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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单独二胎细则(浙江双独二孩政策实施时间)

2022-11-21 法务资讯 司法

浙江二胎奖励政策

     按照新修订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不论是否晚育,不论头胎还是二胎,女方都可以在法定产假期满98天后再享受30天的奖励假待遇,男方可以享受15天的护理假待遇。具体产假规定如下:

1、7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正常产假:98天。

2、奖励假:30天;

3、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15日;

4、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5日;

      可生育二胎夫妻的情形:

1、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2、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3、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4、已合法生育的子女,有经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或者确诊为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夫妻通过产前诊断和筛选可以再生育的;

5、其他可以再生育情形。

2019年浙江单独二胎政策细则

 浙江省从1月17日起实施“单独二孩”政策。

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决定 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 条例 》第十九条进行修改,将“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修改为“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所以,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 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四)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八)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九)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单独生二胎政策规定的生育条件

单独生二胎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单独生二胎的条件

一、单独二胎不含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者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在解答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时表示,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

二、夫妇有一方是独生子女可生二胎

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根据人口形势发展变化,在全国普遍实行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单独”二胎政策的放开,是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是国家人口发展的重要战略决策。

三、首胎为双胞胎的家庭无资格再生二胎

“单独两孩”不等同于“单独二胎”。如果“单独家庭”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话,那该家庭就不再适用此次的新政了。

根据现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如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但女方需要满足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年龄不低于28周岁这两个条件之一。通俗来说,计划生育管的是孩子数量,而不是胎次,因此“单独两孩”更为准确。

非单独生二胎的条件

除开单独二胎来说,我国现有的生育政策其实也是允许生育二胎的。单独二胎政策的放开是对现有生育政策的一种扩展,也意味着我国政策正不断跟着时代的步伐向前改进。

中国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现行的计生条例,其中准许生育二胎的政策都包括六方面:

1、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2、不孕(育)症,符合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

3、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4、妻双方均为在全国一千万人口以下少数民族的;

5、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的;

6、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致残丧失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烈士的独生子女。

此外,各地还有各自不同的规定,比如江西、河南、江苏等地规定,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在煤矿井下连续从事采矿作业5年以上,并仍在从事煤矿井下采矿作业,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可生育二胎;河北、山东等地规定从事海洋作业的沿海渔区的渔民,只有一个子女的可生育二胎;山东省还规定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也可再生育一个孩子。

浙江单独二胎细则(浙江双独二孩政策实施时间)

浙江省生二胎有奖励吗

法律分析:二胎有补贴奖励,具体如下: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一般规定是:孕期员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二者选其一,就高领取。生育津贴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x规定假期天数。

2、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

新的计划生育补助调整了符合条件的家庭范围,对于满足条件的二胎家庭,中央和地方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助。

3、二胎补助

二胎补助分为两种:一次性营养补助和一次性补贴。

①一次性营养补助: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5%,如果是难产、多胞胎,可以提高至50%。

②一次性补贴:产妇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产妇300元。

申请补助条件

1. 非市户籍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期间生育的,就可以申请补助。

2. 市户籍或者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是处于在职状态或者失业状态,只要参加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就可以申请补助。

3.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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