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婚姻法房产分割(婚姻房产分割最新规定2020年)

新婚姻法2020年新规离婚房产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婚姻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婚财产分割

新婚姻法房产(夫妻离婚房产一律这样分割)

作家钱钟书在《围城》中曾这样形容婚姻,婚姻就像一座围城,里边的人拼命想出来,外边的人使劲想进去。很多“城内”的夫妻因为受够了“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平淡生活,最终分崩离析,爱情破碎的同时,家庭的小船说翻就翻;也有很多“城外”的青年男女对“城内”的婚姻向往不已,认为那是通往“幸福港湾”的唯一大门。

近些年来,我国的离婚率出现不断攀升的情况,根据民政部相关数据,自2003年之后,国内离婚率就一路上涨,典型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离婚达到446.1万对,占到整体结婚对数的50%左右,2019年离婚依然保持高位415.4万对,专家预计,2020年的离婚率应该也不会太低。

按照季节来计算的话,数据显示,一般在每年的12月份至3月份离婚人数最多,占到全年10%-15%左右的比重,其实不难理解,婚姻经过1年时间的沉淀和深思熟虑之后,夫妻二人趁着过年的时间都回到了老家,该办的事儿一道办了,离婚也在其中。

正所谓“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夫妻二人在万千世界中相遇、相知、最后爱情经过长时间的拉力赛修成正果,步入婚姻殿堂,为啥说离婚就离婚了?这让诸多“还在盼星星盼月亮的单身狗”无法理解。

我们认为,主要原因还在于“物质条件”跟不上,导致婚姻破裂。

有数据统计,现在超过平74%的女性只认可“有房子的男性”,并愿意与之结婚,相反地,这74%的女性对于“买不起房”的男性没有一丁点兴趣。相比之下,男性对物质的要求就没那么高了,45%的男性只接受“有房子再结婚”。

可以看出,以房子为核心的“婚姻资产”已经成为了挡在婚姻和爱情面前的一个重要绊脚石,如果青年男性买不起房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那么结婚对于他们而言只能“仰望”不能“实现”。收入达不到成为了限制买房的一个重要因素,现阶段在我国14亿人总人口中,有9亿人的月收入不到2000元,有6亿人的月收入不足1000元,这是既定的事实,同样彰显一个道理,买不上房子或实属情理之中。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冯煦明指出,我国人口正出现“人口世代断崖”情况,并且给出了数据,现阶段的90后和10后,总人数比过去的60后至80后的人口总数绝对值减少了约1.5亿人。其实从每个年代的人口数就可以看出来,我国70后、80后人数在2.2亿人左右,90后则接近2亿人,00后和10后则不足2亿。

一旦遇到离婚,有两大麻烦事儿如约而至:①孩子的抚养权,②房产分割权。2021年起,新规下,夫妻离婚房产一律“这样分割”,闹也没用!新的《民法典》从2021年执行,这其中就对夫妻离婚房产做出了界定,在有的情况下,房产证“加名字”也不影响离婚财产分割,一起看:

一、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的房产。

男方和女方结婚后,男方月薪5000元,女方月薪3000元,他们所在的城市房价8000元/平米,这样看来这对夫妻再奋斗30年依然难以购房,这个时候女方父母看不下去了,不能让自己的孩子嫁过去还遭罪,连一套像样的房子都没有这算哪门子事情?所以经过商量,女方父母决定赠送这对夫妻一套价值200万元的房子,但是只赠送给女方,房产证上也只写有“自己女儿”的名字。这样一来,夫妻二人终于有了一个“安乐窝”。

这套房子在将来离婚的时候,男方是否可以分到100万元房产(分割50%)?根据新的《婚姻法》规定,这套房子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二人共同财产,所以另一方不可以用于分割。

在结婚之后,男方使用已经被证明是“个人婚前财产”全款购置了一套100万元的房子,并且这套房子也只写了男方一个人的名字,这套房子便顺理成章地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了,所以将来离婚,女方无法分割这套房子。

