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建电梯(民法典 家装电梯)

2022-11-19 六尺法务 民法典

民法典关于加装电梯的规定

在《民法典》生效实施之前,只要满足《物权法》第76条规定的“双2/3”即可对加装电梯工程予以报建和推进实施。《物权法》第76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显然属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需要“双2/3”同意。以六层既有住宅一个单元12户专有部分建筑物总面积1200平米为例,只要达到专有部分建筑物面积800平米业主和8户业主同意即可。

2021年1月1日生效实施的《民法典》,降低了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这项“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业主表决同意的门槛。

同样以六层既有住宅一个单元12户专有部分建筑物总面积1200平米为例,在获得专有部分建筑物面积800平米业主和8户业主参与表决的基础上,只要达到参与表决的“专有部分建筑物面积800平米业主的3/4(600平米)和参与表决的8户业主的3/4(6户)的同意”,即满足了法定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及表决】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法律关于楼房加装电梯的规定

法律分析:既有住宅需要使用共有部位增设电梯,或者因增设电梯需要改变共有部位的外形或结构时,本着公开透明、充分协商、兼顾各方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民法典建电梯(民法典 家装电梯)

民法典加装电梯三分之二同意怎么操作

首先,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这就是刚才说的“双三分之二”。

市住建委表示,业主提出家装电梯的申请后,社区、业主代表征求其他业主意见,组织业主进行表决,业主同意比例达到《民法典》规定的,由业主共同选定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编制实施方案(包含设计、筹资、运维等内容,尤其是明确居民需要承担的具体费用),由街道或实施主体向属地区牵头部门报建,做到“达到比例就确认”。

也就是说,如果达到了“双三分之二”同意的话,加装电梯事项就能得到确认。和老旧小区改造一样,这个确认是先“确认”、后开工。

那么确认后何时能开工加装呢?这其中就体现了“其他业主不反对”了。

市住建委表示,加装电梯项目确认后,街道、社区应组织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和加装电梯的楼门口公示实施方案,公示期不少于7天。

怎么看待民法典对加装电梯

小区加装电梯属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属于对建筑物进行重大改变,这种改变不仅是对外观的改变,往往也会对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甚至安全系数产生重大影响,与所有业主的利益密切相关,属于建筑区划内的重大事项,理应由业主进行表决决策,且对其表决应当设置更为严格的条件,以维护最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各地政策,提交申请是加装电梯的第一步。一般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加装电梯。例如,以单元为单位申请的,申请人应为该单元的业主。依照中国之前法律规定,申请需“两个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即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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