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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报关单样本(进口报关单填制样本)

2022-12-13 法律资讯 纠纷

怎么填写出口报关单?

1﹑出口口岸﹕货物经

海关

放行出境的最后一个关境口岸的名称。

2﹑经营单位﹕

填明对外签订或执行

出口合同

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的全称。

3﹑指运港(站)﹕

货物预定最后到达的

港口

﹑城市的全称。

4﹑合同(协议)号﹕

填具本报单货物的合同号码﹐包括年份﹑字轨﹑编号及附件号码。

5﹑

贸易方式

目前使用白色《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出口的货物﹐一般有以下几种

贸易方式

﹐可视具体情况选择填报。

一般贸易﹔国家间﹑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赠送的物资﹔边境

小额贸易

﹔对外承包工程货物﹔

租赁

贸易﹔

易货贸易

﹔出料

加工贸易

﹔其他贸易。

6﹑运抵国(地)﹕

出口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或在运输中转国(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的最后指运国(地区)名称。

7﹑消费国别﹕

货物实际消费的国家(地区)名称。不能确定实际消费国的﹐以预知的最后运往国为准﹐如售予甲国而运往乙国的﹐填具乙国的名称。对成交条件订明为选择港的﹐以第一个选择港所在国填具。

8﹑收货单位﹕

填具境外最终收货商的名称及所在地。可依据

出口合同

发票

填写。

9﹑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

填具运载货物通过国境的运输工具名称。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分别填写船只名称及号码﹐汽车车牌号码及火车的车次﹔对于

空运

或邮运的只填“

空运

”或“邮运”字样。

10﹑装货单或运单号﹕

填具货物的装货单号或运单号。

11﹑收

结汇

方式﹕

填具实际收

结汇

的方式。

12﹑起运地点﹕

填具货物的发货单位所在地名称。

13﹑

海关

统计商品编号﹕

填具货物在《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中所对应的号别。

14﹑货名﹑规格及货号﹕

填具货物的全称﹑规格﹑型号﹑品质﹑等级。如货物及规格不止一种时﹐应逐项填具。

15﹑标记唛码﹕填具货物的标记唛码。如有地点名称的﹐也应一并填写。

16﹑件数及包装种类﹕

填具货物的总件数。可从提单上查悉。包装种类指袋﹑箱﹑捆﹑包﹑桶等﹐如有多种包装的﹐应份别填明件数。

17﹑数量﹕

货物的实际数量和数量单位﹐如台﹑只﹑个﹑打等。

如果合同

规定

的数量单位与《海关统计商品目录》所

规定

的计量单位不同﹐或者《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定有第二数量单位的﹐都要在折算后按《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定的数量单位填具。整套机械分批出口时﹐应在本栏加注“分批装运”字样。

18﹑毛量﹕

货物的全部重量。如货物不止一项时﹐应逐项填报。

19﹑净重﹕

货物扣除外包装后的自然净重。

20﹑成交价格﹕

合同规定的货物的成交单价﹑总价和价格条件。如离岸价格﹑到岸价格等等。要在此栏注明币别。如果价格条件为

CIF

﹑C&F或包括佣金﹑折扣时﹐在计算成交总价时﹐应份别扣除运费﹑保险费﹑佣金﹑折扣等费用﹐并填具

FOB

成交总价。

21﹑

集装箱

号﹕

如果是

集装箱

运输﹐应将集装箱数量及每个集装箱的号码一并填具。

22﹑随附单据﹕

随报关单向海关递交的有关单据的名称及份数。

23﹑申报单位﹕

报关单位的全称﹑报关员的姓名﹑报关员证号码﹑联络电话号码﹑申报单位的邮政编码等一并在此栏填具﹐并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

24﹑申报日期﹕向海关申报的日期。

因为我看不清楚你图片大具体明细.只能把大致的内容发给你.

可以供你参考参考!