要注意,这里有几个误区,第一,男方如何证明自己买房款100%是个人婚前财产,第二、如何证明这套房子在婚姻续存期间依然是个人财产(因为在很多情况下,只要是婚姻续存期间置办的资产,大都算作共同财产),这在现实中经常出现纠葛,还经常诉诸公堂。

男方或者女方在领取结婚证之前已经100%全款购房,这个房子就属于婚前财产;同时如果是按揭贷款买房,只付了首付款的话,这个首付款是个人资产,不能分割。

二、离婚需要分割的特殊情况。

这里说个比较复杂的情况,举个例子:张三在与李四结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子(按揭贷款),首付款60万,还款6个月后,领取了结婚证。

结婚之后,张三依然使用个人工资卡按月扣还银行房贷(张三月薪8000元,月供7000元,所以每月工资所剩无几),主要家庭开支都是李四维持。4年之后双方因感情不和离婚了,家中最大的资产就是这套200万元房子,该如何分?

张三:这是我结婚前买,房产证也是“张三”名字,没有李四任何事情。

李四:因为还这套房子月供,所以导致张三在结婚期间几乎没有家庭开支,整个家庭都是我在花钱,所以这套房子我要占50%。

究竟谁的主张正确?根据新的婚姻法,这套房子需要以“结婚证”为时间分割点,分为婚前和婚后,以此来界定房产分割原则,在结婚证领取之前,张三这套房子的60万元首付款和已经还款的6个月房贷权益属于个人不可分割的资产,李四要求分割这部分是不会被法律支持的;在房产证领取之后,张三每月还款7000元一直到离婚证拿到手,那么这个期间的还款和房贷债务属于共同资产,需要按照各占50%进行分割掉。

撰文/楼市指闻

2020新婚姻法房产分割(婚姻房产分割最新规定2020年)

新婚姻法婚前买房子归属问题

新婚姻法婚前买房子归属问题

新婚姻法婚前买房子归属问题,婚前买房,是指夫妻当事人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之前,我国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多,所以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对婚姻中财产的相关规定作出明确的解释说明,以下是新婚姻法婚前买房子归属问题。

新婚姻法婚前买房子归属问题1

一、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

(一)房产证上如果有夫妻双方的名字,房子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二)房子出售或拆迁后新买的房产有两种情况:

1、如果出售时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出售所得的价款也还是他的个人财产,用这笔钱买的第二套房子当然也属于这个登记名字的个人财产。不过,如果有证据证明买房子时另一方也有出资的,则出售房产所得价款双方按照购买时的出资额进行分配。因为房款全额付清,所以不存在还贷的问题。

2、如果产证上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属于共同财产,用出售或拆迁所得价款买的第二套房子也就是共同财产了。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房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一方在结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子;二是由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三是一方在结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三种情形:

1、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

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

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

3、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

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是在婚前买房,在婚后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就很好确定房产的归属,房产主要的分配方式首先是看产权的归属,其他因素其次,但具体的情况由具体分析。

新婚姻法婚前买房子归属问题2

新婚姻法下房子问题该怎么算

一、房产证上如果加上你的名字,房子就属于你们双方的共同财产。

现在买房子是结婚丈母娘要求具备的,为了婚姻和谐和丈母娘满意在结婚前房产证上登记两个人的名字是最好的选择。这样在以后的分割财产时双方都有保障,婚姻讲究的就是信任感和安全感,只要双方给予对方足够的信任和安全感,那么婚姻的保鲜期会无限延长,如果实在过不下去了,还可以为自己留一条后路,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能够得到维护。

二、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之房子出售或拆迁后新买的房产:

1、如果出售时房产证上只有你男朋友一个人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出售所得的价款也还是他的个人财产,用这笔钱买的第二套房子当然也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不过,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买房子时你也有出资,则出售房产所得价款你们双方按照购买时的出资额进行分配。因为房款全额付清,所以不存在还贷的问题。

