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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6 六尺法务 民法典

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养子女对养父母是具有赡养义务的。

这两天被流传在网上的一则视频感动了。视频中一名年轻女子将老人扛在肩膀上,还重复询问对方“看见了吗、看见了吗”?

据悉,这名年轻女子叫张白鸽,而这个目测只有1.5米左右的老人是她的养父张双奇。张白鸽是父亲张双奇从小领养过来的,并非亲生。张双奇为了把有限的爱全部给养女,他一辈子没有结婚,辛辛苦苦把张白鸽抚养长大。

在早些时候,张白鸽在社交平台上说要带着70多岁的老父亲周游全国。后来,她花了66万元买了房车,带着父亲张双奇就开始了这趟旅行。

父女两人老家是洛阳的,这一次张白鸽带着父亲去看升国旗也是“蓄谋已久”的。曾经,养父张双奇带着她去北京看病,并在无意间提到他以后有机会一定要到北京看升国旗。“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张白鸽就把这件事记了下来。

如今机会合适,她就帮父亲实现了这个愿望。张白鸽说:“终于圆了75岁老爸的梦,我要越来越健康,这样才能把本子记下的老爸想做的事,慢慢去实现。”她继续动情说道:“爸爸年龄越来越大了,不管是周游全国还是看升旗仪式,我都要尽可能地去实现他的愿望。他养我长大,我陪他变老。”

小伙伴们也纷纷在视频下面留言说“小时候我坐在你肩上玩闹,现在你坐在我肩头看国旗升起”、“张白鸽好样的,虽不是亲生父女,但是胜似亲生父女”、“父亲有爱心,女儿有孝心,祝福他们永远幸福”,赞美之词溢于言表。

张白鸽的这种行为让大家赞赏,虽然不是亲生的但是却履行了赡养义务。那么作为养子女对养父母具备赡养义务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由此可见,作为养子女也是需要履行对养父母的赡养义务的。在我看来,这也是应该的,因为是养父母给了养子女第二次的“生命”,他们让孩子感受到了来自“父母”的爱。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人生在世,我们做人做事一定要无愧于心。生前好好对待、陪伴自己的父母(养父母),千万不要在失去后再去珍惜、怀念。

秦始皇陵兵马俑的传说

秦始皇兵马俑的传说

在中国的历史上,曾经有过这样的一支军队,他们黑衣如铁、迅捷如风,他们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他们令天下为之丧胆,为之变色。他们被称为虎狼之师。但事实上,他们比饿虎更加凶猛,比狼群更加团结。他们的军歌里唱道:“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他们的事迹在千百年后仍为后人所津津乐道,他们留给我们的启示永远都如夜空中的星星一般闪闪发光。

1991年1月17日凌晨,代号“沙漠风暴”的海湾战争爆发。战争初期,美国人动用导弹和飞机,以近乎疯狂的地毯式轰炸压制住对手,在短短几天内就摧毁了伊拉克人精心构筑的军事和心理的双重防线。之后,迅猛快捷的装甲部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开入科威特,一举将萨达姆的军队驱逐回老家。

全世界都惊呆了,他们还从来没有见过以空袭为主要作战方式的战争。世界惊呼,海湾战争开创了人类战争史的新纪元。此时,在遥远的东方,一座巨大的穹顶形建筑里,一群古老的陶俑正在窃窃冷笑。他们庞大的军阵所构筑起的,正是这样一种作战体系:先用强劲、密集而且持续的弓弩压制住对手,骑兵迅速从两翼包抄,撕开对手的防线,然后由步兵长驱直入,完成那封喉的致命一击。斗转星移,沧海桑田,强弓换成了导弹,硬弩换成了飞机,战马换成了坦克,刀剑换成了机枪……但隐藏在现象背后的规律却没有改变,隐藏在进步背后的人欲没有改变,隐藏在文明背后的残忍没有改变。从西安火车站乘306路公共汽车向东30公里,便是闻名天下的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两千年前那支所向披靡的军队就静静的伫立在这里,静静的聆听着后人的评说。在各种各样的评说中,有这样几位来自大洋彼岸的人的话语尤为引人注目:

“世界上已有七大奇迹,秦俑的发现,可以说是第八大奇迹。”雅克·希拉克如此说。

“这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奇迹。”基辛格如此说。

“这才是真正的奇迹,全世界人民都应该到这里看一看。”蒙代尔如此说。

兵马俑们默默的站着,一如他们两千年来一直做的那样。他们知道,其实他们什么也不用说,时间已经说明了一切。他们证明了他们的英勇,证明了那个时代的奢华,证明了人类所能达到的智慧,也证明了人性的欲望与贪婪。

二、复活的军团

我们去参观兵马俑的时候,正值雨过天晴。几万名游客踏着湿润的青砖和我们走在一起。宏伟的秦兵马俑馆侧倚着秀丽的骊山东麓,里面戍卫着大秦帝国的最后一支近卫军。而今的兵马俑馆早已建设世界级的展览馆,高大明亮的一号坑里光线充足,可以供游人随意拍照。二号坑里的发掘工作仍在继续,游人可以亲眼目睹考古工作人员的操作过程。今天,兵马俑不仅仅是研究秦朝历史的一个窗口,更成为一部军事科学的活教材。据说美国军界每年都要派遣一支考察团来参观兵马俑,以期从中找出其雄霸天下的战略战术。随着文物保护工作的越来越细致,游人们已没有机会再下到坑底,去和兵马俑做近距离的接触了,好在体会兵马俑并不在于空间的距离,而在于心灵的感知。我站在俑坑前,除了能感受到一丝震撼外,还能隐约品味到从他们身上散发出的淡淡的悲凉与沧桑。两千年前的那个早上,当最后一块木板盖下来的时候,唯一的一线阳光也断绝了。隔着木板,头上有人在走来走去,不断传来尘土撒下的声音。周围一片漆黑,混浊的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刺鼻的土屑的味道。人类的声音越来越远,越来越轻,直到完全消失,只留下无尽的黑暗,无尽的孤单,无尽的寂寞,连着曾经无尽的荣耀,一起陷入了无尽的等待。一支豪华的,英勇的,让天下为之丧胆的无敌之师,在完成了他们的历史使命之后,以这种方式,陪着他们已经下世的君主,陪着他们行将下世的帝国,一起走入了历史的尘封,期盼着遥远的未来那一声清脆的锄声。走在这支庞大的军阵旁边,如果侧耳倾听,他们低沉的呼吸和呢喃的低语仍然清晰可闻。虽然他们效忠的帝国早已逝去,但是他们却存在了下来,忠诚的履行着自己的义务,任凭时光从耳边箭一样的掠过。我们有理由相信,当年的工匠们在烧制这个军团的时候,一定在坚信他们是活着的,而且一定在坚信他们可以永远的活下去。有人说兵马俑的像貌可能来自于真实的秦军将士,但我却以为,兵马俑的像貌应该来自于制作他们的工匠本身,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显出如此生动的表情,拥有如此鲜活的生命,散发如此迷人的魅力。

