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无穷(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解析)

2022-12-12 六尺法务 民法典

无限按份责任 有限按份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是指责任人以其某部分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如抵押人仅以抵押财产对所担保的债权承担的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对公司债务所承担的责任。无限责任:是指责任人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如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个人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组织债务所承担的责任。

法律分析

按份责任是指多数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各自承担一定份额的民事责任。至于按份责任中各个责任人之间责任份额的大小与多少,应由法律规定或者通过当事人自行约定。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推定各责任人承担相同的份额。连带责任是因违反连带债务或者共同实施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责任,各个责任人之间具有连带关系。所谓连带关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根据承担责任是否有财产限制,民事责任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有限责任,是指责任人以其某部分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如抵押人仅以抵押财产对所担保的债权承担的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对公司债务所承担的责任。无限责任,是指责任人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如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个人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组织债务所承担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七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民法典无穷(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解析)

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

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区别:作用对象不同;承担责任不同;界定对象不同;其他。无限责任是指责任人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连带责任是指责任人一方主体为多数,各个责任人对外不分份额,向权利人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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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法偿能力怎么理解?

无限制偿付能力,其含义是:法律保护取得这种能力的货币,不论每次支付数额如何大,不论属于何种性质的支付,即不论是购买商品、支付服务、结清债务、缴纳税款等,支付的对方,均不得拒绝接受。

法律分析

无限制偿付能力,其含义是:法律保护取得这种能力的货币,不论每次支付数额如何大,不论属于何种性质的支付,即不论是购买商品、支付服务、结清债务、缴纳税款等,支付的对方,均不得拒绝接受。所谓的无限法偿也就是有无限的法定支付能力,不论支付的数额大小,不论属于何种性质的支付,即不论是购买商品、支付服务、结清债务、缴纳税款等,收款人都不得拒绝接收。一般来说,本位币都具有无限法偿能力,而辅币则可能是有限法偿的。在纸币本位制下,纸币的发行权由国家货币管理当局所垄断,主币和辅币的名义价值都高于其实际价值,所以,无限法偿与有限法偿的区分已无意义。有限法偿和无限法偿是和货币制度有关的一个概念。一国在制定货币制度时要规定一国的本币和辅币,同时还要规定本币和辅币的支付能力。所谓本币就是一国基本的流通货币,我国本币的单位是 “元”;辅币,即辅助货币,是指本位币单位以下的小额货币辅助大面额货币的流通,供日常零星交易或找零之用,我国辅币单位是:角和分,就现在来说分已经很少很少用了。本位币的面值与实际金属价值一致,是足值货币。辅币一般用贱金属铸造,其包含的实际价值低于名义价值,辅币可与主币自由兑换。所谓无限法偿,是指不论支付数额多大,不论属于任何形式的支付,对方都不能拒绝接受。本位币一般都具有无限法偿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条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条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民法典规定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有期限吗

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有期限,该期限由保证人和债权人自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限应当是主债务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约定的期限不得早于主债务届满之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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