2、如果产证上加了你的名字,则属于共同财产,用出售或拆迁所得价款买的第二套房子也就是共同财产了。

三、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之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

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从《婚姻法解释(三)》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看,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

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

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

《婚姻法》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新婚姻法婚前买房子归属问题3

新婚姻法规定婚前买房该属于谁

《民法典》(2022.1.1)关于婚前买房的相关规定: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2021.1.1)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婚前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2021.1.1)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民法典》(2021.1.1)关于婚前买房归属的三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房屋为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一方婚前按揭购买商品房,并办理了产权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房贷,这种情形比较普遍。即使夫妻共同还贷,也不能共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当婚姻关系不再存续时,另一方拥有的权利仅是已付购房款的原价及利息的返还,而不能对婚前按揭房屋升值产生的孳息(升值部分)主张其他请求。

另一种情况是购房人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并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但没有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直至结婚后才办理房屋产权证。在这种情况下,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会要求出具夫妻约定书,并按约定办理产权证,能有效地避免房屋产权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稳定。

还有一种情况是婚前购买房产,没有贷款,也办理了产权证。这种情况是否要变更产权证,追加共有人,属于家庭内部事务,应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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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2021新婚姻法离婚房产怎么分,大家都知道,有人问2021新婚姻法离婚新规定房产,另外,还有人想问新婚姻法 父母付首付离婚房产怎么分配?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新婚姻法2021年新规离婚财产分割房子,下面就一起来看看新婚姻法离婚新规定房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1新婚姻法离婚房产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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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婚姻法离婚房产怎么分:新婚姻法 父母付首付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父母付首付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平均分割,如果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如果离婚,夫妻收入的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平均分割。

3、新婚姻法离婚房产怎么分:新婚姻法年新规离婚财产分割房子

2021年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

4、新婚姻法离婚房产怎么分:年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妻双方离婚前可以协商一下,如果对财产分割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通过协议内容进行财产分割。未达成协议则按婚姻法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应判决。全款给3岁宝宝买房。

5、新婚姻法离婚房产怎么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

2020年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

6、新婚姻法离婚房产怎么分:婚姻法离婚财产划分

天驰君泰宋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民法典》第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女性别傻了,婚前买房。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2021新婚姻法房子加女方名字。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2021年新婚姻法房产加名。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新婚姻法加名字没用了。

新婚姻法2021年新规离婚财产分割房子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要进行分割,并且一方转移、隐瞒上述共同财产的,应少分或不分。第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男人婚前买房心机。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分割。

7、新婚姻法离婚房产怎么分:年新婚姻法新规定?

男生故意婚前买房。

8、新婚姻法离婚房产怎么分:的新婚姻法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一般都会平均分割,然后也会考虑到照顾子女以及女方的合法权益,但是会遵循平等的原则,然后也会尊重当事人的相关意愿。离婚财产分割婚姻法。

就是关于财产,如果是在结婚之后两个人这些财产是平分的结婚之前的一些房产谁出的钱这个钱就是谁的。

首先就是双方在离婚之前需要进行协商,如果对于财产分割意见一致的话,可以签订相应的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离婚协议书当中进行财产分割,如果没有达成协议的话,需要按照婚姻法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均等分割,婚前购买的房产或者是相应的资产,属于婚前财产,离婚的时候不能分割。2岁孩子名下可以有房子吗。

以上就是与新婚姻法离婚新规定房产相关内容,是关于2021新婚姻法离婚新规定房产的分享。看完2021新婚姻法离婚房产怎么分后,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夫妻离婚后不用再争房产)

知名主持人白岩松曾经直言不讳抨击道,高房价不仅摧毁了年轻人的想象力,还摧毁了年轻人的爱情。

这句话得到无数年轻人的高度共鸣与赞同。诚然,在高房价的压力下,现在很多年轻人是不敢恋爱、不敢结婚、不敢买房、不敢生孩子。即便是有些年轻人凭借着家里的支持,掏空“六个钱包”勉强买了房,日子也过得非常紧巴——不得不放弃自己喜欢的东西,不敢生病、不敢辞职,更不敢随便有高消费。

