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单车(民法典电动自行车)

2022-12-01 法律资讯 民法典

骑共享单车出事故由谁担责

解答骑共享单车出事故,是因产品存在缺陷导致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若产品没有缺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骑共享单车发生事故谁负责

针对其不同情况,赔偿的主体,赔偿的责任划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因使用者操作不当造成自身意外伤害应由使用者自己承担责任;

2、法律规定驾驶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的驾驶人必须年满12周岁。若使用者违反该规定导致意外伤害,使用者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看护义务,应当对意外事故承担责任。平台商若没有要求使用者在注册时登记年龄等信息,则也可能会因没有尽到合理的管理义务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因单车存在质量问题或有严重缺陷导致使用者意外伤害的平台商应承担责任;

4、第三人故意破坏单车,导致使用者意外受伤的情形:破坏单车的人和平台商都需承担赔偿责任,但平台商赔偿后,可以向故意破坏单车的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民法典单车(民法典电动自行车)

民法典楼道里放自行车违法吗

楼道里放自行车违法。楼道属于公共空间,公共空间不得堆放杂物,影响业主出行自由。楼道堆放杂物造成住宅楼安全隐患,小区楼道属于公共消防通道,是广大居民日常出行的唯一通道,部分住户将杂物堆放在小区楼道内,影响了居民的进出通行和整体环境,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当发生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的时候,将严重影响他人逃生。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民法典对电动车的规定

2021年最新电动车新政策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对电动车生产企业做出新的要求,对消费者在日常使用的电瓶车也做出新规定,此举有利于完善电瓶车企业合理规范生产;有利于保护消费者购买电瓶车的利益;有利于促进电瓶车产业结构创新升级,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保障。此管理办法于去年4月15日开始实行。

一、将对电动车进行速度限制,意味着今后电动车不能随意超出限定的速度了,不然是违反相关规定的,现在限定为每小时不得超过25千米行驶速度。

二、在购买电动车的时候注意购买新国标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上牌的,购买车辆后需要上电动车牌,没有车牌的将不能上路行驶,一旦被发现也是会被处罚。

三、现在电动车的重量由原来40kg调整到新国标的55kg,重量包含电池在内,这样有效增加行驶时长。

四、电动车速度可以行驶到50千米每小时的,必须上牌照,这类车型归为电动摩托管理。

五、电动车需要安装有脚踏板并且还要防火、防水,没有脚踏板是不允许上牌。

六、电动机功率从240KW提高到400KW。

七、不合标准的电瓶车不允许生产,消费者有权退货超标车。

2021年电动车上牌规定

电动车上牌的规定各个省市不同,以武汉市为例,电动车上牌规定如下:

根据《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未经登记上牌或者虽领有外地牌证但未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道路上行驶。

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是纳入本市信息服务目录的产品。

第十五条 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购买车辆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向居住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并现场交验车辆:

(一)车辆所有人合法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或者其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

(三)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纳入本市信息服务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应当予以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和号牌;不予登记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对依法取得牌证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可以为其安装防盗芯片。

什么样的电动车超标

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时速不大于25km/h,重量不大于55公斤,电机功率不大于400W,必须要有骑行脚踏功能,电池电压要不大于48V,两轮间的轴距要不大于1250mm,最大宽度不大于450mm,必须要满足防火阻燃和防止篡改的要求,并且是全文强制要求。

目前全国的电动自行车生产标准由生产许可证制度转为了更加严格的3C质量强制认证制度,也就是说,没有经过3C认证的电动车都是属于超标电动车范畴!

“旧国标”电动车怎么处理

已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怎么处理?市民朋友们较为关心的是,今年4月15日“新国标”实施后,已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应如何处理。

按照工信部要求,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超标电动车能上牌吗

据统计,目前市场上90%的电动自行车都属于超标车。所有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都是属于超标电动车,之所以我们推出备案登记这一措施,是考虑到很多人买来的电动车因为超标无法上牌,成了无牌车,被偷了也无从查起,所以在这个背景下,我们实施了备案登记这一便民服务措施。但根据国家标准,这些电动车都属于超标的,这次国家做出规定,是从源头上杜绝了生产厂家和商家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车。过渡时间是三年,到2021年12月31日为止。

无论是你刚买的电动车还是之前一直在骑的,只要是超标电动车,无论以前备案登记的,还是现在备案登记的,使用期限都到2021年12月31日,过了这个时间,就不能上路了。

电动车用什么头盔

目前电动车新国标限制车速不超过25km/h。但市面上仍存在大量超标电动车,最高车速可以达到40km/h甚至更高。这个速度低于摩托车、高于自行车。因此理想的电动车头盔既不需要像摩托车头盔那么重型,也不需要自行车头盔那么多通风孔。另外如果能在传统头盔被动防护的基础上加入科技成分,提高头盔可视性来降低事故发生率那就更好了。至于价钱,当然要在合理范围内。

买电动车需要注意什么

1、续航能力,根据自己的出行长短需求选择续航能力合适的电车。

2、电车外观,依照自己的喜好选择心仪的电车,购买时查看电车外观的油漆、做工有无缺陷。

3、刹车性能,试骑心仪的电车,检查刹车性能有无问题,体验骑行的感觉是否舒适。

4、保留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和售后卡,要求商家开具发票,以免后续出现问题需要维权。

温馨提示:最好选购大品牌有保障的电车。

因单车质量导致事故责任是谁担

1、因单车存在质量问题或有严重缺陷导致使用者意外伤害的销售者和生产者应承担责任。 2、第三人故意破坏单车,导致使用者意外受伤的情形:破坏单车的人和销售者、生产者都需承担赔偿责任,但销售者赔偿后,可以向故意破坏单车和生产者追偿。 根据《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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