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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立是哪三权,高中历史:三权分立的历史背景是什么?

2022-11-17 法律资讯 案例

高中历史:三权分立的历史背景是什么?

三权:立法、司法、行政。

三权分立:立法、司法、行政三大权力分为不同的三大机构。

三权之间相互独立、互相制衡。

三权分立是一个政治学说,其主张政府的行政、立法与司法职权范围要分明,以免滥用权力。三权分立原则的起源可追溯至亚里士多德时代。17世纪,英国著名思想家洛克《政府论》的发表,表明现代意义上的分权理论初步形成。洛克在《政府论》中,对权力分立理论有详尽的描述。他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权,这三种权力应该分别有不同的国家机关行使。立法权属于议会,行政权属于国王,对外权涉及到和平与战争、外交与结盟,也为国王行使。 继洛克之后,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更进一步发展了分权理论,提出著名的“三权分立”理论。

美国谁能操控分立的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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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如下

美国的三权分立,就如同坚不可摧的三角形,行政权属于总统,立法权属于国会,司法权属于美国最高法院

但是事实有时候并非如此,在和平时期,立法权,也就是国会处于强势地位。

从这个图可以看出来总统可以否决法案,但国会可以越过否决法案强行立法,甚至还可以弹劾其他两个权的所有人。实际上弹劾的步骤不只限于总统,任何行政权的成员,乃至任何级别包括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都可以通过众议院简单多数弹劾(二分之一),参议院绝对多数(三分之二)定罪的形式移除。同样,虽然最高法院可以宣布法律不合宪法,但是最高法院的法官,必须要经过参议院同意。因此,国会的权力更容易染指行政权与司法权。

当然,这只能说明三权分立有时候可能会遭到一定的破坏。而真正能操纵分立三权的是在此之外的财阀。

财阀无法控制总统,只能说有点影响,

正所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奥巴马在两次选举中筹集的竞选资金都超过对手,就是因为给他捐款的人多,他的竞选资金大部分都是来自200美元以下的小额捐款。正是这些小额捐款。美国平民也没有傻到家的程度,他们对财阀也不满,对于有财阀支持的候选人,总是故意避开,希拉里被逼到把911都扯了进来为自己辩护。

而财阀的手更多伸向了被誉为美国第四权力——新闻。 《华盛顿邮报》长期控制在格雷厄姆家族手中,2013年以2.5亿美元被亚马逊首席执行官杰夫·贝索斯收购。《纽约时报》长期掌握在索尔兹伯格家族手中。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在美国总统角逐中,《纽约时报》一直都是民主党候选人的坚定支持者。康卡斯特公司是美国第一大有线电视供应商、第二大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康卡斯特旗下的全国广播公司是美国三大新闻网之一。三大电视新闻网中的美国广播公司归属沃尔特·迪士尼公司,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是时代华纳旗下的机构。

这些新闻机构为雇主卖命宣传,控制着舆论风向,用人民,三权之外的力量,但是却是最恐怖的力量,强力的影响着最高三权。

因此,财阀,尤其是控制着新闻舆论的财阀,他们不仅操控着国会议员的选举,影响着总统的行动,还支配着人民的思想甚至世界观,操纵着分立的三权

三权分化指哪三权?

政治上的三权分立指:司法权、行政权和立法权的相对独立。在美国,行政权指政府,立法权指国会的上下议院制度,司法权指法院。三权分立很好的实行了“宪政”的主旨思想。实行了以宪法治国的目的,也是法治国家的根本面貌。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更进一步发展了分权理论,提出著名的“三权分立”理论。他在《论法的精神》中,将国家权力分为三种: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所谓三权分立是通过法律规定,将三种权力分别交给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管辖,既保持各自的权限,又要相互制约保持平衡。孟德斯鸠这一思想对美国的宪法制定者影响很大,美国宪法规定,国会可以弹劾总统,但是美国建国200多年来只有几个总统遭受弹劾提案,1868年,美国参议院仅以一票之差否决了对安德鲁·约翰逊总统弹劾案,1974年,尼克松总统就因水门事件而主动宣布辞职,没有受到弹劾,1999年美国参议院否决了对克林顿总统弹劾案。

美国权利机构的构成?

三权分立(三权鼎立),即为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政府机构共同存在,地位平等且互相制衡的政治制度。是当前世界上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民主政治制度。

学说历史

最早由17世纪英国著名政治学家洛克提出,用以巩固当时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成果。后来该学说不断传播,并被法国著名人物孟德斯鸠诠释为行政、司法、立法三权分立的形式,解决了在该种政治制度下可能出现的部分问题。该学说在当时被广泛认为是民主制度的有力保证。

三权分立的实行

美国的立国者对政府普遍采取不信任的态度。为了保障公民自由和限制政府的权力,他们接纳了孟德斯鸠的想法,在美国宪法之内清楚地把行政、司法、立法分开,而且让它们互相制衡。在当时这种宪制是前所未有的崭新尝试。至今美国联邦政府的三权分立,仍然是众多民主政体中最彻底的。而美国大部分的州政府亦有相同的宪制架构。

三权分立常见的问题是如何解决行政及立法机关之间的矛盾。其中一种方法是采用议会制。在议会制之下,行政机关的领导来自立法机关的多数派。行政。立法的并不完全分离。现代一般认为,成功和稳定的自由民主政制不一定需要彻底的三权分立。事实上,除了美国以外,所有开始实行民主便使用总统制的国家,它们的首次民主尝试都以失败告终。相反议会制的成功率反而较高。

就算是三权分立最成功的美国,如何解决三个部门之间的矛盾仍然间中出现阻碍。1929年大萧条时期,罗斯福上台颁布一系列法令,并通过国会授权取得美国总统史上前所未有的巨大权力。但美国联邦法院却经常驳回一些法令。结果1935年1月最高法院以8比1的票数,宣布罗斯福的《全国工业复兴法》违宪。同年一名失业工人试图利用《最低工资法》来取得工资补偿时,被控方律师则直接指出该法案违反了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罗斯福为推行新政,于1936年3月6日进行了“炉边谈话”,将矛头直指司法部门,要求国会让他无限制增加最高法院法官的数目,间接将司法部门置于行政部门管辖下。这就引起了全国范围的激烈讨论。后来联邦最高法院判决的大法官认为《最低工资法》并无违宪。有人认为当时大法官是为了保证三权分立的政治格局而退让

资本主义三权分立中的“三权”是指什么?

资本主义社会的三权分立中的三权指的是行政权、立法权、释法权分立其实也有四权分立的说法,好像媒体记者,有学者称之为第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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