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司法解释二还有效吗的简单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现在还执行吗
基本适用。个别不适用的,作了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司法解释有很多,这些司法解释至今没有失效。个别不适用的条款,都在司法解释中作了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9〕5号
第三十条合同法施行后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的案件,本解释施行后尚未终审的,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2〕7号
第四十六条本解释施行前本院发布的有关购销合同、销售合同等有偿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的规定,与本解释抵触的,自本解释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
本解释施行后尚未终审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合同法司法解释一二是否现行有效
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以后,上述规定就已经失去了法律效力,在实践中不再适用。
法律分析
去年五月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法于今年年初正式实施。该部法律是我国民事领域最新立法成果的体现,在内容上统合了之前民法领域的多部法律,包括物权领域的专门法、合同法领域的专门法、婚姻家庭领域的专门法以及侵权领域的专门法等等。该法一经实施,则之前有效的其他民事单行法自然归于无效,由此就产生了有关这些民事单行法的司法解释的效力问题。为了保障民法典的切实实施,保障民事司法实践中对法律的统一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决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之前的一些民事领域的司法解释,其中就包括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有关合同的司法解释。因此,问题中提到的这些司法解释现在已经失效,不再适用。不过其很多内容被保留了下来,制定成了新的司法解释。
【个人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在民法典施行后,原民法部门中的部分民事单行法律(如与合同、婚姻、继承、物权等有关的法律)失效,最高人民法院之前作出的相应的司法解释也相应的失去效力,司法实践中不得再适用。因此,若想要了解最新法律的规定,建议提问者去检索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出台的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一些司法解释,以这些规定为有效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还有效吗
合同法解释并没有被废止,仍然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其内规定与其他法律新规定有冲突的,优先适用新法。
2022年合同法还有效吗
目前合同法已经失去效力。民法典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后,合同法就立即废止了,因合同事项发生纠纷的,就不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而是适用民法典中的合同编,人民法院对合同事项进行审理的,也必须按照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能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一切以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六十条 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法律依据有哪些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已废止,它的内容有:1、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2、标的物风险负担;3、标的物检验方式;4、合同违约责任;5、特种买卖;6、其他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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