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红(民法典小红书)

2022-12-13 法务资讯 民法典

坐过牢可以修改姓名嘛,这个对我很重要,因为这个名字对我影响很大。一个大男人名字叫小红?

可以

有过刑事案件的可以改名字。对于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子女“不再继承”父母房产?2021年起新规下,子女不用再争了

2020年,央行统计调查司课题组在《中国金融》发表了一篇文章,数据显示,现阶段我国的城镇家庭资产高达300万元,基本都以实物为主,在这些居民家庭资产中,房产财富占到70%以上,城市家庭住房拥有率高达96%,家庭金融方面的资产比例非常低,不足20.4%。

很多人说,我国大部分家庭都买不起房子,多数人都是租房度日,然而央行的这个报告给出了反驳意见,不仅城市超过96%的家庭有了自己的房子,而且有一套房子的比例达到58.4%,有2套房以上的比例达到31.0%,同时超过3套房的家庭比例达到10.5%,平均每户1.5套以上。

看到这里,你还认为市场上房子少吗?你还认为现在依然是人人都买不起房、人人无房住的时代吗?大数据早就给出了答案,通过不断努力,90%以上的人都已经有房子了。正如王石所说的那样,未来年轻人根本不用愁房子,因为现在房产早就过剩了,你的父母亲和岳父岳母都会给你的房子的,一个独生子女或许至少要继承双方超过5套房子。

一个新问题应运而生,房产是大额资产,随便一个二线城市房子都价值300万元以上,谁能多继承一套房子,就可能少奋斗20年。在房产财富的背景下,兄弟姐多的家庭为了父母们的房产可能争得面红耳赤,有的子女们甚至为了获得父母的房产对簿公堂,最后连亲兄弟都做不成了。

父母们的多套房产该如何处理,如何合理、公正地分配给子女,成为了一个逐渐凸显的问题。在以往,这个问题根本不会存在,因为传统思维都是儿子继承,这符合传统生活方式下的基本权利义务统一原则,儿子承担了父母100%的养老义务,所以100%继承父母房产也是应有权利。

但随着 社会 文化水平越来越高,为父母养老不仅是儿子应尽的孝道,女儿们也纷纷主动参与进来,所以一刀切把房子都给儿子就不可行了,且看新规如何约束的。

子女“不再继承”父母房产?2021年起,新规下,子女不用再争了!新的《民法典》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对父母房产如何继承给子女作为了新要求。也就是说,明年“新规变了”,父母房产按照新规继承,子女们争也没用了。

1、新规增加了“继承人范围”。

前文说到,在以往的时候,父母根本不需要订立遗嘱,因为不管如何,只要父母离世了,那么自己奋斗多年的房产和财富都100%归属儿子所有,儿子也为自己尽孝道。但新规增加了继承人范围,今后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合法继承人范围之内。当然了侄儿、侄女等一杆子人并不是第一第二继承人,而是在丁克家族或者不愿生育子女的家庭情况下,才有可能出现这些旁系继承的情况。

举个例子,在《某女郎》电视剧中,有这么一个桥段,一位穷苦潦倒的小伙子看上了一个漂亮美丽的小姑娘,但是姑娘家里很有钱,小伙子家里很贫穷,这种财富差别直接限制了双方爱情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小伙子也很自卑。不过在某天,小伙子接到了来自律师的通知,被告知远在美国的一位远房舅舅去世了,因为没有法定的第一第二继承人,所以小伙子需要继承5000亿元资产。一时间小伙子从山鸡转换成了凤凰,爱情财富双丰收。

2、新规加强了“遗嘱优先性”基本原则。

订立遗嘱的方式有很多,在传统遗嘱中,基本上都是以“公正遗嘱”的方式占多数,但是这种遗嘱办理起来很麻烦,例如要老人跑很多趟方可办理完毕,如果公证遗嘱办理之后,老人反悔了,那么想要更正起来也非常麻烦。所以新规增加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两种方式,方便快捷,非常实用。

同时规定,遗嘱优先性。各种遗嘱中,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全部以最后的那一份为依据,也就是说,哪份遗嘱时间最近,这份遗嘱的效力最大(以往是公证遗嘱效力最大)。父母遗嘱说明资产给谁,那么遗产就交给谁。

举个例子:在德国有一位老人,儿子们都很有出息,在法国发家致富了,老人奋斗一辈子有一套3000万美金的别墅,还有2000万美金存款。在老人60岁以后,家里只有一条哈士奇狗陪他,所以老人离世前定下遗嘱,自己的3000万别墅和2000万资金都遗留给自己的哈士奇狗。聘请佣人照顾这条狗,把资金交给第三方打理。

3、有2种房子,子女无法继承的。

这一点,并不是夸张,光明网也曾撰文《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继承权”新规来了!》说到这一点,光明网指出,以往,父母的房产不管如何,子女们都能合法继承,但是在新规下,不一定了,有2种情况需要分别看待:

第一种,父母与别人合有的房产,子女不能完全继承,例如老李与妻子继承了上一辈一套100万元的房子,各占50%比重,如果老李的妻子在去世的时候没有遗嘱说明自己手上的房子归谁,那么继承人将有很多个,老李、老李的几个儿子、女儿都有部分财产权。所以说,并不能完全继承房产。

第二种,设置有居住权的房子继承受到约束。老李自己有一套房子,自己晚年的时候保姆小红对自己照顾有加,于是老李就把自己的房子设置了居住权,居住权设置的时候规定,小红可以一直使用自己的房子,一直到去世截止。老李的儿子虽然继承了房屋产权,但是居住权不能动,所以继承的产权并不完整。

民法典小红(民法典小红书)

民法典十岁的未成年人未经父母同意拿自己的压岁钱购买手机父母可否要求退

十岁的未成年人,在未经父母同意的情况下购买手机,其父母可以要求退货。10岁的儿童属于非完全能力行为人,其行为要受到法定代理人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保险受益人是自己死后怎么办?

保险受益人死了,要分几种情况来看:

1.若有多位保险受益人,则按照顺序顺延继承保险金,比如有受益人一,受益人二,受益人三,则若受益人一死亡,由受益人二顺延继承,若受益人二死亡,则有受益人一顺延继承

2.若仅有一名保险受益人,且其先于被保险人死亡,那么被保险人可以重新指定受益人,或者也可以不指定,等被保险人身故后,再将其保险金按照遗产进行处理,由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

3.若仅有一名保险受益人,且其和被保险人一起死亡,则被保险人保险金按照遗产进行处理;

4.若仅有一名保险受益人,且其后于被保险人死亡,则按照合同约定领取保险金。

拓展资料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概念

(1) 投保人

投保人就是和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有义务支付保险费用的人。买保险就和买东西是一样的,存在卖家和买家双方,可见保险公司是这场交易里的卖家,投保人是买家。

(2) 被保险人

被保险会受到保险合同的保障,而且可以请求保险金。举个例,小白患了重疾,在这之前小红给小白买了一份重疾险,这份保险就要赔钱,这段关系中,小白就是被保险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也就是小红能给自己买重疾险,这时候小红既是投保人又是被保险人。

(3) 受益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举个例子,小红给小白买了一份重疾险,小黑是受益人,小白不幸确诊重疾,这份保险就要理赔给小黑。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限制

①投保人

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前提是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对此,在《保险法》第31条,规定了投保人能给以下这些人投保:

②被保险人

如果是人寿保险,被保险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而被保险人有投保前进行如实健康告知的义务,不然对保单会产生很大影响,具体原因请看:

③受益人

受益人分为法定受益人和指定受益人。

法定受益人的意思就是受益人是法定继承人,继承法规定了,遗产的继承按照以下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保单的受益人能被投保人和被保人指定,被保人和投保人还能指定受益份额和顺序,指定的受益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

夫妻双方买房子贷款用谁的名字有没有影响

法律分析:有影响。办理房屋贷款的时候,贷款人需要提供银行流水,银行一般放贷的条件是银行流水是月供的两倍或者2.5倍。所以,主贷人要选工资高的那一方。比如,小明和小红是夫妻,所要贷款的月供每个月核算下来是3万元,小红有4万月每月的银行流水,而小明只有3万,那么小红就应该作为主贷人,小明作为共同贷款人,两方共同提供收入证明,只要共同的流水是银行的2倍以上就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按份共有是什么意思?和共同共有的区别?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那么房屋共有就是指两个单位或个人以上共有的房屋。

房屋按份共有是指两个及以上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各自的占有份额,分别对共同所有的房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这个份额并不是指把共有房屋划分为若干份,各自拥有单独部分的所有权,而是共有人对房屋整体按照份额享有权利和义务。

例如:A和B共有四件房屋,双方各有一半份额。这并不是说小红和小明每个人各自占有两间房,而是这四间房的每一间都是双方各自有一半份额。

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有什么区别?

房屋的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都是对同一房屋共同拥有所有权的形式,但二者却存在着差异:共同共有是基于共同关系而存在的,如家庭、夫妻等关系存在为共同共有的必要条件。而按份共有只需要按照共有人的意志发生即可。因此,二者的不同更多的表现为享受的权利范围不同。

共同共有中,共有房屋是不分份额的,只有共同关系存在就不能划分共有的房产份额,只有在共有关系终止时,才能进行划分。例如A、B是夫妻,二者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不能分割哪一部分是谁的。如果两人离婚,可依法分割。而按份共有则按照各自份额享有权利,如A、B按份共有一套房屋并约定每个人有一半份额,则每个人拥有50%的权利,不因其他因素而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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