货物出口报关需要那些单据?请赐教!谢谢!

在出口通关过程中,准备全套完整而正确的报关单据是关键的。

基本的报关单据包括:

正本商业发票(INVOICE)、正本装箱单(PACKING

LIST)、副本合同(也可称作

形式发票或售货确认书)、报关单、副本委托报关协议、正本核销单。

(各类常见报关单证样本见左栏)

根据海关对出口商品的监管条件,还须提供相应证明,如商检证、出口许可证、熏蒸证等。

对基本单据的缮制与审核,要重视以下几点:

第一,单据的内容必须齐全。

商业发票中需要显示的项目有:发票号、合同号、日期、买方公司名称、起运港、目的港、唛头、品名、数量、单价、总价等内容,各个项目的内容必须相互符合。装箱单中,除单价、总价不必显示外,其余各项与发票相同。另外,还有包装件数、毛重、净重、尺码(即体积),正本单据不允许涂改。

第二,各种单据的内容必须相互符合,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

单据应尽早寄至代理报关单位,以便整理审核,最晚不迟于集港前两天寄到,若单据不能按时寄到或正本单据出现问题,又急于通关,一般情况下,先用传真件副本代替,由报关员“打保”报关,随后补上正本单据。

第三,填制报关单。

根据报关单的格式,提供的相应内容,由报关员录入,通过海关EDI系统传输。数据

一定要准确,要与其它各单严格相符。否则会影响核销单与报关单的返还速度。

总之,无论是货主,还是代理,都要重视报关单据的各个方面,以减少和避免通关过程中出现的不必要的麻烦,加快通关速度,圆满完成装运任务。

出口货物报关单样本(进口报关单填制样本)

货物出口报关需要哪些单据?

(各类常见报关单证样本见左栏)

根据海关对出口商品的监管条件,还须提供相应证明,如商检证、出口许可证、熏蒸证等。

对基本单据的缮制与审核,要重视以下几点:

第一,单据的内容必须齐全。

商业发票中需要显示的项目有:发票号、合同号、日期、买方公司名称、起运港、目的港、唛头、品名、数量、单价、总价等内容,各个项目的内容必须相互符合。装箱单中,除单价、总价不必显示外,其余各项与发票相同。另外,还有包装件数、毛重、净重、尺码(即体积),正本单据不允许涂改。

第二,各种单据的内容必须相互符合,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

单据应尽早寄至代理报关单位,以便整理审核,最晚不迟于集港前两天寄到,若单据不能按时寄到或正本单据出现问题,又急于通关,一般情况下,先用传真件副本代替,由报关员打保报关,随后补上正本单据。

第三,填制报关单。

根据报关单的格式,提供的相应内容,由报关员录入,通过海关EDI系统传输。数据

一定要准确,要与其它各单严格相符。

出口报关单如何填制?

下面来详解一下报关单的填制方式:

出口货物报关单(白色一般贸易)

出口货物报关单(粉红色进料加工专用)

出口货物报关单(浅色黄色出口退税专用)

出口货物报关单(浅蓝外商投资企业专用)

出口货物报关单(浅绿色来料加工、补偿贸易专用)

1﹑出口口岸﹕货物经海关放行出境的最后一个关境口岸的名称。

2﹑经营单位﹕

填明对外签订或执行出口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的全称。

3﹑指运港(站)﹕

货物预定最后到达的港口﹑城市的全称。

4﹑合同(协议)号﹕

填具本报单货物的合同号码﹐包括年份﹑字轨﹑编号及附件号码。

5﹑贸易方式﹕

目前使用白色《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出口的货物﹐一般有以下几种贸易方式﹐可视具体情况选择填报。

一般贸易﹔国家间﹑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赠送的物资﹔边境小额贸易﹔对外承包工程货物﹔租赁贸易﹔易货贸易﹔出料加工贸易﹔其他贸易。

