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请问一下连带责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连带责任的认定标准是:

1、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2、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

3、连带责任所指向的债必须不可分;

4、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

5、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更多关于连带责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进入:查看更多内容

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 债务 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 民事责任 。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 释义编辑 连带责任 作为一个复合词组,其中心词在“责任”二字。“连带”作为限制词置于其前,即强调了这种责任的本质属性,意在使法官抓住“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本质特征”来正确适用。 连带责任是因民商事活动中发生 债权债务 关系后确保债权实现的法律规定,散见于法律、 法规 和司法解释中。它揭示的是两方( 债权人 、 债务人 )、三角度的关系,既包括了债权方和债务方,还及于由内在法律关系而被牵连进来的一方或多方。 [2] 构成编辑 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因此,连带责任需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连带责任人主观上须有过错;行为须具有违法性;须造成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须存在因果关系。但是,由于民事立法上允许连带责任无因设置,即当事人自行约定,所以连带责任的构成又有例外。比如 担保合同 中的保 证人 ,其主观上虽无过错,也未实施违法行为,但其仍应 承担连带责任 。

连带责任追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连带责任追偿的法律规定如下: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民法总则中关于连带责任的规定有哪些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

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现在讲的连带责任,多指民法上的。法条明确规定连带责任的类型作如下分类探析:共同侵权行为之连带责任此种连带责任是基于共同侵权的原因而应承担的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之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数人行为造成损害且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鉴于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各共同危险行为人内部承担均等赔偿责任,对于被侵权人则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三条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总则关于连带责任的规定是怎样的

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这是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海报

上一篇 民法典债的主体债的主体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特定的
下一篇 民法典主题教育图片如何加强和推进民法典的全面实施

长按图片保存到手机

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请问一下连带责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连带责任的认定标准是:1、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2、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3、连带责任所指向...

正在为您获取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