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女孩溺亡(律师谈女孩在警察注视下溺亡)

安徽17岁女生溺亡,律师称警方负有行政责任,后来怎样?

2020年12月7日,央广新闻报道,安徽17岁高中女生在警察的注视下自杀溺亡事件中,女生的父亲发声,孩子当时背对着警察,如果对方动作快一点,应该是能把她拉回来的。

12月4日,有关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一17岁女生,跳河自杀的现场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显示,两名民警正在劝解站在河里的女生,谁料对方回头望了一眼,竟纵身一跃,沉入河中。

几名民警似乎并不会游泳,手中也没有相关的救援设施,他们在水中尝试向女生沉没的地方走了几步,却又折返。随后,女孩被打捞上来后,经现场医生抢救无效身亡。

视频一经上传,不少网友对警察的施救处置过程产生了质疑,认为是警方施救不力,才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

也有网友认为,救一个人不应当以另一个人的牺牲为代价。民警也是人,自身的安全也要考虑到。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表示,没有成功挽救生命的救援就是失败,但没有事实依据的批评,会让救援者感到心寒。当人们决定放弃生命的那一刻,施救的概率会成倍增长。当他们走上天台、跨进河流,一切的救援都称不上及时。

据新安晚报报道,有知情人透露,该女生曾在事发前一天,在事发地徘徊过一个多小时。女生的亲戚表示,她是家里唯一的孩子,父母在学校附近租房子陪读。孩子平时话少,不怎么和父母谈她在学校的事。他们也想不到孩子为什么会自杀,都在等警方的调查结果。

溺亡女生就读于望江县中学,今年高二。据海报新闻报道,女生的同学透露,她平时成绩不错,还上过光荣榜。事发前几日,学校的月考出了成绩,该女生曾表示此次月考失利,"考炸了"。但当时她所表现出的语气十分轻松,再加上平日里的乐观表现,学校里的同学都没想到她会自杀。该同学还称,女生在学校里人缘很好,也未曾听说过有人在欺负她。

该女生的父亲周先生表示,孩子事发前一天晚上回来的早,说是身体不舒服,因为她之前一直有胃病,自己就没有太在意。后来,孩子用自己的手机查了成绩,虽然有些退步,但自己和孩子都挺满意的。

孩子出事之后,政府派了专业的医生给家里人做心理辅导,其他的后续工作也很到位,但对于自己来说,孩子已经走了,现在这些都没什么意义了。

据封面新闻报道,殷清利律师表示,按照目前相关法律,追究在场警员的刑事责任并不合理,但公安局可能将承担行政责任。

他建议溺亡女孩家属,可以向法院提出当地警官不作为及赔偿的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当地的公安机关可以以此为戒,加强对警务人员的救助知识培训,并完善相关救助设备的配置。

对于女孩在警察注视下溺亡这件事,律师是如何解读的?

安徽发生了一件让人痛心的事情,一个高二的女孩在警察的注视下跳河身亡,这件事情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很多网友都纷纷指责警察,而律师也对这件事情进行了解读。这位律师表示,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无法断定检查是否需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但是这件事情也体现出了警察在面对突发事件的时候,处理事情不够专业,而且存在玩忽职守的表现。面对律师的这番话,很多网友也都表示赞成。几位警察在接到报警之后进去救援,从视频当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刚开始两名警察距离女孩只有两米左右的距离,在说了几句话之后,女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接转头跳入了河水的深处,很快就沉入河里。警察因为出警比较着急,所以并没有携带专业的救援设备,虽然之后几名警察也尝试着手拉手想要进行救援,但是却失败了。而且几名警察全都不会游泳,并不具备专业的水上救援能力。

很多网友都认为警察自己本身不会游泳,如果贸然下去救人的话,很有可能连自己都搭进去,所以他们不敢下去救援也是很正常的。其实这样解释也没有问题,但是我们也一定要想一想,明明已经接到报警,有人是要跳河轻生,为什么派来的警察全都不会游泳呢?而且既然知道了跳河轻生,最起码也一定要携带相关的救援设备吧。所以这件事情我们虽然无法断定检查是否有法律责任,但是他在这件事情上处理的确实不够专业,如果能够更专业一些的话,说不定就能够挽救这条年轻的生命了。