也有人反驳说,房价高买不起不买就是了,干嘛给自己找不痛快。很显然,说这话的人要么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要么就是涉世不深的少年。须知,在我国房子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它不仅仅是居住的场所,更是家的归属,还是婚姻、养老、教育等的重要载体。

就拿现在年轻人的婚恋状况来说,缺少房子这个物质基础,很多事情都是办不成的。尤其是广大的三四线城市,现在丈母娘嫁女的首要条件就是要求男方必须有房。另据不完全统计,有占比超过74%的女性和45%的男性是只接受“买房结婚”的。换言之,现在绝大多数的年轻人想要结婚,有一套房子已经成为标配。随着男女比例越来越失衡(我国有4000万光棍),女性择偶的标准也在进一步提高——可能两年前还仅仅是要求男方在老家买房,但是这两年很多人已经提高标准,必须拥有一套省会城市的房产。

专家对此评价道,高房价已然成为了很多人婚姻里的最大障碍,而且高房价还是“最好的避孕药”——房价拉高了婚姻的成本,使恋爱、婚姻更加物质化,“全民负债”的年轻人在高房价的攻势下更是节节败退,力不从心。

其结果就是,年轻人越来越厌恶房产,越来越恐惧恋爱婚姻,换言之伴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破罐子破摔宣布不买房、不婚族的群体越来越多。非但如此,房子也正在成为很多人婚姻里的矛盾引爆点:为了买房家庭不和,为了还高额房贷生活过于拮据夫妻感情也会出现裂隙,更不敢轻易生孩子,因为确确实实养不起。

最直接的体现就是,相较于五年前,现在的买房年龄平均提高了2.3岁:2015年,我国平均买房年龄只有28岁,截止到2020年6月份,我国的平均买房年龄已经提高到了30.3岁。买房年龄偏大,并不是年轻人不愿意买房,而是买房的成本和压力越来越大,很多人不得不延后买房。所以对应的就会出现,现在的年轻人结婚年龄偏高,生孩子的年龄也偏大,生育的意愿也大幅下降。

在结婚率下降的同时,离婚率却在不断上涨,同样是民政部的数据,19年离婚率同比18年上涨5.4%。统计数据显示,全国34个省市中,离结率高于40%的有15个,其中吉黑辽排名前三,离结率均高于65%,吉林省离结率高达71.5%。这是什么概念?10对夫妻中,有7对最终以离婚收场。

离婚率的不断拔高同样引发了一系列问题,除孩子抚养问题外,家庭财产的分割,尤其是家庭的核心资产房产的分割,更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房子的价值过高,基本上占据绝大多数家庭资产的近80%,而且是夫妻双方甚至是两个家庭奋斗多年的积蓄换来的,因此夫妻离婚时,房产基本上成为夫妻双方的必争之物。事实上,这些年我们通过新闻也看得了各种光怪陆离的“争夺房产”的戏码不断上演。夫妻间为争夺房子引发争吵,甚至是对簿公堂的更是不计其数。

在2020年之前实行的婚姻法理,为了保护女性,夫妻离婚房产分割基本都是55划分。平心而论,这种“绝对公平”的财产分割方式,看似保证了双方的平等,但实际上存在很大不足,因为婚前婚后的财产并没有明确区分,导致很多婚前买房的人财产容易被分走,也给了很多人“钻空子”的机会。

不过,从2021年起,随着“新规”的出台,夫妻离婚后就不用再争房产了。 2021年1月1日起新编《民法典》正式实施,其中对于离婚后房产的分割将更加地全面细致,“骗婚骗房”等钻空子行为不再行得通,并且还给离婚设置了一个月“冷静期”。

2021年起夫妻财产一律按照以下“3大”原则进行分割处理:

