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税金及附加会计分录
主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金。此部分税金可以税前扣除。营业税是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税率(行业不同税率有点差异,一般是5%)计算的;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根据增值税额*相应的税率计算的,下面是税率:
城建税---增值税额*0.05(县级)---增值税额*0.07(县级市以上)
教育附加------增值税额*0.0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额*0.02
分录:计提时: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金-城建税
应交税金-教育附加
应交税金-地方教育附加
缴纳时:借: 应交税金-城建税
应交税金-教育附加
应交税金-地方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计提就是计算和提取。按规定的比率与规定的基数相乘计算提取,列入某科目。是指在一个规定的基数上(如支付的合法员工薪酬),乘以规定的比率(如应付福利费全国规定的都是工资的14%),按此方法计算出来的就是应提取的应付福利费过程,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就是对后一句话的解释。
功能
1、在权责发生制前提下,预先计入某些已经发生但未实际支付的费用。
2、根据制度规定,计算、提取有关的(留存、减值)准备。
3、预计某些应付账款。
4、其他符合会计制度的预计项目。
计提时机
1、在权责发生制前提下,预先计入某些已经发生但未实际支付的费用。
2、根据制度规定,计算、提取有关的(留存、减值)准备。
3、预计某些应付账款。
4、其他符合会计制度的预计项目。
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是指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应将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短期投资的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是指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如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以收回的部分,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并计入存货跌价损失。 简单的说就是由于存货的可变现价值低于原成本,而对降低部分所作的一种稳健处理。
计提减值准备
是指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投资的减值准备,并冲抵投资收益。
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是指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估计坏账损失,形成坏账准备,记入管理费用。待实际发生坏账时冲销坏账准备和应收账款金额,使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反映扣减坏账后的净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计提
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计提时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管理费用---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扩展资料:
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的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营业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计提并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的完整会计分录
1、增值税计提和缴纳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下月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附加税计提和缴纳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城建税,
贷: 应交税费—教育附加,
贷: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
缴纳时:
借: 应交税费—城建税,
借: 应交税费—教育附加,
借: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
计提增值税税金及附加的会计分录
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税种,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城建税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等,
缴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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