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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就业与前景)

2022-11-16 法务资讯 案件

经济犯罪侦查学是干什么的

经济犯罪侦查主要研究经济犯罪侦查、刑事侦查、刑事诉讼法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侦查和防范经济犯罪。

常见的经济犯罪有:贪污、行贿受贿、挪用公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侵犯商业秘密、假冒专利等。

课程体系《经济犯罪侦查总论》、《经济犯罪侦查措施与策略》、《金融犯罪案件侦查》、《涉税犯罪案件侦查》、《走私犯罪案件侦查》、《公司犯罪案件侦查》、《刑事侦查》、《犯罪心理学》、《经济法》、《刑事诉讼法》、《司法会计》、《警察体育》。

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有哪些

经济犯罪侦查措施的内容一般有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等内容。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经侦的刑事案件一般会在哪个部门查

经侦一般会查个人的经济犯罪线索。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是指经济犯罪侦查机关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总称。

经济犯罪侦查由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进行。经济侦查部门的专业组织是经济犯罪侦查组,在进行侦查时,一般案件将是: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破坏金融秩序罪等。如果是普通的刑事犯罪,侦查的部门可能是管辖单位是派出所、刑侦大队及刑事侦查大队。

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金融诈骗罪具体种类有:合同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最、信用证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招摇撞骗罪。

金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而骗取公司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和自然人均可以构成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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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是干什么的

【法律分析】

经侦大队是负责国内经济案件的侦查。公安经侦大队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国内的经济案件的侦查,是属于一个专门的侦查部门,为了获得证明有没有犯罪的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相关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的措施,隶属于公安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人民警察的队伍建设,从严治警,提高人民警察的素质,保障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职权,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经济犯罪案件初查与侦查的区别

一、经济犯罪案件初查与侦查的区别有哪些

1、经济犯罪案件初查与侦查的区别包括:

(1)性质不同。立案后侦查的任务是要查明全部犯罪事实,可以使用各种强制措施和手段;

(2)权利不同。立案前初查的结果,一部分线索初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进入立案程序,一部分线索初查,反映的犯罪嫌疑事实被否认,或证据不足以认定有犯罪嫌疑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案前初查阶段只能适用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

【对被监视居住人的监督与监控】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初查制度建立的必要性有哪些

初查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包括:

1、初查制度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来源于我国现实的刑事司法活动;

2、初查作为一种强制性司法活动,必须有坚实的法律地位;

3、检察机关负责查办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其主体一般负责、主管或者经手某些公务性工作,具有一定的职务身份。

经济犯罪案件侦查与其他刑事案件侦查有什么异同

刑事犯罪是一种统称,即但凡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都可称之为刑事犯罪,例如: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抢劫罪等等。而经济犯罪是所有刑事犯罪下面的一个体系,经济犯罪里含有很多种罪名,例如合同诈骗等等,这些都是经济犯罪。在看守所里,一般不会专门分别关押涉嫌经济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不同。1.立案机关不同,一般的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济犯罪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2.管辖机关不同,一般的刑事犯罪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经济犯罪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3.处罚力度不同,一般的刑事犯罪可处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经济犯罪的处罚力度较大,通常在判处徒刑的同时会并处罚金4.犯罪主体不同,一般的刑事犯罪的主体为不特定的,可由自然人或法人作为主体;经济犯罪的主体是特定的主体,一般多由法人或特定职位的自然人作为主体。5.犯罪客体不同,一般的刑事犯罪客体较为广泛,可以是财物、人身权等;而经济犯罪的客体是国家或社会公共财产6.两者性质不同,经济犯罪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及图利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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