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残疾人保障金(北京残疾人保障金申报时间)

北京残保金的计算方法

北京残保金的计算方法

北京的市民问我们,关于残保金的计算方法有哪些?下面就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北京残保金的计算方法,欢迎阅读!

北京残保金的计算方法

1.成立时间不满1年且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

对于在征缴年度成立不满1年的用人单位,从其地税登记日的下1个月开始计算时间,2015年12月完成地税登记的单位不需要申报审核2015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例】某单位2015年7月1日完成地税登记,其在职职工总数为100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2015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100人×1.7%×5/12月)

2. 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

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的,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月份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例】某单位2015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其在2015年8月31日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2015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50人×1.7%-1×5/12月)

3.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的单位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

【例】某单位2015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未安排残疾人,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50(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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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上海市为1.6%)-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经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置比例。

北京地区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标准: 应缴纳的保障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假定您的公司在北京,贵公司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000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

应缴纳的保障金=200*80000*1.7%=272000元。

未按规定缴纳残保金如何处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请问如果今年多缴了残保金,该如何申请退还?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有关事项的通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1号)规定:用人单位可以申请退还多缴的保障金。申请退还多缴保障金的,应当参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退税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地税征[2016]61号)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退款申请书》。

用人单位认为地税登记地所在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确认的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与实际不符的,应当先行到该机构重新申报审核人数。审核通过后,持该机构出具的《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重新审核确定书》,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还保障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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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是什么

残保金 全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及残疾人事业发展方面支出的资金。

残保金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残保金年缴纳额=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北京残疾人保障金(北京残疾人保障金申报时间)

想了解残保金的一些事情?

国家对于残障人士一直积极的在做着很多帮扶工作,残保金就是其中之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它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我们可以理解为企业因未足额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一项“罚金”,所以原则上录用残疾人的成本是低于应缴残保金的。

应缴纳的保障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举例说明:企业A员工100人,上年度安置残疾人人数为0,企业年平均工资12万,则残保金缴纳金额为(100*1.7%-0)*12=20.4万。

这样看来,残保金的征缴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尤其对小微企业来说,这绝对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企业雇佣残疾人除了可以免缴残保金,还可以得到什么优惠福利呢?

1、提高岗位补贴水平

一年合同+1.2倍+社保 = 提高补贴金额(连续雇佣)+放宽计算标准(按月计算、按年度发放)

2、社会保险补贴

招用“三类残疾人”实际缴纳50%;招用2年内未就业残疾人毕业生给予不超过5年社保补贴

3、残疾学生见习补贴

接收残疾人学生实习见习的用人单位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享受一次性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实习见习补贴。

4、培训补贴

自行组织或委托培训机构对其招用的残疾人职工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经报地税登记地的区残联审核同意后,按区残联核准 培训费用标准的80%享受培训补贴

5、税收优惠

招用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按当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安置残疾人的企业,在计算企业所 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规定对残疾人职工工资执行100%加计扣除

6、岗位定制

鼓励用人单位开发适合残疾人劳动力个性化需求的岗位,为残疾人劳动力就业提供定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就近就便为原则,招用残疾人劳动力在常住地附近就业或居家就业

7、就业服务支持

建设残疾人帮扶性就业基地、提供特别就业创业服务、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等若干服务措

申报审核的时间:

2019年8月1日至9月15日。

申报审核的内容:

2018年度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申报审核的方式:

方式一:通过“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网上申报系统”申报。

方式二:到地税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报。

所安排就业的残疾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须现场申报该残疾人的就业情况

(一)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续签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或变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首次申报的在编人员;

(二) 用人单位实际向其支付的月工资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或延期向其支付工资且延期不超过30天的;

(三)在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的单位就业的;

(四)非北京户籍的。

申报审核的材料:

用人单位现场申报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一)《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

(二)所申报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一卡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

(三)与残疾人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续签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或变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期限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首次申报的在编人员,应提供主管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实际支付残疾人的月工资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应提供该残疾人病假、事假考勤记录或本单位停工、停业等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支付残疾人工资且延期不超过30天的,应提供本单位生产经营困难的证明材料;

(五)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的单位,应提供上下级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所申报残疾人为非本市户籍的,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 该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

2. 该残疾人的《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说明书》;

3. 上年含该残疾人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

计入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人数的认定条件:

(一)将残疾人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劳动年龄内(男: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

(二)依法支付残疾人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

(三)依法为残疾人在本市按月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申报审核的结果查看:

第一种情况: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的用人单位。

在申报完成后3个工作日后,再次登陆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的,确认后打印《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见图1),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在规定时间持存在异议残疾人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申报。

第二种情况:在地税登记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报的用人单位。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将在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定,并出具《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

北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方式

1.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单位:

保障金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用人单位需要到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地税缴费)。

2.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时间:

保障金按年计算征缴,申报缴费期限为2019年8月1日到9月30日。

3.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方式:

第一种情况: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先到地税登记地所在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再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保障金;

京残发 【2022】5号计算公式

按照京残发"2022"5号文件,计算公式如下:2022年北京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2021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21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2021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分档比例(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北京市年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按北京市年社会平均工资2倍标准计算残保金。)2023年北京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2022年1月至12月每月残保金之和,月残保金=(月在职职工人数*1.5%-月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分档比例(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北京市月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按北京市月社会平均工资2倍标准计算残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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