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租赁新政(北京出台租房新政)

北京住房租赁新政都有什么新内容?

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起草的《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29日正式发布,将于2017年10月31日起实施。

通知从强化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建立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提供便捷公共服务,明确住房租赁行为规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市场主体监管、提升住房租赁服务水平等四个方面提出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根据通知,对承租人的服务保障将大幅提升通知提出,北京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加强租赁住房用地保障,通过在产业园区、集体建设用地上按规划建设租赁住房等方式加大租赁住房供应。新建租赁住房应当配置教育设施,居住人口达到一定规模、15分钟步行范围内无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依据标准和规划予以设置。

通知还提出,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家庭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依法申请办理其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

北京租房补贴政策2020

市场租房补贴政策相关问题解答

一、申请市场租房补贴的收入标准是多少?

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市场租房补贴,申请家庭收入按人均月收入计算,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须不高于4200元。

二、家庭收入都包含哪些?

是税前收入还是税后收入?

家庭收入指家庭可支配收入,即家庭每年在支付个人所得税和各种社会保障费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就业所获得的收入(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经营性收入、退休金、养老金、支取公积金、失业保险金、赡养费、抚养费等。

换句话说,这里指的收入就是家庭的所有收入减去个人所得税及各种社保缴费之后的收入,每月支取的公积金也算在收入范围内。

三、除了收入,还有其他申请条件吗?

有。

申请家庭还须符合住房和资产条件。

住房条件为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资产条件根据家庭人口数量有所不同,即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家庭资产包括:现金、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银行储蓄、商业保险、公积金余额;

房产、车辆等贵重财产及价值。

四、申请通过后,家庭可获得多少租房补贴?

市场租房补贴标准与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等相关,分六档进行定额补贴。

具体标准如下:市场租房补贴标准单位:元/月

补贴对象

全市(除怀柔、平谷、密云、延庆)

怀柔、平谷、密云、延庆

2人及以下户

3人及以上户

2人及以下户

3人及以上户

第一档: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2500

3500

1500

2100

第二档: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

2200

3000

1320

1800

第三档:人均月收入2700元及以下的家庭

1900

2500

1140

1500

第四档:人均月收入在2700元(不含)至3200元(含)之间的家庭

1600

2000

960

1200

第五档:人均月收入在3200元(不含)至3700元(含)之间的家庭

1300

1500

780

900

第六档:人均月收入在3700元(不含)至4200元(含)之间的家庭

1000

1200

600

720

五、家庭是朝阳区户籍,共2口人,人均月收入2800元,可获得多少租房补贴?

经住房保障部门核定后,如家庭人均月收入2800元,应属于补贴对象中的第四档,该户家庭每月可获得1600元市场租房补贴。

六、家庭是延庆区户籍,共3口人,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收入证,可获得多少租房补贴?

家庭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不再核验家庭月收入,可直接按补贴对象中的第二档认定。

该户家庭每月可获得1800元市场租房补贴。

七、市场租房补贴标准与房屋租金是什么关系?

家庭核定的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是2500元/月,但承租的房屋租金为3000元/月,补贴能否按照房屋月租金3000元/月发放?

不能,按核定的市场租房补贴标准2500元/月发放。

按政策规定,租赁房屋月租金超过核定租房补贴标准的,按租房补贴标准确定租房补贴,超出部分由其自行承担。

低于租房补贴标准的,按租赁住房租金金额确定租房补贴。

简单来讲,即最终发放的市场租房补贴为核定的租房补贴标准与房屋月租金两者之间较低的值。

以上述家庭为例,如该家庭承租的房屋租金为2000元/月,则最终核定的市场租房补贴标准为2000元/月。

八、为什么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四区的租房补贴标准低于其他区?

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房屋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考虑到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四区的房屋市场租金水平与其他区相比较低,故按全市补贴标准的60%确定。

九、哪些家庭可申请提高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申请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大病或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的特殊困难家庭,可申请提高一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提档后最高不超过第一档标准。

十、家庭成员中既有重残人员,又有大病人员,同时也均是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可提高几档补贴?

不可重复提档,只能提高一档补贴标准,且提档后最高不超过第一档标准。

十一、特殊困难家庭如何确定?

需提供什么资料?

1.

重残人员范围包括: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视力残疾人;

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人;

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残疾人;

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精神残疾人。

申请家庭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

大病范围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心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申请家庭需提供本市二级及以上医保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3.