6﹑运抵国(地)﹕

出口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或在运输中转国(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的最后指运国(地区)名称。

7﹑消费国别﹕

货物实际消费的国家(地区)名称。不能确定实际消费国的﹐以预知的最后运往国为准﹐如售予甲国而运往乙国的﹐填具乙国的名称。对成交条件订明为选择港的﹐以第一个选择港所在国填具。

8﹑收货单位﹕

填具境外最终收货商的名称及所在地。可依据出口合同﹑发票填写。

9﹑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

填具运载货物通过国境的运输工具名称。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分别填写船只名称及号码﹐汽车车牌号码及火车的车次﹔对于空运或邮运的只填“空运”或“邮运”字样。

10﹑装货单或运单号﹕

填具货物的装货单号或运单号。

11﹑收结汇方式﹕

填具实际收结汇的方式。

12﹑起运地点﹕

填具货物的发货单位所在地名称。

13﹑海关统计商品编号﹕

填具货物在《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中所对应的号别。

14﹑货名﹑规格及货号﹕

填具货物的全称﹑规格﹑型号﹑品质﹑等级。如货物及规格不止一种时﹐应逐项填具。

15﹑标记唛码﹕填具货物的标记唛码。如有地点名称的﹐也应一并填写。

16﹑件数及包装种类﹕

填具货物的总件数。可从提单上查悉。包装种类指袋﹑箱﹑捆﹑包﹑桶等﹐如有多种包装的﹐应份别填明件数。

17﹑数量﹕

货物的实际数量和数量单位﹐如台﹑只﹑个﹑打等。

如果合同规定的数量单位与《海关统计商品目录》所规定的计量单位不同﹐或者《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定有第二数量单位的﹐都要在折算后按《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定的数量单位填具。整套机械分批出口时﹐应在本栏加注“分批装运”字样。

18﹑毛量﹕

货物的全部重量。如货物不止一项时﹐应逐项填报。

19﹑净重﹕

货物扣除外包装后的自然净重。

20﹑成交价格﹕

合同规定的货物的成交单价﹑总价和价格条件。如离岸价格﹑到岸价格等等。要在此栏注明币别。如果价格条件为CIF﹑CF或包括佣金﹑折扣时﹐在计算成交总价时﹐应份别扣除运费﹑保险费﹑佣金﹑折扣等费用﹐并填具FOB成交总价。

21﹑集装箱号﹕

如果是集装箱运输﹐应将集装箱数量及每个集装箱的号码一并填具。

22﹑随附单据﹕

随报关单向海关递交的有关单据的名称及份数。

23﹑申报单位﹕

报关单位的全称﹑报关员的姓名﹑报关员证号码﹑联络电话号码﹑申报单位的邮政编码等一并在此栏填具﹐并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

24﹑申报日期﹕向海关申报的日期。

出口报关单如何填写?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大家都清楚了。本填写方法仅供参考,请以“中国海关进出口贸易报关单填制规范”为准。

出口货物报关单如何填写

出口货物 报关单 (白色一般贸易) 出口货物 报关单 (粉红色进料加工专用) 出口货物 报关单 (浅色黄色 出口退税 专用) 出口货物报关单(浅蓝外商投资企业专用) 出口货物报关单(浅绿色来料加工、补偿贸易专用)

1﹑ 出口口岸:货物经 海关 放行出境的最后一个关境口岸的名称。

2﹑ 经营单位:填明对外签订或执行出口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的全称。

3﹑ 指运港(站):货物预定最后到达的 港口 ﹑城市的全称。

4﹑ 合同(协议)号:填具本报单货物的合同号码,包括年份﹑字轨﹑编号及附件号码。

5﹑ 贸易方式:目前使用白色《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出口的货物,一般有以下几种贸易方式﹐可视具体情况选择填报。 一般贸易;国家间﹑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赠送的物资;边境小额贸易;对外承包工程货物;租赁贸易;易货贸易;出料加工贸易;其他贸易。