一、个人所有房产,离婚后不再分割

新规规定,夫妻离婚后只会分割夫妻共有的财产,即婚后财产,对于夫妻之间婚前的个人财产,将不再平均分割。换言之,那些被认定为个人的财产,离婚后是无法进行平均分割的。个人所有的房产分为以下3类:

夫妻中某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并且产权证上只有出资者的名字,这是个人房产;

夫妻中某一方父母婚后用全款给自己的子女购买的房产,并且产权证上只有自己子女的名字,这也是个人房产;

婚后,夫妻中某一方全款购买且只登记了出资方名字,这也是个人房产,无法分割;

以上三种情况有两个主要特点:单方面全款和产权证上只登记一方的姓名。事实上,评定一种房产是否是个人所有,就看这关键两点。如果认定是个人的房产,离婚后另外一方是无权分割的。

二、夫妻共同房产,无明确约定,一律平均分割

按照新规,夫妻共同房产也分为4类,如果界定清楚,这4类房产离婚后也是要按照规定予以分割的。即有明确约定,按约定划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按照平等分配原则进行分割。

夫妻某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在婚后产权证上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这属于夫妻共有房产。律师解释称,这种情况一般视为自愿的赠与行为,因此这类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房产。

夫妻某一方父母在婚后全款给子女购买的房产,且只登记了子女名字的房产,婚后产权证上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这也属于夫妻共有房产;

婚后,夫妻双方一起买房并且还贷款的房产,无论产权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有房产;

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按揭购买的房产,婚后一起还房贷,这类房产首付款属于个人所有,婚后共同还贷款的部分属于共有房产。如果产权证上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这套房产是夫妻共有房产,因为这种情况下首付款也被视为赠与。

夫妻共有房产,使用权自然属于夫妻双方,所以这类房产离婚后一律按照平等分配原则进行分配,除非产权证上有明确约定双方各占多少比例。

三、继承或者赠与获得的房产

除上述两类出资购买的个人和夫妻共有房产外,现实中还存在第三种情况,继承和赠与的房产,即继承父母的房产,和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这类房产也分为2类:

婚后夫妻一方通过遗嘱继承的房产。这类房产继承时如果有明确认定继承人是某一方,则属于个人房产;如果未有明确认定,则属于夫妻共有房产;

婚后夫妻双方给子女提前购买的房产,即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离婚后,这类房产的分割相对复杂:如果产权证上夫妻及子女的名字,则平均分割;如果产权证上只登记了子女的名字,且子女未成年,则为夫妻共有房产;如果子女已成年,则属于子女个人房产,夫妻无权分割;

2021年起实行的新《民法典》,除细化了夫妻离婚后房产的具体分割方案外,还增设了“离婚冷静期”新规定。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国家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不适用于法院直接判定离婚的法定事由)。即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新规明确: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总而言之,设置“冷静期”其实就是给夫妻双方一个“反悔”的机会。因为现实中很多夫妻离婚都是“一时冲动”、“未经过深思熟虑的”。这种“一时冲动”的做法不仅对夫妻双方影响很大,对于双方的家庭尤其是子女的影响更加不可弥补。

新规对于夫妻离婚后的房产分割规定的更加详细全面,某种意义上有助于更清楚地分割财产,本质上是为了降低夫妻间离婚后的矛盾甚至是纠纷的发生。财产分割这事说大不小,如果厘不清,很容易引发其它矛盾,不利于社会稳定。

不过从增设“冷静期”这一举措来看,新规更体现了促进家庭和睦的精神,俗话说得好,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很多时候,陌生的两个人能走在一起,并且组建家庭,这是莫大的缘分,来之不易,理应加倍呵护。话说回来,家庭和睦的基础,夫妻相处之道,其实就是互相理解与包容。家庭中最重要的部分是骨肉亲情,房子、车子都属于身外之物,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为了房、为了财而伤了夫妻感情,最终闹得不欢而散,这是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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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婚姻法房产分割(婚姻房产分割最新规定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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