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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买卖(个人信息买卖价格)

2022-11-18 六尺法务 侵权

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

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的标准: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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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个人信息怎么定罪

贩卖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通常是: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把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取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别人的,会被从重处罚。

法律分析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是指窃取者通过不正当的非法手段(如窃取)获得国家机关、金融、房产、交通、医疗、教育等各行业的单位工作期间所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到的公民个人信息,并将这些信息进行售卖或者非法有偿提供给他人的情节严重的行为。相关法律规定,倒卖个人信息会涉嫌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倒卖个人信息一旦查处会进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还会有罚金。那么,个人信息如何判定,以下三种情况,第一,跟公民个人息息相关的信息,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信息以及专属信息,例如,整体信息就是出生年月、指纹,专属信息就是身份证号码等。第二,公民个人信息得到法律保护的,例如公民的各种权利,个人特征等,一旦泄露人身安全会遭到危险。第三,公民的个人信息不以信息所有人请求为前提,也就是说,如果个人信息所有人的信息牵扯到国家的利益以及公共安全的利益,那么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泄露和获取其信息。非法手段获取个人信息也有以下三种特征,第一是,违背了信息所有人的意愿来泄露的信息,比如,信息所有人并不想将其相关信息暴露在外的这种情况。第二是,信息获取是通过不正当渠道,没有权利获得信息但却因为因为各种不正当渠道接触相关公民个人信息从而获得信息。第三是,信息获取者获取信息的渠道违反了相关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是社会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买卖个人信息最高可判七年,个人信息包括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条 对于个人信息的诠释为: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用直白的意思来讲,个人信息包括,自然人的身份信息,例如身份证编号,照片、指纹、人脸识别信息,血型、以及个人生物信息,手机号码、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以及家庭关系,工作单位、恋爱经历、婚姻关系、生活习惯、购物消费信息等等,不管这些信息是用纸张记载还是用电子设备记载的,都属于个人信息。

   现在这个社会由于通讯 的便捷,导致个人信息泄漏,很多时候,这些个人信息是被某些单位的内部人员偷偷卖给不法分子,以从中获利,这些不法分子拿到这些个人信息之后,就会拿去做违法的勾当。

 就拿我来说吧,14年的时候我在金科买了一套房子,自从买房之后,不到半个月,全开州区的二手房中介,和做贷款的人,天天给我打电话,先来说这些二手房中介,他们一打电话就是问我房子卖不卖,说他们是某某房屋中介的,了解到我新购买了一套房子,云云,这些人不但知道我的买房全部信息,还知道我的手机号,以及我的户型,具体位置,在那一栋楼,几层,几号,我就纳闷了,他们是从哪里搞到我的购房信息和个人信息的,终于有一天,我又接到了一个二手房屋中介打来的电话,打电话人的人是我一个朋友,他也是做这个的,我问他是从哪里搞到的我购房信息和个人信息,他说是他们老板通过专门渠道买的,至于是何种渠道,他说不清楚。我想,这个信息肯定是金科集团内部的人卖出去的,不然,不会导致全开州二手房中介人手一份,这么详细的资料,就在二手房中介对我进行电话狂轰滥炸之后,接着就是装修公司,一家接一家的打电话来问我,房子装修了没有,这些装修公司的人,知道我的姓名,知道我房子的位置,户号和户型,可谓说是了如指掌。

 这些个人信息泄露得之快,简直令人瞠目结舌,又比如我在腾讯微证券注册了一个账号,就是进去登录了一下,好家伙,就被那些诈骗分子盯上了,连续十年,每过两天就给我打电话,说他们是什么证券公司的,要给我推荐几支潜力股,能迅速赚钱那种,这种电话一听就知道是诈骗电话,我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得到我的个人信息的,生活中关于这样的信息泄露,真是数不胜数,国家早就该立法进行严厉打击了,就比如我11年买了个摩托车,立刻就被电信诈骗分子得到了我的个人信息,冒充重庆市财政局的工作人员,要给我办摩托车下乡补贴,其实这之前我已经回镇上办理了摩托车下乡的相关事宜,就等着打钱了,这时候骗子操着一口广东话口音,说自己的是重庆财政局的,让我去银行柜员机插入银行卡,然后按照他的指令操作,这些骗子别的事情我不佩服他们,我就佩服他怎么就能这么快搞到我的个人资料。

就我个人的观点来讲,对这些买卖别人个人信息的犯罪分子,判死刑都是便宜他们,要是可以判他们个千刀万剐,五马分尸那才解气呢!

个人信息包括

一、个人身份信息

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你的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生物信息,人脸识别信息和指纹信息,身高体重等,一旦被犯罪分子获取,或者用你的这些信息伪造身份证等进行诈骗,或者是冒充你去进行网贷等,或者用你的这些信息去注册公司,进行骗贷或者婚恋交友诈骗等犯罪活动。

二、购物信息

购物信息,包括你在那些网站购买了何种物品等,这些信息一旦泄露,电信诈骗分子,要么对你进行恐吓威胁,说你的包裹里有违禁物品,让你配合调查,然后让你一个去宾馆,不准告诉家人和朋友,按照他们的要求把钱转入骗子说的安全账户,又或者这些骗子冒充客服,说是你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要给你退款,让你加骗子的微信,然后骗你下载诈骗软件,或者是骗你的验证码,把你的钱就骗走了,骗子的花招层出不穷。

三、婚姻家庭信息

婚姻家庭信息,主要包括你的恋爱信息,或者是宾馆开房记录,或者是婚姻中的伴侣的信息,这些信息一旦泄露,骗子往往会对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恐吓威胁等,骗取被害人的财物。

四、享受政府补贴和福利保险信息

关于政府补贴和福利信息泄露,骗子就会冒充政府工作人员,骗取被害人钱财,手段多样,尤其要提高警惕。

五、外出轨迹信息

外出的出差轨迹或者旅游信息一旦泄露,往往骗子就会冒充防疫人员,谎称你是次密接触者等,对你进行恐吓威胁,然后骗取你的财物。

六、银行卡和社交软件等电子账号信息

银行卡和支付软件或者是社交软件账号信息泄露,容易导致被骗子套取财物,或者是冒用,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

六、工作信息

工作信息,就是你在哪里上班,具体工作岗位和一些更机密的信息,一旦泄露,被骗子利用,或者是冒充你的领导,或是是冒充你本人,对你的同事实施诈骗。

七、医疗信息

医疗信息泄露往往就会接到骗子针对你病情的推销电话,其实卖的药都是假的,这些骗子目的就是为了骗钱。

个人信息主要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人脸识别,指纹、生物信息,旅游出差、宾馆住宿,婚姻家庭,交友恋爱,享受政府补贴福利、购房、购车、购物,工作、医疗、银行卡、通讯社交软件账号等信息。

   

购买个人信息会犯罪吗

购买个人信息会犯罪。明知道是隐私信息而去购买,购买信息的时候已经在预备犯罪了,虽然不一定构成犯罪,但买卖信息的过程中,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只要买到了,不管用不用,都侵害了对方的隐私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者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第六条为合法经营活动而非法购买、收受本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利用非法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获利五万元以上的;

(二)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购买、收受公民个人信息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将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的,定罪量刑标准适用本解释第五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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