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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健儿被抢注商标(抢注奥运冠军商标)

2022-12-14 六尺法务 侵权

奥运健儿姓名被抢注商标,这是否侵犯了奥运健儿的名誉权?

在本次的东京奥运会中,有很多的运动员展示了他们的风采,让很多人都知道了他们的名字。于是有一些人就做出了抢注奥运健儿的姓名作为商标的行为,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关于奥运健儿姓名被抢注商标,这是否侵犯了奥运健儿的名誉权?以下是我的看法:

一、侵犯了奥运健儿的合法权益

没有经过运动员或者运动员监护人的合法授权,就做出了抢注奥运健儿姓名作为商标的行为,是侵犯了奥运健儿的合法权益的。而且这种行为不止侵犯了奥运健儿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其他的法律规定,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的。所以希望以后的商家不要做这样的事情,不然面对的不只是公众的谴责,还有法律的惩罚。

二、奥运健儿可以选择追责

如果发现了抢注奥运健儿的姓名作为商标的行为,奥运健儿是可以选择追责的,如果是未成年的奥运健儿,其家长也是有权利追责的。

三、要尊重他们

奥运健儿是我们的骄傲,他们带来的荣誉,是不可以用价值去估量的, 我们应该要尊重他们,而不是把他们作为盈利的工具。奥运健儿从开始练习自己所擅长的项目,到在奥运会以及世界的各大赛事中获得名次都是极其艰辛的事情,需要付出常人所不能体会到的艰辛与努力,我们不应该把这件事情当做工具去利用,他们用自己的汗水获得的荣誉,是属于他们自己的,别人不应该以抢注商标的方式去侵占他们的荣誉,这样的行为也是不被允许的,也是令人所不能接受的。所以还是希望那些抢注商标的人能够反思自己的行为,就算是有巨大的利益,但也不是什么事都可以做的。

关于奥运健儿姓名被抢注商标,这是否侵犯了奥运健儿的名誉权?以上是我的看法,你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

怎么查哪些奥运冠军用自己名字注册商标

东京奥运会闭幕已有一段时日,但在这届奥运会中,大放异彩的奥运健儿们热度依然未减。近日,记者发现,不少奥运健儿的名字被一些公司抢注商标,其中包括杨倩、全红婵、马龙等东京奥运会冠军。

8月18日,中国奥委会发布郑重提示,不得以奥运健儿姓名恶意抢注商标,有上述行为的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

运动员被多方抢注商标

记者查询发现,目前天眼查显示,“杨倩”商标的注册信息有5条,国际分类涉及健身器材、服装鞋帽、酒、钮扣拉链等,申请人为朱江元、陕西唐森科技有限公司、叶尔帕提·吐地别克,商标状态均为申请中。

“全红婵”商标更是达到21条,天眼查显示,“全红婵”商标的国际分类涉及啤酒饮料、教育娱乐、服装鞋帽、办公用品、日化用品、餐饮住宿、医药等。且这些商标申请日期多在8月6日到8月10日之间,即东京奥运会闭幕前后。

抢注者有企业也有个人。申请人一栏显示,这些抢注企业来自深圳、广州、山东、陕西、河南等地。此外,“潘雄伟”作为个人申请人,名字也多次出现。

抢注企业中,一家名为“深圳市奔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人,正在注册申请的“全红婵”同名商标数量达到10条,涉及诸多分类。资料显示,深圳市奔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法定代表人为古武丹,经营范围非常庞杂,既有投资业务、担保业务,又涉及电子产品、数码产品、机电产品、珠宝、玉器、工艺品、字画的销售等。该公司曾在2017年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局列入经营异常。

恶意抢注涉嫌违法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新安表示,这些公司抢注行为已经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也明确,将政治、文化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等申请注册为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条所指的“其他不良影响”。

“以在奥运赛场上为国争光的运动员为商标进行注册,显然有蹭‘金牌效应’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嫌疑,违背公序良俗,涉嫌恶意抢注,不应予以注册,对于这种恶劣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促进商标申请注册秩序正常化和规范化。”

李新安提醒,如果有企业成功注册了,根据商标法规定,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或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事实上,奥运冠军商标抢注行为由来已久,刘翔、孙杨、叶诗文、林丹等知名奥运冠军的个人商标都曾被恶意抢注。

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也提示:社会各界开展相关商业活动,应当保持理性,切实尊重运动员合法权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未获得运动员本人或未成年运动员监护人授权,不得以奥运健儿姓名恶意抢注商标或有其他侵犯运动员姓名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有上述行为的,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运动员及未成年运动员监护人有依法追究相关侵权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奥运健儿被抢注商标(抢注奥运冠军商标)

关于奥运健儿姓名被抢注商标一事,中国奥委会是如何回应的?

奥运健儿姓名被抢注商标。 

在东京奥运会上,我国的很多运动员都取得了非常出色的成绩,比如说杨倩、陈梦、马龙等等人。伴随着荣誉,这些运动员们也有了更高的商业价值,比如说苏炳添现在已经成为小米品牌的代言人了。而除了邀请运动员成为代言人,一些没有钱的商家他们更愿意去利用这些运动健儿的名字申请商标。商家们可以利用这些商标去出售产品,有一些人他们会以为这些产品就是运动员本人的公司出品的。而且就算这些注册商标的人他们不用这个商标出售产品的话,也可以把这些商标转卖给别人。因为想要用这些运动员的名字做商标的公司肯定不止一家。

中国奥委会对于奥运健儿姓名被抢注商标一事的回应。

奥运健儿姓名被抢注商标这个事情在东京奥运会结束的时候就非常的多了。所以奥中国奥委会也是立马关注到了这个事情,并且中国奥委会为了保护奥运会选手的权益不受到侵犯,也是立马做出了回应。奥委会表示这种行为并没有尊重到运动员的合法权益,所以之后如果运动员愿意的话,是完全有权利去提起诉讼的。所以那些已经完成商标申请的人,他们最好马上停止使用商标来进行商业活动。如果有一些人有这个打算,但是还没有申请的话,希望他们能够马上停止。、

有的人和运动健儿重名

因为运动健儿的名字其实大多数都是会有重名的,所以也有的人会担心说这种政策会影响到一些人在命名的时候的自由。我觉得这种情况的确是有可能存在的,所以希望这些跟运动员重名的人他们最好能够避开运动员获奖的时间,不然的话真的很难说清楚他注册的这个商标和运动员之间有没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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