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服役(新民法典兵役)

2022-12-20 法务资讯 民法典

义务兵在服现役期间不得申请结婚,为什么要设立这项要求?

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军委办公厅近日印发新修订的《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规定》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问题导向,规范和加强军队人员婚姻管理工作。

新修订的《规定》共5章26条,修订内容主要是调整军队人员初婚年龄,取消士官在驻地或者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的年龄限制,明确“军队人员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不得申请结婚,军队院校生长学员本科、专科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申请结婚”;对军队人员与结婚对象禁止结婚的情形作出明确;区分现役军人、文职人员、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等,规范不同类型军队人员申请结婚和离婚的办理方法、审批权限等。

军婚和普通人结婚是有些许差异的,而且军婚还受到刑法保护,这是因为军人的职业具有特殊性。而且国家还制定了许多军婚法规来保护军婚。

《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结合军队实际贯彻执行《婚姻法》,总政治部颁布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晚婚年龄、配偶条件等诸多问题作了具体规定。由于军人职业具有特殊性,这些规定与《婚姻法》的一般规定相比,也有一些不同之处。

尊重社会公德的特别规定。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

晚婚年龄的特别规定。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其具体鼓励措施是:双方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各另增加晚婚假7天。在奖励假期间,工资照发。

军官和文职干部恋爱报告审查程序的特别规定。现役军人应当慎重地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程序的特别规定。根据《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审批。营职、专业技术10级以下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士官、军队正式职工申请结婚的,由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现役军人结婚必须提前1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义务兵、士官和学员恋爱、结婚的特别规定。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值得注意的是,士官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是原则上要求。根据《规定》,士官恋爱、结婚不受上述规定限制的情形有以下两种:对孤儿、伤残人员和个别年龄超过30周岁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士官,要求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在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划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区和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服役的个别中级以上士官,本人提出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符合当地民族政策,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协商同意,经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签订转业军人就地安置协议书的,可允许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

民法典服役(新民法典兵役)

逃兵役会受到什么处罚?

逃兵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根据《兵役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

拓展资料:哪些人可以免服兵役

免服兵役的人在《兵役法》第三条里有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服役期间可不可以离婚

可以。现役军人是可以离婚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民法典对法院强制执行带病回乡老兵的医保金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按照每服役1年给付420元的标准,将用于军地医疗保险接续的保险金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支付给个人。以上就是民法典对法院强制执行带病回乡老兵的医保金的规定。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海报

上一篇 民法典婚姻保护(民法典婚姻家庭保护哪些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篇 本民法典(民法典原本)

长按图片保存到手机

民法典服役(新民法典兵役)

义务兵在服现役期间不得申请结婚,为什么要设立这项要求? 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军委办公厅近日印发新修订的《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

正在为您获取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