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民法典(民典法商铺)

2023-01-15 法律资讯 民法典

在商场购物时不小心损坏东西要怎么赔偿?

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应进行民事赔偿,恢复原状。但是如果毁坏行为是故意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将会受到刑罚处罚。双方协商的,目前法律上并无对价格的其他限制情况。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为人的行为如果因过失行为对他人的财产造成损害的,应该按照行为造成的损失发生的时候的受损物的市场价格来进行赔偿。如果双方对赔偿价格以及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或者申请所在区域居委会进行协商调解;如果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报警由公安部门进行调解工作;或者,由受损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行为人赔偿其实际损失。建议您与财产受损的商场所在负责人进行友好协商,对价格进行进一步的考察,确定双方均认可的价格。您可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和支付方式,如约向受损商场公司进行赔偿。目前法律上并无对价格的其他限制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商场民法典(民典法商铺)

民法典中商场租赁合同期限是多长

《民法典》中商场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都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违约导致权利受到损害以及欠条的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内容

法律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 法规 特点如下:1、以专章规定消费者的权利,表明该法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宗旨。该法列举的消费者权利有之多,体现出较高的保护水平。2、特别强调经营者的义务。首先,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其次,以专章规定了经营者对特定消费者以及社会公众的义务。3、鼓励、动员全社会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承担责任,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进行全方位监督。4、重视对消费者的群体性保护,以专章规定了消费者组织的法律地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 诉讼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二)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未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未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方法的;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作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的; (三)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景区、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存在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 (四)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规定的; (五)其他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民法典商场强制消费怎么处理

商场强制消费是消费者可以找商场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商场仍不改正,消费者应找消费者保护协会或者工商局进行投诉。 当遇到强制消费情形时,第一时间固定 证据 ,如果上述两个方式仍不能解决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权益。。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民法典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海报

上一篇 吃货民法典(民法典 吃饭)
下一篇 民法典536(民法典536条的诉讼主体问题)

长按图片保存到手机

商场民法典(民典法商铺)

在商场购物时不小心损坏东西要怎么赔偿? 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应进行民事赔偿,恢复原状。但是如果毁坏行为是故意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

正在为您获取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