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自治原则可以适用于(意思自治原则适用于民法的全部内容)

意思自治原则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如何运用的

内容提要:

意思自治原则的历史发展是“从身份到契约”与“从契约到身份”两种运动的必然结果。一方面,意思自治原则逐步从合同领域渗透到非合同领域;另一方面,意思自治原则在合同领域里的运用有缩小的趋势。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及其司法解释构建了意思自治原则运用的三个层次,其一是将意思自治原则提高到基本原则的层次,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其二是将意思自治原则作为法律适用的一种具体方法的层次,适用于合同、侵权、物权、婚姻家庭等领域;其三是排除或者限制意思自治原则适用的层次,主要体现在弱者权益保护原则、直接适用的法与政策导向等方面。这种体系化的规定虽然符合现代国际私法的发展趋势,但其实际的运用效果还有待司法实践的检验。

一般认为,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是指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选择的适用于他们之间民事关系的法律。它由16世纪法国学者杜摩林(Dumoulin)在其《巴黎习惯法评述》一书中提出,被后人称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确立于合同领域,并逐步发展成为合同准据法的首要原则。同时,它又在不同程度上渗透到侵权、婚姻家庭、物权、继承等非合同领域。[1]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一大立法亮点就是将意思自治原则原本作为涉外合同争议适用法律的一项基本原则扩展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诸多领域,主要涉及到代理、仲裁协议、信托、夫妻财产关系、协议离婚、动产物权、运输中动产物权、侵权、产品责任、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知识产权侵权等领域,并在总则第3条作出了宣示性规定。为了解决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运用,2013年1月7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

2013年《司法解释(一)》)对此作出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我国对意思自治原则如此体系化的立法缘由及其具体运用方法,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思考。在回答这一问题前,我们首先必须考察意思自治原则的历史源流。

意思自治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又称自愿原则,是指确认民事主体自由地基于其意志去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基于意思自治原则,法律制度赋予并且保障每个民事主体都具有在一定的范围内,通过民事法律行为,特别是合同行为来调整相互之间关系的可能性。意思自治的核心是当事人的自治,是自由实现的主要法律形式。民事立法对意思自治的规定体现在许多方面。

一是可以提供选择的机会, 增加自由选择的效能。即用共同规则的形式,预先为民事者设定可供选择的行为模式,以规范民事者的自由民事行为。二是为民事者自由意志的外化,排除人为的不正当障碍,以保证民事行为的自由开展。

意思自治原则适用的特点:

行为自由与权利保护的协同,意思自治的正面肯定和表达,意在宣扬民法自由、私权自治的理想和追求,宣示私法精神,强调私权意识。排除他人对意思自治的干预,是在制度设计中创造个人自由空间,屏蔽非法干涉,保障个人自由免于非法侵犯的隔离带、防火墙。

意思自治与不真实意思之禁止的协同,意思自治的前提是理性的人的真实的意思设立权利义务,并受其约束。对于违背民事主体真实意思的意思表示不受保护。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虚假意思表示,其效力得以撤销而无效。

意思自治原则可以适用于(意思自治原则适用于民法的全部内容)

涉外合同的意思自治原则有哪些

依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审理涉外合同纠纷,应该适用合同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在当事人未作选择或所作选择无效的情况下,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意思自治原则是涉外合同之债法律适用的首要原则。该原则在涉外合同中适用范围有:第一、合同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法律的时间。第二、合同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法律的方式。第三、合同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法律的范围。

【法律依据】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

简述意思自治原则在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适用哪些法律关系。

《法律适用法》将意思自治提升为一项重要原则。《法律适用法》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明示”方式选择法律。在《法律适用法》中共有15个条文涉及意思自治,除第三条外,还涉及14种民事关系,现总结如下:第三条治法系法律适用法

一、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的民事关系(9种):

委托代理、信托、仲裁协议、动产物权、运输中的动产物权发生变更、合同、侵权责任、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知识产权的转让和许可使用;

二、只能在一定范围内选择的民事关系(3种):

1、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

2、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3、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当事人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

三、只能由一方当事人在一定范围内选择的民事关系(2种):

1、消费者合同:消费者选择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

2、产品责任:被侵权人选择适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损害发生地法律,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或者损害发生地法律。

(摘自学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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