三、豪华的仪仗

公元前218年,大秦王朝始皇帝二十九年,河南博浪沙。一支浩浩荡荡的车队正行进在一条狭长幽深的山谷里。四下里一片寂静,只有微风和马铃的细响。卫戎车队的士兵一个个神情肃穆,姿态威严,鲜亮的铠甲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让人一看便知都是帝国里最训练有素的精锐。为车队开道的是两辆黑色的马车,饰着斑斓的金银饰物和五彩的花纹。前面的一辆名叫立车,御手和乘人都站在车上;后面一辆名叫安车,有一间御车,御手坐在前御室,乘人坐在左右两侧开窗,后部留一单扇门的主室。两车分别控御着四匹骠肥体壮的骏马,马的额头上都戴着光彩夺目的金银络头,耸起的鬃毛在尘风中烈烈飘扬。突然,空中传来了异样的声音,像冬夜刺骨的寒风掠过破损的窗棂,像饥饿难耐的猛兽拼尽全力的冲刺,像旷野里冤魂发出的悲愤呐喊。来不及等卫兵们做出反应,一个硕大的黑影从天上直扑了下来,正砸在车队中央的一辆饰满金银与珠玉的六马铜车上,“轰”的一声巨响,跟着是金属刺耳的撕裂声、马儿凄厉的悲鸣声、木辕沉闷的断裂声、伤者痛苦的哀号声、女人惊恐的尖叫声……各种声音交织在一起,在山谷中久久回荡不绝。弥散的尘土转瞬间吞噬了整个车队。血,像一条巨大而丑陋的蚯蚓,在地上缓缓蠕动。整个车队乱成一团,士兵们高举着长矛在尘土中跑来跑去,大声的咒骂着,叫喊着,徒劳的搜寻着袭击者的踪迹,像一群没头的苍蝇。后面的车辆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仍在奋力向前挤,与前面退回来的车辆猛烈的撞击着,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巨大声响。许许多多穿着宫廷礼服的人从各自的车里跑出来,脸上布满了惊悸与慌乱。山坡上,两张被汗水浸透了的脸上挂满了掩饰不住的兴奋。他们刚刚完成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他们把皇帝给弄死了。很快,天下将重新大乱,群雄将蜂拥并起。现在他们要做的是,在士兵发现他们之前用最快的速度溜掉。然而,皇帝根本就没在那辆车里。接下来,盛怒的皇帝发布了全国通缉令,全国上下大索十日,无数家庭为此妻离子散,无数无辜平民被赶往骊山的皇陵工地。但两名刺客却像空气一般消失了。这次可以被称为“博浪沙事件”的行刺行动作为大秦帝国短暂历史中的一件大事,被后来的史家详详细细的记入了历史。又过了若干年,这次行动的主谋,那个被迫改名张良的年轻后生,成为了汉王朝的“开国三辅”之一,位极人臣。史书记载,晚年的他,沉稳,坚毅,飘逸超俗,满腹经纶,历尽磨难的他已经不再迷恋少年时的冲动、冒险和个人英雄主义。而作为受害人与幸存者的始皇帝嬴政,此时早已连同他豪华的帝国和车队一起,被埋入了骊山下几百米深的陵墓里了。斗转星移,沧海桑田,两千年弹指一挥间。1980年10月,一个消息在秦陵发掘现场不胫而走:不得了,秦陵里挖出了铜车马,那可是秦始皇五次东巡用过的东西啊!铜车马,大秦帝国政治、经济、科技、艺术的集大成者。它们雍荣华贵,富丽堂皇。当年,正是这两辆车子的原型为秦始皇绵延不绝的车队充当先锋。自从它们从1980年出土以来,引来了多少惊异的目光和由衷的赞叹,然而在这些目光和赞叹的背后,又有多少人了解那些发生在它们身上故事呢!就是铜车马引导的那支车队,曾经既引来了刘邦情不自禁的的羡慕:“大丈夫当如是也”,也引来了项羽不屑一顾的狂傲:“彼可取而代之”。从此,两个个性鲜明的灵魂为了各自的誓言踏上了两条完全不同的道路,历史也因此被推进了与以往完全不同的轨道。而这两段个性鲜明的话则被郑重的记入了史书,成为了铜车马有案可籍的最早评语。张良呢!他没有语言留下来,当时的情形也不允许他有话留下。但我相信,他当时的目光一定是激动而兴奋的,如同猎隼看到了仓皇的野兔,猛虎看到了战栗的绵羊。也许他的手会随着他的心跳而剧烈颤抖,就像大地正在随着眼前庞大的车队而颤抖那样。如今,铜车马早已不再奔驰,它们静静的伫立在玻璃橱窗里,成为了这个民族智慧与勇气的象征。但是它们仍在全神贯注的聆听,聆听着我们惊异的赞美,聆听着它们的君王扬鞭启程的号令。

