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证(物证包括哪些)

什么是物证?

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痕迹。其特点是以物品的外部特征、物质属性以及它所处的位置,来反映一定的案件事实。例如犯罪使用的工具,犯罪时遗留的各种痕迹(血迹、指纹等),查获的赃款赃物以及其他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

简单定义

物证[1]是指以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情况的实物或痕迹。如作案工具、现场遗留物、赃物、血迹、精斑、脚印等。

注:

1、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2012年修正)

2、1996年《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而该条第三款又规定,证据必须要经过査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这一规定本身要求和实践情况看,收集来的证据不一定都真实,也不一定都被司法机关采纳作为定案的根据

物证是什么

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痕迹。其特点是以物品的外部特征、物质属性以及它所处的位置,来反映一定的案件事实。物证包括以下八类:

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

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3.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4.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

5.当事人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

6.鉴定结论。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察、检验、测量、绘图、拍照等所作的记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指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或电子计算机相关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音响、活动影像和图形。

物证(物证包括哪些)

物证包括哪些

一、什么是物证

物证,是指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这些物品和痕迹包括作案的工具、行为所侵害的客体物、行为过程中所遗留的痕迹与物品,以及其他能够揭露和证明案件发生的物品和痕迹等等。物证在整个证据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可谓举足轻重。由于其客观性和直观性的特点,同各种言词证据相比,特别是同可变性较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相比,其证明力更强于各种言词证据。

二、物证包括哪些?

物证是“实物”或者“痕迹”,但在刑事诉讼中物证不应仅仅是如作案工具、现场遗留物、赃物、血迹、精斑、脚印等“实物”或者“痕迹”本身。完整的物证应当包括三部分:

一是表明“实物”或者“痕迹”来源的部分,一般表现为“提取笔录”、“扣押物品清单”;

二是“实物”或者“痕迹”本身,也是核心部分;

三是表明“实物”或者“痕迹”去向的部分,一般表现为“发还物品清单”(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及时返还)、“随案移送物品清单”、“移送它案物品清单”(是其它案件中的主要证据,移送它案)、“移交有关部门清单”(不宜随案移送的物品如淫秽物品等移交相关主管部门保存处理)等。

上述三个组成部分构成完整的物证。上述三个组成部分缺一不可,证据的来源如果缺少了,证据的关联系,就必然缺乏,其证明力,就让人怀疑:“实物”或者“痕迹”本身(或照片),更是不可缺乏,缺乏了必定影响证据的真实性,在实际操作中,该部分一般也不宜被忽视;物证的去向如果缺乏,必定影响对证据的质证、认证,影响物证与其他证据的相互印证,同样影响证据的证明力。

可以说物证是诉讼当中使用的较多的一类证据,当然一般物证都是从现场收集到的,属于原始的证据。

物证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物证的基本特征是物质具有特有的外部特征、明确的内在属性及特定的存在方位;物证具有案件与调查对象的同时联系性;物证具有不可替代性;物质具有较强客观性和可靠性;物证具有较强稳定性;物质具有证明的被动性和片段性。

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内在物质属性及其存在方位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体和痕迹。物证的物体形式通常是以固态、液态和气态形式体现;物证的痕迹形式是指在外界因素作用下一个客体留在另一个客体上的印迹。

扩展资料:

在物证收集、固定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物证收集种数不全面、物证来源不清晰、形状特征记载不具体、文书制作不规范、程序履行不严格。

在审查调查过程中,一是对物证的收集不够全面、彻底。应该发现、提取的物证,因疏忽大意而没有发现、提取,存在遗漏物证的情况;二是提取、扣押的物证,没有注明从何处提取、扣押,或者标注不够具体、准确,导致物证来源不清。

三是提取、扣押物证相关笔录记载的物证发现、提取的位置和现场照片、录像反映的位置不一致;四是相关笔录记载的物证的性状特征与提取、扣押清单中的记载或实物特征不一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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