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民法典典型案例,民法典第一案的典型案例及认识?
民法典第一案的典型案例及认识?
民法典第一案就是公民受到伤害案,涉及到当事人生命及财产受到侵害
民法典经典案例?
江某开越野车带着刘某等3名同事去游玩。途中江某驾驶的越野车突然偏离了路线,冲向了一旁的树林,翻车后坠入水库。除副驾驶位置上一名同事幸免于难外,江某和刘某及另外一名同事全部身亡。当地交警部门认定:江某在驾驶过程中存在超速行为,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家属向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江某家人承担死亡赔偿金等在内共计110万元。
法院审理
法官向双方释明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过协商,被告支付给原告部分补偿,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民法典相邻权损害案例分析?
某一老旧小区,共有7幢98户住户,每个单元14户。叶某与杨某是同一单元的邻居,相处20多年,一直友好相处。
2018年,XX市人民政府决定为部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叶某所在小区属于此项惠民工程的改造范围。
通过一系列的合规手续审批,叶某、杨某所在小区加装电梯的工程开始施工。一楼住户杨某突然反悔,无理阻碍电梯施工,并在施工现场停放了自家的两辆小轿车,导致加装电梯停工。
叶某等十一户住户不满杨某的做法,经反复做工作无效后,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杨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杨某不服,提起反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叶某等人停止加装电梯,恢复原状。
------《民法典》法律条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8条的规定可知,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7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案件评析 -----------------
判决杨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立即搬离其现场的两辆小轿车,驳回杨某的反诉请求。
本案是相邻权纠纷的一个民事案件。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应和睦!加装电梯后,对于2楼以上的业主上下楼,特别是老人小孩的出入会带来极大的便利,因此,杨某应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而不应擅自采取各种行为,阻挠施工。

民法典案例及法律条文?
母亲王芳(化名)将房屋赠与儿子小罗,在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自己的永久居住权利。然而,在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儿子离婚了,离婚协议中明确房屋作为抚养费归前妻。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芳与儿子小罗在赠与合同中对居住权的约定条款形成于2002年。当时的法律并未对居住权的设立及其效力等作出明确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可以适用《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
民法典中违约责任的例子?
一、案件概述
2021年4月12日最高院(2020)最高法民申7041号 :再审申请人吉林西部现代农业产业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公司)因与被申请人中绿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绿公司)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吉民终13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西部公司称:中绿公司未履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第11条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司法鉴定费和取证费等费用。"中绿公司应对其违约行为给西部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并未规定"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计算方法"是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定前提条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应当以赔偿实际损失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并以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为计算标准。西部公司的实际损失为依约应得而未得的租金,该租金的计算方法在合同中约定明确,违约金数额即明确。二审法院以双方未约定实际损失的计算方法为由认定中绿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违反法律规定。二、法院观点西部公司申请再审的理由不能成立。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吉民终188号生效民事判决书认定中绿公司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鉴于西部公司在该案中未主张违约责任,故对该部分未予审理。西部公司提起本案诉讼,请求按照合同约定由"违约方承担相当于实际损失的违约责任"并主张按照中绿公司欠付的5年9个月租金计算违约金数额。根据原审查明事实及双方当事人主张,案涉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具体数额及计算方法,但约定: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守约方赔偿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司法鉴定费和取证费等费用。在西部公司诉中绿公司支付土地租金及解除案涉租赁合同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19)最高法民申6073号民事裁定书以中绿公司未曾占有使用案涉土地,案涉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支付首期租金的条件并未成就为由,对西部公司请求中绿公司给付5年9个月租金的主张未予支持。故西部公司不享有收取前述租金的权利,其主张实际损失为应得而未得的租金,缺乏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西部公司亦未举证证明除二审判决认定的相关律师费外存在其他实际损失,故原审法院根据西部公司主张及合同关于承担相当于实际损失的违约责任的约定,对其按租金数额计付违约金的请求不予支持,并无不当。驳回吉林西部现代农业产业园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三、学习要点1.第一个关键词是"损害赔偿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