四、秦皇的悲哀

在兵马俑以西一千五百米处,便是大名鼎鼎的千古一帝秦始皇的安身之所。那小山一样的垒土屹立在坦荡的关中大地上,背靠骊山,前临渭水,孤傲的审视着这片曾臣服于他脚下的世界。秦陵,高七十五米,周长四里有余。它的下面埋藏着一个豪华的神话世界。那里有水银汇成的江海,那里有宝石镶嵌的星辰,那里有金玉堆就的宫墙,那里有人鱼熬炼的灯油,那里穷尽了千千万万能工巧匠的想象力,那里回荡着大秦王朝最惊天动地的壮志雄心。那里是那段短暂历史的见证,是那个奢华年代所能制造出所有奇迹中最震撼人心的一个。今天的人们只需花费十几元人民币便可登上陵顶,迎着从骊山吹来的萧瑟的冷风,让目光穿越秦川大地,随思想去感悟那位逝去的君王。

秦始皇,一个中国历史上争议最大的人物。他建立了空前的帝国,都不曾享受任何一位开国之君应有的赞誉与尊重;他不曾亡国,却承受了比任何一位亡国之君更多的骂名与诋毁。他第一个在中国完成了统一,为其后两千年间拥有雄才大略的人们提供了参考目标;他第一个创立了靠法律而非个人权威治理的制度,实现了几代法家人的梦想,也为今天的我们创造了一个可以无限遐想的神话。他统一的文字使今天的我们可以方便的阅读来自他那个时代的各种文献,他统一的度量衡、路轨为经济一体化扫除了最大的障碍。然而他的国家的寿命太短了,仅仅只存在了十五年,而且是用一种极不光彩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统治。他的儿子毁掉了他的事业,毁掉了他的制度,毁掉了他的梦想,也毁掉了他的声誉。于是在后人眼里,秦法成了最专蛮的法律,秦制成了最糟糕的制度,秦军成了最凶残的军队,秦始皇也成了最差劲的皇帝,成了历代人君最典型的反面教材。他生前的一切行为都被无限上纲的加以贬低,他每一个细小的失误都被无限夸张的加以扩大,甚至他的身世也被正史明文“规定”为私生子。秦始皇静静的躺在那座小山之下,无可辩驳,事实上,他也不需要任何辩驳。因为他没有任何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可他偏偏又是一个法家,他已经习惯于用证据说话。他创立的规章典籍连同他焚书时专门保存在国家图书馆里的孤本,全被一个叫项羽的江东蛮夫焚烧殆尽,火一直烧到了阿房宫,映红天际的熊熊烈焰远大过在他焚书时点燃的那次。他的子孙连同他的大臣们也都被杀死在咸阳的闹市上,连同刚刚被活埋的十余万被俘秦军将士,死者远多于他所坑杀的四百余名儒生。他陵墓上高大的建筑被推倒,他修筑的长城也在时光的流逝中崩塌毁坏,他的轾道上荒草丛生,他的刻石上岁月磨蚀……然而,他创立的制度却奇迹般的保留了下来。

翻开历史,我们会发现这样一些细节:他主张的中央集权制为历朝历代所奉守,他创制的两个词语“皇帝”和“朕”为历朝历代所延用,他发明的宰相制一直到清代才从真正意义上被废止,甚至连他的宫廷礼仪也被传袭了下去,并被刘邦赞叹道:“吾今日始知皇帝之贵”!更重要的是,他的后世们将他的法制思想加以扬弃,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司法体制:阳儒阴法:儒家负责道德调整,法家负责阶级斗争。这种软硬结合的体制时至今日仍在中国被行之有效的实施着。

拿破仑在谈到自己在后人心目中的地位时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40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记的,它将永垂不朽——那就是我的民法典。”秦始皇地下有知,也该为自己感到知足了吧!