6﹑ 运抵国(地): 出口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或在运输中转国(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的最后指运国 (地区)名称。

7﹑ 消费国别:货物实际消费的国家(地区)名称。不能确定实际消费国的﹐以预知的最后运往国为准﹐如售予甲国而运 往乙国的,填具乙国的名称。对成交条件订明为选择港的,以第一个选择港所在国填具。

8﹑ 收货单位:填具境外最终收货商的名称及所在地。可依据出口合同﹑发票填写。

9﹑ 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填具运载货物通过国境的运输工具名称。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分别填写船只名称及号码,汽车车牌号码 及火车的车次;对于空运或邮运的只填空运或邮运字样。

10﹑装货单或运单号: 填具货物的装货单号或运单号。

11﹑收结汇方式:填具实际收结汇的方式。

12﹑起运地点: 填具货物的发货单位所在地名称。

13﹑ 海关 统计商品编号:填具货物在《 海关 统计商品目录》中所对应的号别。

14﹑货名﹑规格及货号:填具货物的全称﹑规格﹑型号﹑品质﹑等级。如货物及规格不止一种时,应逐项填具。

15﹑标记唛码:填具货物的标记唛码。如有地点名称的,也应一并填写。

16﹑件数及包装种类:填具货物的总件数。可从提单上查悉。包装种类指袋﹑箱﹑捆﹑包﹑桶等,如有多种包装的﹐应份别填明件数。

17﹑数量:货物的实际数量和数量单位,如台﹑只﹑个﹑打等。 如果合同规定的数量单位与《海关统计商品目录》所规定的计量单位不同,或者《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 定有第二数量单位的,都要在折算后按《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定的数量单位填具。整套机械分批出口时,应在本栏加注分批装运字样。

18﹑毛量:货物的全部重量。如货物不止一项时,应逐项填报。

19﹑净重:货物扣除外包装后的自然净重。

20﹑成交价格:合同规定的货物的成交单价﹑总价和价格条件。如离岸价格﹑到岸价格等等。要在此栏注明币别。如果价 格条件为 CIF 、CF或包括佣金﹑折扣时,在计算成交总价时,应份别扣除运费﹑保险费﹑佣金﹑折扣等 费用,并填具 FOB 成交总价。

21﹑集装箱号:如果是集装箱运输,应将集装箱数量及每个集装箱的号码一并填具。

22﹑随附单据:随报关单向海关递交的有关单据的名称及份数。

23﹑申报单位:报关单位的全称﹑ 报关员 的姓名﹑ 报关员 证号码﹑联络电话号码﹑申报单位的邮政编码等一并在此栏填具,并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

24﹑申报日期:向海关申报的日期。

出口报关所需单据包含哪些?

出口报关所需单据:箱单、发票、报关委托、报检委托(需商检货)、非木质包装证明(非木质包装货)、核销单、药品证明(出口货为药品)、场站收据。出口货物报关一定遵循货到后方可报关的原则,其中需要注意的地方有:

A:报关单据准备齐全并都需要正本,H.S.编码一定要确认准确以便判断有没有特殊的监管条件(如电子产品更新换代比较快,没有注册商品编码,可在出口时向海关询问,找一个相似货物的商品编码。)。

B:报关之前确认船公司是否已输入EDI

,否则会影响报关速度。

C:报关的数据要和箱单,发票相符,否则会影响输入目的港舱单,影响提货。填制报关单:出口报关单一般为六联,海关留存联,海关作业联,报关企业留存联(海关三天之内有审核权,所以报关企业要留存),海关核销联,出口收汇证明联,出口退税证明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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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报关单样本(进口报关单填制样本)

怎么填写出口报关单? 1﹑出口口岸﹕货物经海关放行出境的最后一个关境口岸的名称。2﹑经营单位﹕填明对外签订或执行出口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的全称。3﹑指运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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