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工商登记相关法条)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98修订)

第一条 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按照《条例》第二条、第三条和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从事工商业经营的,申请人应当持户籍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提出申请;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

申请登记表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定。第三条 申请人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申请登记时,除户籍证明外,还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一)申请从事机动车船客货运输的,应出具车船牌照、驾驶执照、保险凭证;

(二)申请从事饮食业、食品加工和销售业的,应出具食品卫生监督机关核发的证明;

(三)申请从事资源开采、工程设计、建筑修缮、制造和修理简易计量器具、药品销售、烟草销售等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者资格证明;

(四)申请从事旅店业、刻字业、信托寄卖业、印刷业的,应提交所在地公安机关的审查同意证明。

请帮手、带学徒的,还应当报送与帮手、学徒分别签订的合同副本。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应出具保险凭证。第四条 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第五条 《条例》第三条所列行业的划分:

工业、手工业,是指从事自然资源开采和商品的生产、制造、加工,矿产开采,以及生产设备、工具修理等;

建筑业,是指从事土木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设计、房屋修缮等;

交通运输业,是指从事公路、水上客货运输,装卸搬运等;

商业,是指从事商品收购、销售、贩运、储存等;

饮食业,是指从事饭馆、菜馆、饭铺、冷饮馆、酒馆、茶馆、切面铺等;

服务业,是指从事理发、照相、浴池、洗染、旅店、刻字、体育娱乐、信息传播、科技交流、咨询服务等;

修理业,是指从事钟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电视机、黑白铁及其他杂品修理等;

其他行业,是指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其他行业。第六条 《条例》第八条所列登记的主要项目中:

字号名称,是指个体工商户为其营业厂、店等所起的名称。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在申请登记的市、县范围内,同一行业中不得相同。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登记的字号名称刻制图章,并应报送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没有字号名称的,本项目不登记;

经营者姓名,是指依法经核准登记的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的申请人姓名。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登记;

经营者住所,是指申请人户籍所在的详细住址;

从业人数,是指参加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经营者、参加经营活动的家庭成员、帮手和学徒;

资金数额,是指申请开业时的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是指经核准经营的行业和商品的类别。个体工商户可以一业为主,兼营与主业相近的其他业务;

经营方式,包括自产自销、代购代销、来料加工、零售、批发、批零兼营、客运服务、货运服务、代客储运、代客装卸、修理服务、培训服务、咨询服务等。

经营场所,是指厂址、店铺、门市部的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等地址,及经批准的摊位地址或本辖区流动经营的范围。第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所,在受理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申请,查验有关证明,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后,应将有关文件报送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在受理申请登记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申请人。第八条 个体工商户使用全国统一的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执照副本。

营业执照及其副本,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

营业执照副本,可作为签订合同、注册商标等的合法证明;对从事客货运输、贩运以及摆摊设点、流动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可作为营业凭证。第九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持营业执照异地经营,外出时必须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书面报告备案。异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接受后,收存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发给临时营业执照,并加强管理。第十条 根据《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缴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应予以注销。

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市场主体统一登记管理工作,制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登记全程电子化,规范登记行为,指导地方登记机关依法有序开展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提升登记管理水平。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可以依法承担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管理职责。各级登记机关依法履行登记管理职责,执行全国统一的登记管理政策文件和规范要求,使用统一的登记材料、文书格式,以及省级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系统,优化登记办理流程,推行网上办理等便捷方式,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登记管理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权或者股份的公司的登记管理由省级登记机关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记管理由地市级以上地方登记机关负责。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辖区登记管辖作出统一规定;上级登记机关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依法将部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交由下级登记机关承担,或者承担下级登记机关的部分登记管理工作。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统一登记管理业务规范、数据标准和平台服务接口,归集全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系统,归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便利化程度。

工商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工商登记相关法条)

请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这是法规还是部门规章?

属于行政规章。法规一般由各级人大、人民政府制定和颁布,各级人民政府所属的部门制定和颁布的属于行政部门规章。

【注册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与办公地址不一怎么办

公司的注册地址与办公地址不一致原则上是不可以经营的,其实国家有关部门对此也放宽了政策,但是最好还是将公司办公地址变更为注册地址。

一、从经营的角度来看,其实问题不算太大,但是会有法律风险。

1、公司经营只需要记得变更场所即可

公司注册地址和实际的办公营业地址不一致很多见。例如:公司租赁他人的办公地址注册公司,在租期结束之后并没有及时到工商局登记变更,此类情况容易造成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不一致,一旦遇到此类情况一定要到当地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避免给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不在同一区域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会被相关部门警告,并且对公司处以罚款的惩罚,一般在3万元以下。处罚后公司需要到工商部门登记变更。如果没有及时去变更,那么则会被勒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等

二、有关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的相关规定

1.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出,给予警告并惩罚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3条第(二)项规定,可能被处以警告、限期办理登记、责令停业整顿、扣缴营业执照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如果企业涉及诉讼事项,对企业法人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而法院的文书也将送达住所地址,如果因为企业经营地址变更而未收到法院文书失去出庭辩护机会,经由法庭缺席判决可能要承担败诉风险。

三、针对此类现象给出的防范建议:

1.变更工商登记,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经营所在地。

2.在实际经营地成立分公司,公司部分业务向总部注册地缴纳税收,部分业务向分公司所在地缴纳税收。

3.若涉及税收优惠,流转税可以在经营地缴纳,也可以由总公司汇算清缴,所得税由总公司汇算清缴。

4.不从事实际经营活动的注册地址应有文书信函收发联络人,签收的文书信函能及时转发至公司经营所在地。

通常情况下,企业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不一样可能是由于公司负责人忘记的原因造成的,也许是由于对工商登记此类常识的缺乏。对于开公司的创业者而言,不仅要对自己的专业知识了解,更要对工商登记、财税以及知产方面的知识进行了解,这对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好处的。

企业异地经营的现象从根本上来说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不仅仅是涉及到税收问题,还有方方面面的当地部门管理公司的问题。所以那些注册地和办公地不在一个区域的公司,应该尽早改正过来,这样才能给自己减少许多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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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超范围经营怎样处罚

一般的处罚是罚款,处罚幅度一般1000块以上,5000以下

具体标准以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所属行业、超越经营范围情节严重程度而定

工商所有自由裁量处罚额度的的权力。

具体处罚依据是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

……

(三)对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者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对擅自经营不准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商品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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