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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会计制度(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原因)

2023-01-01 法律资讯 司法

预算会计制度的措施

我国预算会计存在的问题,归纳起来有两个方面:一是与当前的财政预算管理和改革不相适应的内容,如实施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部门预算等改革措施后出现的新问题;二是涉及预算会计核算范围及政府会计报告主体的总体框架问题,如完整反映政府资源、政府债务等问题。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对现行预算会计制度进行改革。我们认为,改革现行预算会计制度,应当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改革应分步推进。

(一)正确认识并处理好几个关系

1 预算与会计的关系预算

与会计密切相关,政府会计能够为编制预算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政府会计是预算管理的基础。特别是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下,会计能够提供更加充分的、有用的信息,包括政府的各种资产如固定资产、投资、存货等,也包括政府的各种债务。其中,资产不仅反映取得成本,还反映其净值,如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等。这些信息是采用“零基法”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如果以“产出法”编制预算,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下,会计还能提供有关成本及绩效考核指标,因此,没有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就无法编制权责发生制的预算。

正因为政府会计是预算管理的基础,所以,在推进预算管理和政府会计改革方面,国外大多数国家的实践是先从政府会计改革入手,经过几年的运行以后,才开始实施预算管理改革。

我国目前正在进行预算管理改革,预算会计改革也在逐步推进,我们应当正确处理好预算改革和预算会计改革的关系,鉴于我国预算会计改革相对于预算管理改革已经滞后,因此,改革预算会计已刻不容缓。

2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关系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都是会计的核算基础,只不过在权责发生制下,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全面。但是,在会计实务中,不论是企业会计,还是政府会计,都没有绝对意义上采用一种核算或报告基础,例如,企业会计中早已采用了权责发生制基础,但是,在企业会计报表中有一张表称为“现金流量表”,该表并非按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而是对有关账簿记录按收付实现制予以调整,提供各种现金流入、流出的会计信息。从我们了解的国外政府会计实践看,已在政府会计中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国家,没有一个国家完全抛弃收付实现制的有关信息,均有一张重要的报表,即“现金流量表”。实际上权责发生制能够全面反映政府的资产和负债,可以更好地帮助经济决策,而收付实现制则能反映现金的流入、流出以及存量,以便帮助政府作出合理的财政收入政策以及确定债务规模,只有两者相结合,才能反映全貌。从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原理上讲,该表正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编制的。

在推进我国预算管理和会计改革时,引入权责发生制是一个必然的选择,但是,我们在认识上不能偏颇,不能一谈到权责发生制,就忽视了收付实现制的有关信息。

3 坚持中国特色与借鉴国惯例的关系

从国外的实践看,权责发生制基础在加强政府的资产和负债管理,控制财政风险,提高政府预算及会计信息的透明度等方面都比收付实现制具有明显的优势,目前,引入权责发生制基础已成为国际上政府会计改革的一个新趋势。我国要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财政制度,加强预算管理,借鉴国际通行做法,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我国的政治制度、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与国外差异较大,国情不同,我们不能简单地照搬国际经验,而应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稳步推进。

在制定我国的政府会计制度时,凡是国际公立单位会计准则已经有规定的或已被大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会计原则及核算方法,如果与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不相矛盾,而且我国现行实务中已经存在该类业务的,则尽可能借鉴吸收,尽量少走弯路。凡是我国实务中特有的业务、特有的政策规定,则应立足国情,有针对性研究制定相应的会计规范。

(二)预算会计改革应分步推进

由于我国的预算会计环境已发生重大变化,对现行预算会计进行改革,已成为当务之急。在具体推进预算会计改革时,应分两步走。

第一步,对与当前的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不相适应的内容,应抓紧制定相应的会计核算规范,对现行预算会计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

对于实施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以后出现的新业务,如由于财政资金流向变化而引起的收入和支出的计量、确认问题,购入工程物资的计价问题等,应分别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中做出相应的补充规定,在具体会计核算方法的选用上,凡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账簿记录已不能真实反映经济业务事项的,应部分引入权责发生制。同时,为了适应编制部门预算的需要,应将固定资产购建业务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中,并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采取折旧政策,真实反映各单位的资产存量及使用情况。

第二步,着手研究制定我国的政府会计体系和政府财务会计报告制度,新制度出台后,可先在部分地区和部门试行,视条件成熟后再全面推开。

由于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适应范围过窄,会计对象主要是预算资金的收支活动,难以全面核算和反映政府的经济资源占用及使用情况,也难以核算和反映政府的债务规模及偿债情况,所以,应对预算会计从整体框架上进行全面改革,研究制定我国的政府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会计报告制度。新制度出台后,为稳妥起见,可先在部分地区和部门进行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再全面推开。这种先试点再推开的做法,实施起来比较稳妥,也是大多数国家的成功经验。

预算会计制度的形成

(一)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1.预算会计制度形成。

我国预算会计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1950年,财政部根据原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的《预算决算暂行条例》和《中央金库条例》提出了建立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的设想,并于同年12月12日正式制发了《各级人民政府暂行总预算会计制度》和《各级人民政府暂行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从此,我国第一套适应国家财政经济需要的、崭新的、统一的预算会计制度建立了。

