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表格)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怎么写?

我们大家肯定都知道公司,因为公司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中出现的几率非常的大,我们身边肯定也有很多的公司。对于公司一般情况下都是有限公司,然后都是合伙的,公司的注册是要写申请书的。那么 有限合伙企业 设立登记申请书范本是什么? 一、申请登记项目 企业名称 广州 市越秀区大众百货商店 经营场所白云路97号 邮政编码510ⅩⅩⅩ联系电话ⅩⅩⅩⅩⅩⅩⅩⅩ 合伙人 数2人执行人数1人 经营范围 及方式批发、零售:百货、工艺美术品。 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出资额为3万元,其中: 张ⅩⅩ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1.5万元; 李ⅩⅩ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1.5万元。 从业人员数3人 全体合伙人签字:张ⅩⅩ李ⅩⅩ申请日期: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 二、 合伙企业 申请登记委托书 委托人:张ⅩⅩ李ⅩⅩ 被委托人:王ⅩⅩ 委托事项: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事宜。 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委托有效期限,自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至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 被委托人 身份证 复印件粘贴处 (出示原件核对) 委托人签字:王ⅩⅩ被委托人签字:张ⅩⅩ李ⅩⅩ联系电话:ⅩⅩⅩⅩⅩⅩⅩⅩ 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 注: 1、委托人是指:合伙企业的投资人。 2、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2、3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三、全体合伙人名录和执行合伙人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名单 姓名性别住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身份证号职业状况 张ⅩⅩ男东川路1号510ⅩⅩⅩⅩⅩⅩⅩⅩ44010ⅩⅩⅩⅩⅩ失业 李ⅩⅩ男东湖西路1号510ⅩⅩⅩⅩⅩⅩⅩⅩ44010ⅩⅩⅩⅩⅩ失业 执行合伙人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张ⅩⅩ 全体合伙人签字:张ⅩⅩ李ⅩⅩ 申请日期: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 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伙企业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目的:自谋出路,自主创业。 第二条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共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 合伙企业债务 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 第三条合伙企业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大众百货商店 第四条合伙企业经营场所:白云路97号 第五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百货、工艺美术品。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3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合伙人姓名、住所、出资方式、出资数额。 (一)合伙人姓名:张ⅩⅩ; 合伙人住所:东川路1号;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数额人民币1.5万元。 (二)合伙人姓名:李ⅩⅩ; 合伙人住所:东湖西路1号;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数额人民币1.5万元。 (三)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出资数额人民币万元。 合伙人于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前缴付出资。出资额没有实际缴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经出资。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三)有优先受让其他合伙人转让的财产份额和优先购买合伙企业的新增资金,但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四)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五)合伙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六)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七)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 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九条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一)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委托合伙人张ⅩⅩ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共1名; (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对合伙企业事务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第十条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业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合伙人退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合伙人擅自退伙后,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四)此条款未详尽的,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六章执行。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解散、 清算 。 (一)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自《合伙企业 营业执照 》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伙企业解散时,依据《合伙企业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表;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天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 注销登记 。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 (一)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及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一式3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二)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合伙人签字后,自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名:张ⅩⅩ身份证号码:44010ⅩⅩⅩⅩⅩⅩⅩ 合伙人签名:李ⅩⅩ身份证号码:44010ⅩⅩⅩⅩⅩⅩⅩ 合伙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ⅩⅩ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 对于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怎么写的问题我们可以找到相应的范本,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最应该注意的就是应该与合伙人一起进行相应的申请,同时要写清楚双反相应的权利和相应的义务,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今后的一些麻烦,所以说我们还是应该注意。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怎么写?

一、 公司法 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怎么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 申请书范文 : 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___ 敬告 1.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本申请书,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 4.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16开张。 5.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公司设立 登记应提交文件、证件 1、《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全体投资人共同签署的 公司章程 4、全体投资人的资格或 身份证 明 5、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 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6、出资人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的证明 7、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8、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9、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10、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11、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任职证明 12、公司住所使用证明(含 租赁协议 和 房产证 明) 13、《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4、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 经营范围 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6、股东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 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 综上所述,公司主要代表人如果认可了对设立登记申请中的相关内容就会亲自签字后使其生效,最后经过政府机关对申请以及提交材料的审核就会做出相应的同意或者拒绝的决定,而公司可以依据这个决定的文书形式来调整其公司的规章。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表格)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怎么填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和“备案”栏有关内容及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变更的,应填写、提交附表“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注销分公司可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分公司增设/注销”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备案”栏及相关附表所需填写的有关内容。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公司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8.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9.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无需填写此项。

10.“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 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注册资本;

(五)公司类型;

(六)经营范围;

(七)营业期限;

(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公司设立登记要准备哪些材料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及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 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 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一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及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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