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公共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是谁的钱?

2022-11-18 法律资讯 民法典

公共维修基金是谁的钱?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由业主缴纳归业主所有。在办理房产证之前,购房者就需要一次性缴纳清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维修基金暂时存放于业主委员会,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由房管局代为保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2021民法典维修基金规定?

《民法典》规定,对于维修基金的筹集、对小区的改建、重建,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将共有部分改为商用等事项需要由双三分之二的人参与表决,同时必须由参与表决着双四分之三表决通过,对其他事项包括包括维修基金的使用仅需要参与表决这的双过半通过。同时还规定了在紧急时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紧急时刻直接动用维修基金,不需要业主表决同意。

简单来说,降低了筹集维修资金和物业服务企业从事共有部分经营的门槛。

民法典业主共同决定事项表决规定?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主要在《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予以规定,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3x1/2)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2/3x1/2)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2/3x1/2)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2/3x1/2)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2/3x1/2)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2/3x3/4)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2/3x3/4)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2/3x3/4)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2/3x1/2)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二、《民法典》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影响

相较于《物业管理条例》关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规定,《民法典》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民法典》改变了业主共同表决的方式,有助于提高表决效率。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普通事项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重大事项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实践中由于部分业主拒绝参加表决或缺乏有效联系方式,导致业主共同决定事项无法快速形成有效决议。

《民法典》降低了需要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门槛,即只要“双过2/3参与表决”即可,一般事项经参与表决的业主“双过半同意”,重大事项经参与表决的业主“双过3/4同意”,换言之,一般事项最低只需全体业主1/3同意(即2/3x1/2),重大事项最低只需全体业主1/2同意(即2/3x3/4)。

其二,《民法典》将维修资金的筹集与使用相分离,大幅度降低了维修资金使用的表决门槛。维修资金的筹集需要经参与表决的业主“双2/3同意,但维修资金的使用由原先全体业主的“双过2/3同意”降为经参与表决的业主“双过半同意”(全体业主1/3同意)即可。

其三,《民法典》新增“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须经参与表决的业主“双过3/4同意”,有助于维护业主权益。今后,在小区公共区域设置快递柜、广告牌、新增停车位等须经业主表决通过方可执行,而此前通常由业主委员会甚至物业服务公司自行决定。

民法典关于房屋维修的规定?

问题中的房屋范围不明确,

如果是独栋的房屋不涉及维修的太多规定,根据民法典物权编,自己的房屋因所有权系自己所有,维修房屋就由自己完成。

如果房屋系共有产权住房,那么公共部分的维修应由共有人共同出资维修。

如果房屋是出租房屋,要看双方合同的具体约定啦。

民法典维修资金使用办法的规定?

一、民法典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归属和处分有什么规定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用于建筑物共有部分的维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归属和处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海报

上一篇 民法典单位(民法典单位雇佣个人劳务的)
下一篇 民法典独立人格,民法典强化了对人格权的保护体现在?

长按图片保存到手机

民法典公共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是谁的钱?

公共维修基金是谁的钱?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由业主缴纳归业主所有。在办理房产证之前,购房者就需要一次性缴纳清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维修基金暂时存放于业主委员会,如果没有业主...

正在为您获取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