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民法典(政府民法典讲座)

2022-11-30 法律资讯 民法典

民法典关于政府征地的规定

法律分析:政府征用包括征收和征用。征收和征用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宪法为了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而确立的我国征收、征用制度。

征收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把私人所有的财产强制地征归国有;征用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性地使用公民的私有财产。征收和征用的主要区别在于:征收是所有权的改变,征用只是使用权的改变。征收是国家从被征收人手中取得了所有权,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征用则是在紧急情况下对私有财产的强制性使用,在紧急情况结束后,要把被征用的财产归还给权利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民法典第3条的内容有哪些?

《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3条的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1、【合法权益】合法权益指民事主体对构成自己的法律客体享有的权益,用法律客体命名。本条把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分为三种: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其他合法权益,具体规定在《民法典》民事权利一章。 合法权益也叫作权利或者法权。完整状态的民事权利由三个部分组成:主体-主客体关系-客体。不完整状态的民事权利是通过挖除法律关系中的法律主体或者客体而得到的。有三种:-主客体关系-客体、主体-主客体关系、主客体关系。其中主客体关系-客体是以法律客体命名的权利,简称法律客体权,如本条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主体-主客体关系-是以法律主体命名的权利,简称法律主体权,如自然人的权利即人权、法人权和非法人组织权;-主客体关系-,是以法律关系本身命名的权利,简称权利或者法权,如所有权、 监护权 等。如果用数学语言来描述,民事权利就是一个三元函项,法律主体、主客体关系、法律客体是三个变项,三个变项都确定的情况下,就是一个特定的民事权利。 每个特定的权益,其法律主体、主客体关系、客体都是确定的,依法都属于特定的法律主体,只能由这些特定的法律主体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享有,也不得侵犯。这里的任何组织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也包括政府等其他组织。 《民法典》的民事权利 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一百一十二条 自然人因婚姻、 家庭关系 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三条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 担保物权 。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 侵权行为 、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 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 侵权责任 。 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 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 商标 ;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第一百二十四条 自然人依法享有 继承权 。 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 继承 。 第一百二十五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 第一百二十六条 民事主体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 第一百二十七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二十八条 法律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消费者等的民事权利保护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二十九条 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 第一百三十条 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 第一百三十一条 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第一百三十二条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综合上面所说的,民法对于我们公民来说是离不开的,民法典也是专门根据公民实际的情况而制定的法律,在保护公民利益的同时,这个社会也会因为法律得到和平,所以,公民也随时要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这样自己的合法权益才不会受到侵犯。

政府民法典(政府民法典讲座)

民法典政府的征收是什么

民法典政府的征收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海报

上一篇 民法典发条解读(民法典各条解析)
下一篇 民法典竞业(民法典竞业协议)

长按图片保存到手机

政府民法典(政府民法典讲座)

民法典关于政府征地的规定 法律分析:政府征用包括征收和征用。征收和征用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

正在为您获取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