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为什么不支持加班费(劳动仲裁为什么不支持加班费呢)

劳动仲裁可以申请加班费吗

可以。如果劳动者就加班费用与用人单位协调不成的,是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用。当事人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规定,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劳动仲裁为什么不支持加班费

一、劳动仲裁为什么不支持加班费?

劳动仲裁支付加班费,根据《劳动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的规定,职工主张加班工资需准备相关证据。

加班证据首先要证明自己是该单位员工,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确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工作制度、工资标准等;其次职工要明确主张的加班时间,需要搜集考勤记录,最好有单位公章或负责考勤部门领导签字,其他证据还包括和加班相关的文字记录、审批表、业务记录等。如果没有相关证据,也可以要求单位出具两年内的考勤记录。

二、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三)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仲裁委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决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仲裁委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手续。决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对于劳动仲裁的具体事项处理,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处理,特别是不同的劳动仲裁事项所认定的处理结果是不同的,如果对有关仲裁的结果有异议的,还可以提交到法院进行起诉来进行判决处理。

劳动仲裁加班费一般支持几年

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仲裁时效从离职之日开始计算,除非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为什么在确有加班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求加班工资却得不到支持呢?

导读: 在当前的劳动争议案件中职工主张加班费的特别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往往各执一词。我为你分析举证之责谁来担。

基本案情:

   李某于今年3月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合同期满后公司不再与其续签,双方按规定终止了劳动合同,并办理了终止合同的相关手续,公司也及时按规定支付了李某经济补偿。一个月后,李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申诉,要求单位支付其工作期间的加班费15000元。

庭审过程中,李某提交了部分工资条,其中注明了加班时间,用以证明自己的加班事实。公司则答辩称,工资条中记录的加班时间,公司已按规定支付了加班费,其余时间不存在加班现象。

案件分析

在当前的劳动争议案件中职工主张加班费的特别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往往各执一词。那么,对于加班费的问题应由谁来举证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根据这一规定,李某对自己主张加班费的事实应承担举证责任。对此,李某提供了工资条,其中记载了部分时间李某在加班,虽然公司辩称加班部分已经支付了加班费,但未提供支付证据,因此按规定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仲裁委可以认定公司未支付加班费。但后经劳动仲裁部门的要求,公司提供了与李某相关的工资表和考勤表,其中没有体现其他时间李某存在加班的事实和现象,而李某除了工资条之外,再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最后,劳动仲裁委遂对李某工资条中加班时间之外的加班费请求予以了驳回。

通过本案可以看出,劳动者要求加班费,平时就要多留个心眼,注意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比如考勤表、加盖公章的加班安排表、加班时的工作记录等。

律师提醒: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肯定都是在存在加班的情况下要求加班工资,没有加班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几乎没有。但为什么在确有加班的情况下很多劳动者要求加班工资而得不到支持呢?主要原因就是劳动者无法证明自己加了班。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必须注意收集和保存工作期间的加班证据。

加班费不给可以劳动仲裁吗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应该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职工当然有权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工资被克扣的处理方式如下:1、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被克扣工资,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负责人了解情况,询问原因,可以选择与负责人私下和解,协商解决。2、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4、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5、仲裁后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一、工资是指雇主或者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二、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三、在我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法》 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劳动仲裁为什么不支持加班费(劳动仲裁为什么不支持加班费呢)

在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仲裁

找当地劳动局投诉申请劳动仲裁

周末加班不给加班费的,员工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获得加班费。如果协商不成的,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在限期内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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