五、历史的反思

秦始皇的任法与滥用民力是无可置疑的,绵延的阿房,高大的秦陵,雄壮的秦俑,笔直的轾道,豪华的东巡,奢侈的封禅,厚实的长城……他的每一项政绩都是以巨大的民力为代价的。在铁器尚不普及的两千年前,可以说,秦始皇已经把这个国家的油门踩到了极限。但这个国家居然在这种极限条件下运行了十几年,如果一切顺利,它还将继续运转下去。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一方面,秦始皇的驾驶技术的确高超,另一方面,他用强悍的法律为自己铺就了一条高质量的高速公路。

事实上,到秦始皇统治时期,天下虽然经过了几百年的诸侯混战,但由于各国普遍重视生产和发展,整个社会的生产力并没有遭到太大的破坏,甚至,在秦始皇统一后的十几年里,社会财富还因为没有动荡而有所增加。但是,随着秦失其鹿,天下大乱,四年的楚汉相争导致了社会财富的巨大流失。我们可以做一个比较:秦朝的兵马俑人高马大,个个堪称艺术精品,而比他晚死二十年的汉高祖刘邦的兵马俑就只有一尺多高,而且形空猥琐,缩手缩脚;此外,汉初连皇帝的马车都找不到四匹一样颜色的马,而与之相对,仅仅以秦始皇开道车为原型铸造的铜车马却是精美异常,令人称绝。这其中的原因,与其说是让秦王朝负责任,还不如客观的说,是那场仅仅四年的战争给整个社会带来的巨大的创伤。

人类社会需要的是和平,哪怕是苛政下的和平。

总的来说,我认为秦始皇并没有太多应该被指责的地方,如果一定说有,那就是他毕竟犯了一个错误,一个足以令他遗恨千年的错误——他过高估计了自己驾驶的跑车的质量,也过高估计了继任者的驾驶水平——他压根就没有考虑到继任者的问题。而他的继任者,非常遗憾,事实证明,那偏偏是一位十足的傻子和优秀的傀儡。因此,当他的继任者妄图用同他一样的方式驾驶这辆飞车时,悲剧发生了。

这是秦始皇个人的悲哀,也是那个时代整个社会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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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秦兵马俑的传说故事

秦始皇二十二岁统一中国以后,就下令大规模地为他修建陵墓。因骊山风光秀丽,加上山阳产玉,山阴多金,金玉双全,正符合他的迷信思想,所以他把墓地选在骊山北麓。

他不仅从全国调来七十多万“刑徒”,还从山东、河南等地征来大量民夫。修建期间,秦始皇还下诏令李期提前征集数千对童男童女准备为他殉葬。李斯见了诏书,吓得目瞪口呆。

他想,征集这么多人殉葬,必定会遭到百姓强烈反对。百姓一旦起来造反,秦朝江山难保。但如不照办,得罪了春始皇,自己必死无疑。想来想去。

只好上书说:“臣李斯,冒死直言,君征如此众多童男童女殉葬,必使天下骚乱,不如改用陶殉,以保大秦江山平安。”秦始皇觉得也有道理,就改变原意。

立即下旨令李斯征集全国能工巧匠,烧制规模宏大的出巡仪仗队,而且要求烧制出的陶人陶马要和真人真马一样大小。几天后,李斯从民夫中挑选出数百名烧制砖瓦的工匠。

向他们宣读了圣旨,命令他们按期烧好陶人、陶马。如若不然,定杀不赦。但是这些工匠只会烧砖瓦,谁也没有烧制过陶人陶马,他们试烧多次都没有成功。一百多名工匠因此被砍了头。

在被杀的工匠中,有个老工匠想出一个办法,在临死之前告诉了他的儿子,要他单窑分段烧制。儿子含泪埋了父亲后,便按照父亲生前的嘱咐,单窑单俑分段烧制,烧成以后再组合。

采用这个办法后,陶人陶马终于烧制成功了。试验成功后,工匠们齐心协力,夜又继日,把几千件陶人、陶马终于按期丛部烧制出来了,并按照李斯的要求,把这些陶俑排列成整齐的队形。

