配偶陪产假,但需要注意的是,享受陪产假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妇女,陪产假适用人群包括初次生育和再生育。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晚育(比法定婚龄推迟4年以上初育),产假在90天的基础上增加30天;难产的,另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15天的产假;2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引产的,给予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给予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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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胎政策(上海二胎政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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