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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讼手段(非诉讼手段有哪些)

2022-11-21 法务资讯 司法

非诉讼手段和诉讼手段的含义

非诉讼手段即非诉讼法律事务,就是无需或者不用诉讼程序加以解决的法律事务。

从广义上理解是针对法律诉讼事务而言是其的对称,从性质和办理方式上理解则有两重含义,一是不具备诉讼要件的法律事务,即无争议的法律事务。二是虽具备(具有争议的)诉讼要件的,但不通过诉讼方式处理的法律事务。

按其性质可分为民事,经济和行政法律事务。主要有:1代为谈判,代为调解,代拟合同或协议,代为调查等。2代位继承见证以及监督继承事物的履行。3接受委托参加股东大会并监督股东大会决议的履行。4代办当事人不愿亲自出面办理的其他事项。

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纠纷当事人的请求,运用审判权确认争议各方权利权利义务关系,最一般的含义是,一种三方组合,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

最深层次的含义是,不仅限于对过去发生之历史事实的发现,更要通过诉讼的过程建立起过错与责任,犯罪与刑罚之间的联系,从而向公民传递一种应当如何行为的的信息,解决社会纠纷 ,实现法律正义的目的。

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三种。

诉讼业务是律师的一项传统业务。

刑事诉讼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

(注:资料来自于百度百科,互动百科。)

非诉讼手段(非诉讼手段有哪些)

未成年人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途径和方法有哪些请举一两例

未成年人遇到权利受到侵害和危险情况时,如果在学校要向老师寻求保护,如果在社会上要找警察寻求帮助,多动脑筋冷静应对,既不能蛮干也不能遇到危险就惊慌失措,要善于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第一:法律是维护权益的最有力武器。

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既不能忍气吞声,也不能私自报复,要用正确的合法的手段去维护。因为,逆来顺受,忍气吞声就会纵容违法行为,私自报复打击,以牙还牙也会给自己造成危害。唯一正确的选择就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法律是我们维护合法权益的最有力武器。

第二框非诉讼手段是维护权益的常用手段。

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就可以通过向这些政府有关部门、“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机构、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等各方面反映问题,寻求帮助,以解决问题;或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纠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就是人们常用的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非诉讼手段。当然我们也可以采取诉讼手段——打官司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中,非诉讼手段是我们维护合法权益常用的有效手段。这样的方式省时、省力,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时间和经济的浪费。可见,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解决途径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第三:诉诸法律是有效的手段

打官司(诉讼)这一维权方式,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的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手段。打官司不仅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也是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打击,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勇敢地到法院状告侵权者,通过打官司讨回公道。

中学生法律知识?

1.什么是法律

法律是社会行为规范。与道德、纪律等规则相比较,法律具有三个最为显著的特征:一是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二是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三是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2.违法与犯罪

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根据其违反的法律,可以将它们分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的情节比较轻微,相对刑事违法行为而言,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称为一般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是犯罪行为。

任何一类违法行为都有其法律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谓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第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第三,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刑罚当罚性,是犯罪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性的必然后果。

3.法律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

凡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党和国家对我们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无限关怀,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家庭保护,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的职责,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学校保护,要求学校教育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

社会保护,要求全社会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社会保护包括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文化保护、身体健康保护、劳动保护、自由权和精神权的保护等方面。

司法保护,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

4.加强自我防范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为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其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而制定的。这部法律设专章规定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给我们划清了明确的是非界限。

许多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从沾染不良习气开始的。我们一定要重视道德修养,自觉遵纪守法,谨慎交友,防微杜渐,避免沾染不良习气,防患于未然。从小事做起,预防违法犯罪。

5.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我国法律规定:吸毒违法,贩毒有罪。《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把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列为严重不良行为;充斥着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的“电子海洛因”侵蚀和毒害未成年人的精神;邪教是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毒瘤。

我们只有学会分辨并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才会有健康幸福的生活。否则,我们会为之付出沉重的代价。

6.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青少年学会自我保护,不仅需要有保护自己的意识和勇气,也要有保护自己的智慧和方法:遭遇意外险情与伤害时,需要冷静,要学会运用最有效的救助方法;遭遇不发分子的侵害时,既要勇敢又要机智,特别是在双方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下,不要与其硬拼,而要讲究智斗,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伤亡,保住最大的合法权益。

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维护权益的最有力的武器就是法律。非诉讼手段,是我们维护合法权益常用的有效手段;如果这种方式仍不能解决问题,我们就要使用诉讼手段,勇敢地到人民法院状告侵权者,通过打官司讨回公道。

7. 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

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权利,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

广义的义务,既包括法律义务,又包括道德义务。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所谓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在我国,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8.维护受教育权利,履行受教育义务

依据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受教育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是我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统一性、公益性的显著特征。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最主要的有三项:其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其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其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9.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人身自由是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民族的未来,其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

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10.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人人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权具体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人格尊严不可侮,侮辱者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