目前几名警察已经在停职调查,大家还是不要妄加言论,静静的等待着调查结果吧。

女孩陷沙坑溺亡事件进展如何?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李阳煜)“我时常梦见我女儿伸过手来叫我拉她,可我都拉不到她,她就一直往下陷、往下陷……”说起这话时,此前只敢悄悄哭泣的张玉英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嗓音有些沙哑。

一年多的时间里,张玉英总被这样的梦惊醒,反反复复。女儿的溺亡,也将原本幸福的家庭带入了深渊。

女孩到河里洗泥巴 陷入沙坑不幸身亡

张玉英家住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铁石口镇九龙村,丈夫在镇上经营一家小店,大儿子上高二,小女儿陈睿平在镇上读小学四年级,一家人的生活得平静幸福。

2016年6月21日下午,乖巧的女儿放学后早早写完了作业,“我老公看她写完了作业就带她去河边钓鱼了,她好高兴”。大约到下午5点多,他们钓完鱼要回家,小女儿陈睿平身上沾了好多泥,说到河边去洗洗。

6月的赣州,天热、河水浅,小睿平决定往河中间走走,用中央干净的水清洗身上的泥巴,很自然地走到了距离河岸100米的地方。

不幸的是,小睿平刚走到河中便陷入沙坑中,“当时我妹妹的女儿也一起去了,看到我女儿陷进去了,马上过去拽她”,这一拽两个孩子都陷入了沙坑里。随着水流越陷越深,“两个孩子向我老公呼救,我老公马上跑过去,先是拉住了我妹妹的女儿,但是我们自己的女儿越陷越深,根本就拽不出来”。张玉英向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讲述。

就这样,小睿平被沙子卷入漩涡里,最后被沙子埋没。

小睿平的尸体是第二天下午5点多浮上来的,距离出事24小时。24小时以前,她还因为可以出去和爸爸钓鱼而兴奋不已。

采沙场和水利局均拒绝担责

河水中央为何会有巨型沙坑呢?据张玉英介绍,2016年4月以前,镇上极富大桥下的桃江河还有几家采沙场存在,采沙场在采沙过后没有及时回填,遗留了沙坑,“当时是明旺沙石公司,他们在河里挖了沙子没有及时回填”。

6月份时,河里已经没有采沙场了,“这些采沙坑是以前遗留下来的”,张玉英认为,既然沙坑没有及时回填,采沙场就应该在沙坑附近放上警示牌或者横幅作出提示,在没有任何危险提示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事故,她找到了采沙场老板讨要说法。

“我找到沙石公司的老板,对方说4月份开始,当地水利局就已经要求他们停产整顿,而且他们也向水利局缴纳了回填费,回填的工作应该由水利局负责”,张玉英告诉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听闻此话后,张玉英一家人又找到当地水利局要说法,“水利局说没有收沙石公司的钱。”张玉英说。双方相互推诿,都说不是自己的责任。为了给溺亡的女儿一个结论,张玉英于2016年7月13日将采沙场和水利局起诉至信丰县法院。“我们一家都相信法律,相信通过正规的渠道能解决问题”。

不过,由于出事时采沙场已经关闭,找到几家采沙场负责人和取证难度增加、耗时长。

11月22日,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致电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水利局,其办公室许姓工作人员称,这个事情目前无法调解,“应该是采沙场的责任,我们只是管理单位。”当记者询问沙石公司是否已经向水利局缴纳用于填埋沙坑的费用时,该工作人员说,“他们说缴纳就缴纳了吗?他们没有缴纳费用”,并称目前这件事已经走了法律程序,“就按照法律程序处理”。

丈夫因自责离家未归 她想给溺亡的女儿讨说法

事发后,原本完整、幸福的一家变成了张玉英一人支撑的散落的家庭。

丈夫一直自责、逃避。拼了命从泥潭里拽女儿,还是没能将女儿救起,眼睁睁地看着女儿越陷越深,最后消失在泥潭中,变成漩涡。这漩涡变成一根刺,扎在父亲的心里。

此前,张玉英的丈夫在县城里经营一家小店,日子过得不错。“这件事情后,我老公生意也做不下去,店里亏损18万,只能关门”。为了逃避,丈夫去了广东,至今未回。

80多岁的母亲和婆婆也因此相继病倒、住院。正在上高二的大儿子看到悲痛的母亲也一度想要放弃学业,陪在妈妈身边。

“我没有倒下去的理由”,从那时起张玉英就不断跟自己说这句话。一家人平静的生活被打破,张玉英看着还在上学的大儿子为了自己想放弃学业,想想还没有给溺亡的女儿讨要一个说法,张玉英强迫自己坚强。