扩展资料

兵马俑未解之谜

1、青铜剑两千年不折

从二号坑出土的青铜剑,长86厘米剑身上有8个棱面,极为对称均衡。它们历经2,000年,从地下出土,却无蚀无锈,光洁如新。用现代科学方法检测分析,这些青铜剑表面竟涂有一层厚约10微米的氧化膜,其中含铬2%。

这一发现立即震动了世界,因为这种铭盐氧化处理是近代才掌握的先进工艺。德国在1937年,美国在1950年才先后发明并申请专利,而且只有在一套比较复杂的设备和工艺流程下才得以实现。秦人的铸造水平之高,真是不可思议。

尤为值得称道的是,这些青铜剑的韧性异常惊人。有一口剑,被一具150公斤重的陶俑压弯了,弯曲度超过45度。当陶俑被移开的一瞬间,奇迹发生了,青铜剑反弹平直,自然还原。这精湛的铸剑技艺,令人膛目结舌,却不知为何。

2、泥塑制陶工艺失传

这些陶人陶马在暗无天日的地下掩埋了20多个世纪,出土后,仍然保持了色泽纯、密度大、硬度高特点,以手敲击,金声玉韵,真是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当代的制陶工艺大师经过十多年的努力,至今仅能仿造一些简单的陶人。他们想要复制陶马,反复试验竟无一成功。秦代这种杰出的泥塑工艺和制陶工艺,使后人佩服得五体投地。但它的技术、配方失传,成了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秦兵马俑

世界第一部民法典是

1804年《法国民法典》又名《拿破仑法典》

1804年公布施行的《法国民法典》是一部典型的近代民法典,是第一部资本主义国家的和以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为基础的民法典。它在1804年(甲子年)公布时的名称是《法兰西人的民法典》。1807年9月3日法律赋予它《拿破仑法典》(Code Napoléon)的尊称3。该法典有1804年、1807年、1816年3次的官方版本,特别以1816年的王政复古版留传下来。所以我国商务印书馆的译本中保留着"国王"和"王国"字样。别的版本则在"国王"下有"(共和国总统)"字样。

(资料参考自百度百科)

赞美民法典的句子摘抄大全?

民法典美在核心价值。民法典开宗明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其直接作为立法根据和立法目的。民法典所确立的平等、意思自治、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绿色原则等民法基本原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平等、自由、公正、诚信、文明、和谐交相呼应、相得益彰。在民法典的具体规则中,“好人条款”免除助人为乐者的后顾之忧,鼓励与人为善,彰显社会正气;“英烈条款”强化英烈名誉保护,让英烈精神浩气长存,坚决捍卫国家的精神坐标和中华民族的不朽脊梁;“树立优良家风”入典,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实现“家和万事兴”。

民法典美在“绿意盎然”。中国正在建设和迈向生态文明型社会,民法典不仅确立了“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绿色原则,而且将该原则注入到各分编的具体规范之中。在土地利用方面,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用益物权人亦应按照绿色原则的要求行使权利。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当事人负担节约资源、避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之义务;在合同终止后,相关当事人仍负担旧物回收之义务。就环境损害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编设立专章作出规定,在《侵权责任法》规定“环境污染责任”的基础上规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增设消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之责任承担方式,确立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规定修复生态环境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公益诉讼,并明确生态服务功能损失之赔偿责任。可以说,民法典不是零星点缀的“绿色”,而是贯彻始终的“绿意盎然”。

民法典美在人文关爱。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既一般性保护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又丰富和扩充了具体人格权的类型和内容,一般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相辅相成,闪耀着人文主义光芒。在具体人格权中,明确性骚扰行为的民事责任以及相关单位的防范义务;完善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的违法性认定标准,合理设定姓名、肖像等人格要素商业化利用规则;将信用权益纳入人格权保护范围,详细规定隐私权及个人信息的保护规则。在人格权救济制度方面,设立诉前禁令制度,明确违约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在侵权责任编保护规范的基础上建立了更加全面的人格权救济制度。人格权的独立成编及其科学细致的规范设计,彰显了民法典的人文关爱。此外,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等需要呵护的人群,民法典在明确规定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和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之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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