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当肖像权受到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以讨还公道。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无论盗用还是冒用他人姓名,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侵权者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姓名权。

11.法律保护公民个人隐私

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能够自觉地尊重和维护隐私及隐私权,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我们在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律己,尊重他人隐私的同时,还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12.法律保护公民的智力成果

所谓智力成果,主要指依靠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智力成果权也称知识产权,通常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等。

公民创造智力成果没有年龄限制,享有知识产权当然也不受年龄限制。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荣誉权不受侵犯。作为一个公民,当自己的智力成果受到侵害时,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还要积极参与社会对智力成果的保护,尊重他人的脑力劳动,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

13.法律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公民依法享有私有财产继承权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当我们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犯时,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只有当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才可以继承。

依照我国继承法,继承方式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要按照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4.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我国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教育权、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等9项权利。

①消费者享有安全权。人身、财产安全,是公民在社会中生存的基本条件。

②消费者享有知情权。有权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

③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④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作为消费者,我们要保持应有的警惕,尽量不给不法经营者以可乘之机,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在侵权行为发生以后,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使不法经营者显露原形、受到惩治。我们作为消费者也要履行自己的义务,维护市场秩序,做有修养、守秩序、道德高尚的“上帝”。

15.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要求。生活在法治国家里,人人都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国家利益,依法规范自身行为。

16.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法可依”要求建立体现人民意志、反映社会发展规律的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依法治国的前提;“有法必依”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执法必严”要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严肃执法、严格执法,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这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违法必究”要求严格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这是依法治国的必要保证。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

17.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从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比普通法律更严格。

18.关心国家大事,正确行使监督权利

我国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参加国家管理、参政议政的民主权利。我们要关注国家建设、国家管理,对于改善环境、整顿秩序、维护治安等身边的事乃至国家大事,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自己建议。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我们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正确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利。反映情况应当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投诉和举报时,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也不能采用贴大字报、聚众闹事等方法。

19.维护国家安全是我们的义务

国家安全,包括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的机密不被窃取、泄露和出卖,社会秩序不被破坏等。国家的安全关系着整个国家和民族的生死存亡。没有国家的安全,公民个人的安全就无法得到保障。

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也是青少年热爱祖国的具体体现。

非诉讼手段有哪些?

不采取起诉手段的自我和解方式。解决争议或者纠纷的方式除了诉讼外还包括很多,比如自行和解、通过第三方调解、申请仲裁、信访等方式,其中通过第三方调解也分多种,比如根据调解的主体不同,可包括通过亲戚朋友同学等熟人调解、通过律师调解、通过基层调解组织调解等,也可以分为民间调解、行政机关的调解等。

仲裁方式也可能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仲裁等形式。因各种方式或者手段的利弊不同,要根据具体的案情决定采取相应的方式。

扩展资料:

开展民调要实现规范化。以往相比,不可否认,民调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方面迈出了很大步伐,但是其中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容回避,比如调查的问题设置不合理;民调过程存在花架子形式、走过场式;被调查的当地组织通过某种违规、不法途径干扰人民群众的真实想法;以及民调人员对待调查工作的敷衍等不良现象,这些问题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

所以,实现民调的规范化迫在眉睫,笔者建议首先要规范民调的各种制度,严格具体民调各个环节的设置,然后要抽选那些作风端正、清正廉洁的人员担任民调员,其次加大对民调人员的保密措施,最后鼓励党员群众对民调过程的监督和举报,对举报者实行奖励措施,从而严格实现民调科学化、规范化。

开展民调要保持常态化。代在飞速变化,信息高度发达,必须时刻掌握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才能保证组织工作沿着科学时代的步伐正确前进。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民调是党和政府与干部群众亲密接触的粘合剂。

通过民调,党和政府能够与人民群众进行一次面对面、心贴心、实对实的交流,群众可以畅所欲言,党和政府也可以把组织重要工作放在干部群众面前,接受干部群众的评价,对于存在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保持以前良好的经验,吸收好的意见、建议。所以,开展民调是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民智之举,必须要将这个明智之举坚持落实下去,使其成为一种常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诉讼

诉讼手段和非诉讼手段的特点有哪些?

一、非诉讼手段

1、具体方式有: 投诉、调解、裁决、仲裁、申诉等。

2、特点:维护合法权益常用的有效手段。

二、诉讼手段

1、具体方式:①刑事诉讼。②民事诉讼。③行政诉讼。

2、特点:维护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手段,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最后屏障。

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法律是最强有力的救助手段。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法律可以通过调解、和解、诉讼及仲裁等多种方式实现对受害方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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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讼手段(非诉讼手段有哪些)

非诉讼手段和诉讼手段的含义 非诉讼手段即非诉讼法律事务,就是无需或者不用诉讼程序加以解决的法律事务。从广义上理解是针对法律诉讼事务而言是其的对称,从性质和办理方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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