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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志愿者对于居民委员会算是职务行为吗?

2022-11-16 法律资讯 案例

社区志愿者对于居民委员会算是职务行为吗?

退休职工参与居委会工作,属于义务志愿者。居民委员会是民间自发组织,不会与退休职工签订用工劳动合同,也不会给他们配置带有相片的胸牌。那他(她)哪来的职务行为。他(她)在小区带个红箍聊天时,突然发生心梗,脑梗……机动车交通事故……他(她)家属会跟居委会谈属于工伤的事吗?居委会会愿意承担这个责任吗?

居委会书记可以干几届?

居委会书记是每隔三到四年,由所属居委的全体党员投票选举产生的。具体职责如下:1、主持党总支(支部)社居委党建工作,抓好支委一班人的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2、全面规划支部工作,抓好支部工作计划的制订、实施和总结。3、管好各项党务工作,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4、切实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导,积极做好上情下传和下情上达工作。5、重点抓好本社居委“三个文明”建设,支持社居委主任抓好社居委全面建设。

居民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而并非国家行政机关,其在授权情况下,可以行施部分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行政职能。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社区居民委员会能做什么?

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简称“居委会”、“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即“社区”的行政管理机构,属于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地位相当于农业区的村民委员会,管辖对象为城市、镇非农业居民为主。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指导机关 不设区的市(县级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街道及其办事处)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职责和任务 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调解民间纠纷;

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

领导成员即其他 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其班子由五至九人组成;分别为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居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可以根 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以分设若干居民小组,小组长由居民小组推选。 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来源由上级政府规定和拨付。产生原则,通过选举产生。

居民委员会的作用是什么?

居民委员会的基本职能和任务是:

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②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③调解民间纠纷;

④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⑤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⑥向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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