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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小区物业收电费,民法典关于物业费和电费的规定?

2022-11-28 法律资讯 司法

民法典关于小区物业收电费,民法典关于物业费和电费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四条,如果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并事先通知用电人

民法典是否取消了物业公共能耗费的收取?

看物业管理合同,合同约定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能耗则包括,不含公共能耗则不包括。一般地合同没有明确说明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能耗,则均未包括公共能耗,公共能耗另行公摊,由业主承担。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的关系】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合法权益的保护】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关于物业收取公摊电费规定?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中,并未提及取消公摊电费缴纳。《民法典》生效之后,现行的很多政策可能会失效,未来如何征收,可以到时再说,但是现在还是按照现行的政策进行征收。

1 什么叫公摊水电费?

答:公摊水电费是为了保障小区公共照明、景观、消防、门禁、监控、周界报警、电梯、发电机、高低压配电、二次供水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产生的用水用电费用及损耗,属于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部分的费用,应当由业主分摊。

2《民法典》关于公摊水电费怎么说?

答: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3 物业服务合同关于公摊水电费怎么说?

答:

1、预缴公摊水电费?

物业服务企业按照项目管理面积、公共区域规划的设施设备和时间进行计量测算的,按月预缴、定期公示,实行多退少补。

2、共有部分的权利与义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所以业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缴公摊水电费用。

4 物业管理条例关于公摊水电费怎么说?

答:

1、公共区域用水用电费用如何收取?

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按下列规定向物业管理区域内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公共使用的由业主分摊,按照合同约定收取。

2、物业所有权转移费用如何结算?

物业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原业主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以及水电公摊等相关费用。

如果物业费是包含公共管理的费用,再收取公摊水电费及垃圾清运费是不合理的。如果物业费是按项收取,则提供该项目服务收费是合理的,具体要根据物业合同来约定。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2021年民法典规定业主还需交公摊费和电梯费吗?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中,并未提及取消公摊电费缴纳。《民法典》生效之后,现行的很多政策可能会失效,未来如何征收,可以到时再说,但是现在还是按照现行的政策进行征收。

1、现在的很多小区物业,对于水电公摊的方式一般有三种:

(1)第一种是将水电分摊不计入物业服务费中,单独收取;

(2)第二种在物业合同中约定,将所有公摊费用计入物业服务费中,不再另外收取,即实行包干制;

(3)第三种是涉及小区全体业主的公共部分水电开支计入物业服务费或者列入管理费,而把仅涉及部分业主的公共部分,如单栋楼的走廊、电梯、洗水池等水电费由涉及范围内的业主自行分摊。

2021民法典物业费包含公摊电费吗?

不包括,公推电费应由物业公司承担:

1、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2、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3、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4、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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