2.预算会计制度改革。

从1951年起,财政部根据不同时期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和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需要,对预算会计制度进行了不断的修订。到1965年已经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成型的预算会计制度。它是以总预算会计为主导,以单位预算会计为补充,以会计制度形式固定下来的有别于企业会计的独立的会计体系。

为适应财政体制和财务改革的要求,财政部于1983年和1988年,两次修改预算会计制度。形成了一个以总预算会计为主导、事业行政单位会计为补充的、以制度形式确定的独立会计系统。

由于预算会计制度存在较浓的计划经济色彩,财政部于1997年对预算会计制度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制定并实施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一系列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后的预算会计制度从组织体系到制度模式,从核算基础理论到会计各项的具体处理基本上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职能、财政管理方式、事业单位的资金渠道等各方面发生的深刻变化对预算会计的要求。它标志着我国已建立起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适应的预算会计制度。

(二)现行预算会计制度的建立

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主要是199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一系列预算会计制度。

1.预算会计组织管理体系。

我国的预算会计体系属于纵向财政会计体系,是按组织结构类型构建的,与国家预算体系相适应。主要由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组成。除此之外,还有参与总预算执行的国库会计、税收征解会计、基本建设拨款会计等,它们共同参与国家预算收支执行工作,组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预算会计体系,形成了遍及全国的会计核算网络。

2.预算会计制度体系。

建立了不同层次的规范性制度,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构成了约束预算会计执行的全国统一的制度体系,是预算会计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

3. 预算会计理论和方法体系。

现行预算会计制度对预算会计的概念、适用范围、职能、核算对象、管理方法、会计模式等一系列理论问题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对于预算会计的科目、凭证、账簿、报表等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方法体系。

2001年以来,我国开始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了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财政部先后发布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及其补充规定,《〈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制度〉补充规定》和《关于中央单位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中有关账务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年终结余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地方财政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年终预算结余资金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等制度,在财政支出支付核算、非税收入收缴、年终结余资金等方面作出了进一步的规范。

我国预算会计的记账基础实行什么制度

一、我国预算会计的记账基础实行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

二、有关法律依据

1、《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第十一条规定:

总会计的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按照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

2、《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九条规定: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九条规定:

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特殊经济业务和事项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

政府会计制度和预算会计制度是统一个概念吗?

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三大主体会计,另外还包括执行政府总预算出纳保管业务的金库会计,执行政府总预算收入业务的收入征解会计;执行政府总预算的基本建设支出业务的基建拨款会计三大关系会计。这种体系的构成类似于同外的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会计,但又有所不同。国外的政府会计包括国有企业会计,我国的政府会计不包括国有企业会计。我国的国有企业会计与私有企业同属企业会计系列,与政府会计并列,这是预算会计体系适合我国具体情况的表现。而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由于其下以盈利为目的,可借鉴国外非盈利组织会计的称谓,改事业单位会计为非盈利组织会计。

在1993年企业会计改革以前,无论是企业会计还是预算会计,我国都是采取“科目+ 报表”的制度规范形式,没有会计准则。而在西方却普遍采用准则规范的形式。1998年1月1日预算会计实施新制度时,事业单位会计同时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也开始采取了“准则+ 制度”的规范形式,但是没有规范全部预算会计的《预算会计基本准则》。因此,从发展趋势看,为了完善我国的会计体系,应借鉴《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成功制定和试行的经验,制定《预算会计基本准则》。考虑到已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及预算会计改称政府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只制定《政府会计准则》即可。

预算会计的会计基础有哪些?

预算会计的核算基础是以收付实现制为主。“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职能是会计的首要职能,它是指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采用一定的会计方法,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连续、系统、全面的反映,为各类报表使用人提供信息的功能。

预算会计的特点为:

1、预算与法规具有法定约束性。

2、出资者与其所得具有经济上的非对称性。

3、资金用途往往具有限制性。

4、具有非盈利性。

5、以收支及余超为主要核算内容,一般不进行成本核算和盘亏计算。

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的局限性

(一)现行预算会计体系的构成不合理

我国的预算会计体系和西方预算会计体系在构成上存在较大差异,它由财政总预算会计、单位预算会计、基金会计和特种公务会计构成。其中,单位预算会计又可以分为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基金会计主要有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建设单位会计、社会保障基金会计以及某些公共福利机构如希望工程会计等。

(二)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亟待改革

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是1997年财政部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对当时的预算会计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改革后而颁布的,主要有《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于1998年1月1日起施行。这套会计制度与改革前的预算会计制度相比,预算会计核算体系更加系统,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程序更加规范,财务报告内容更加完整,但目前已不能适应客观经济环境变化的要求,亟待改革。

(三)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收付实现制基础已经显露出若干重大缺陷:它无法全面、准确地记录和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难以真实、准确地反映各政府部门和行政单位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成本耗费与效率水平。

(四)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有待进一步改革

我国缺少统一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虽然我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均规定了相应的一套会计报表,但各报表自成体系、分别编报,没有一套能够完整地反映各级政府的资源、债务和净资产全貌的合并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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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会计制度(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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