人前张玉英积极向上,加入公益协会、做志愿者、帮助弱势群体,人后却忍不住悲痛欲绝。白天一心扑在工作和照顾家人上,每当夜幕降临,自己只能悄悄流泪,怀念自己和女儿相处时的点点滴滴。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联系了此案的代理律师,该律师称,由于事发时采沙场已经关闭,找到责任人存在困难,但是经过数月的努力,目前沙石公司负责人相关材料和本案证据已经搜集完毕,仍有两个人的材料送达比较困难,等材料得以送达后会开庭审理此案,希望能有人能承担这个责任,给这个家庭一个合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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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名17岁高中女生跳河自杀引发热议,律师如何评价此事件?

在这次的事件当中,之所以一个17岁高中女生跳河自杀的新闻,引来很多网友的热议,甚至争吵就在于整个救援当中,有一些人对救援人员的行为存在着争议。接下来我们就来分析一下,整个救援过程当中是否存在着不正常的救援行为呢?

这个事件有哪些细节没有被挖掘出来?

很多网友都是看到网上的一段视频才了解了这个事件,同时对于当时就救援人员一些行为非常的不理解。如果仔细观看一些周边报道,就可以发现在救援之前,这个女生前一天已经在这里进行了踩点。明白这个地区其实是非常危险的,而且在当地女孩儿所自杀的地方,其实每年都会发生一些意外的溺亡事故。所以这个区域是非常危险的,这也是为什么女孩儿最后选择在这里自杀。

在这次的时间当中,救援人员有没有救援不力?

很多人就是因为这一点抓住不放,认为救援人员在整个过程当中并没有使出全力,其实对于这一点,很多网友已经表示了理解。首先就是在事情发生的时候是处于冬天,水是非常冰凉的,救援人员在当时一直想要将这个女孩儿给劝诫回来,并没有想要直接进行强制的施救行为。因为当时并不清楚女孩儿的心理活动状态和他到底想要干什么?所以救援人员一直在不断的试探,但是没想到女孩儿猛然向前方扑去,直接进入到了深水区。

很多人没有游泳过,在深水区,如果一个不会游泳的人死死的抱住你,你也会逐渐地沉到水底,所以没有做好准备的话,贸然进入深水区救人的话,很容易将自己也给搭进去。不过当地对于这个事情还是非常重视的,对于这次进行施救的人员进行了严肃的处理。也希望在以后大家能够珍惜自己的生命。

律师谈女孩在警察注视下溺亡,涉事警察是否存在玩忽职守?

律师谈女孩在警察注视下溺亡的事情,称涉事的警察存在玩忽职守的情况,因为在接警以后,救助轻生的女孩,就已经成为了他们的责任。

而民警在面对轻生女孩时候,因为不会游泳,而表现得无可奈何。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才会被很多的人指责,认为他们存在玩忽职守的情况。

就这件事情而言,我个人有着下面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我觉得应该根据事实的情况而定,不应该在结果未明朗之前,贸然的批评涉事中的民警。

一、民警是否存在玩忽职守

民警们在接警以后,如果收到了轻生女孩具体的情况,得知女孩在河边准备轻生的情况,我想在自己不会游泳的情况下,应该准备一些救援的物品,哪怕是简单的绳索也好。

通过视频我们看到现场的民警,并未准备相应的救援物品,在女孩跳入水中以后,虽然很焦急,但也没有更好的施救办法。

最终采取了手拉手的方式,进入到了寒冷刺骨的水中。可惜已经错过了最佳的救援时间,使得女孩虽然最终被救援队救起,但还是没能抢救过来。

二、救人也应在能力所及

就我个人看来,民警在救人时候,也应该首先保障个人的人身安全。虽然不顾个人安危的救援行为,值得我们点赞,但用“一命换一命”的方法救人,我们却并不赞同。

面对陌生的水域,而且水也很深的情况下。我想即便是会游泳的人,也不一定能够成功地将女孩救起。

想要救助落水的人,必须要有专业的救援经验,或者自身格外的强壮,而且水性也非常的好。

所以面对这件事情,我个人看来,在事情没有水落石出之前,我们不能够随意的批评、指责民警。

律师谈女孩溺亡(律师谈女孩在警察注视下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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