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此类家庭为由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时须提供由卫生健康部门制发的相应凭证。

十二、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去哪里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北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表》。

十三、申请审核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的申请审核程序,为“三级审核、两级公示”。

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初审,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在申请人户籍地和居住地社区公示家庭情况。

区级复审,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街道(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条件的,在区政府网站对符合条件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

市级备案,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一定比例对街道(乡镇)、区审核通过的家庭情况进行抽查,符合条件的家庭可获得市场租房补贴市级备案资格。

十四、申请之后,家庭在哪里能查到申请是否通过?

申请通过之后,家庭可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中的“住房保障”—“查询服务”—“资格备案结果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同时,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向申请通过的家庭发放《北京市市场租房补贴资格通知单》。

十五、家庭获得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后,多长时间内必须租到房?

补贴资格有效期是多久?

是否申请一次长期有效?

取得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的家庭应在6个月内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超过6个月未落实租赁住房、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其市场租房补贴资格自动终止。

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实行年度动态管理,家庭在享受市场租房补贴每满12个月时,应提前1个月向申请领取市场租房补贴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资产及租房等变动情况。

家庭未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其市场租房补贴资格自动终止,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其享受市场租房补贴满12个月的次月起停发补贴。

家庭情况未发生变动的,也须向申请领取市场租房补贴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要求进行资格复核,按规定作出保持原补贴资格、变更补贴资格、终止或取消补贴资格的决定。

十六、家庭租赁房屋有什么要求?

是否可以承租平房?

市场租房补贴家庭租赁的住房须符合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或者房屋合法来源证明等材料。

承租房源在北京行政区域范围内。

租赁平房的,出租人同时提供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十七、我承租了一套河北燕郊的房屋,是否可以获得市场租房补贴?

不可以。

市场租房补贴政策要求申请家庭需承租北京行政区域范围内房屋。

十八、家庭承租房屋后,是否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对租赁合同有什么要求?

市场租房补贴家庭应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为保护申请家庭合法权益,建议申请家庭使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监制的《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可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中“政务服务”—“下载中心”—“房屋管理”中下载。

十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去哪里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

具体程序是什么?

自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市场租房补贴申请人与房屋出租人共同到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

经街道初审、区级复审无误后,向申请家庭发放《北京市市场租房补贴发放通知单》。

二十、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需提供什么材料?

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北京市市场租房补贴资格通知单》、房屋租赁合同、申请人本人在补贴代发银行开具的银行卡等材料及复印件。

房屋出租人需提供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包括房屋买卖合同及发票、拆迁补偿协议等)等材料及复印件。

二十一、申请家庭需准备银行卡吗?

市场租房补贴代发银行都有哪些?

申请家庭应提前准备在补贴代发银行开具的银行卡。

各区有专属指定代发银行,家庭还应咨询申请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二十二、市场租房补贴的发放时间如何计算?

家庭于8月25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8月28日在街道做了补贴领取手续,但9月10日区级复审才通过,影响补贴发放起始时间吗?

不影响补贴发放起始时间。

申请家庭当月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的,从次月开始计发补贴。

即补贴起始发放月份只与申请家庭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补贴领取手续的时间有关,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的时间无关。

上述家庭的补贴起始发放月份依然为9月。

二十三、市场租房补贴合同到期,家庭未进行续签的,市场租房补贴如何处理?

市场租房补贴家庭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未续签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于租赁合同到期次月起停发市场租房补贴。

家庭续签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在租赁合同到期前1个月按规定重新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核定的市场租房补贴额度延续发放。

二十四、家庭在通知出台前已经领取市场租房补贴了,通知实施后是否可以按照新标准享受补贴?

如何办理补贴变更手续?

可以,家庭可依申请办理市场租房补贴变更。

通知实施前已经享受市场租房补贴保障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重新核定市场租房补贴标准,自审核通过的次月起按照调整后的金额发放市场租房补贴。

家庭没有提出变更申请的,继续按照原来标准发放,待年度动态核查后,符合条件的可调整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二十五、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变更后,还需要重新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吗?

除符合条件的东城区、西城区申请家庭租赁城六区以外房屋的家庭外,其他正在领取市场租房补贴的家庭,按照通知要求办理资格变更后,如房屋租赁合同无变化(包括地址、租金、租期等),无需办理补贴领取手续,系统自动联动,自补贴变更完成后的次月起,按变更后的新标准发放补贴。

特别注意,市场租房补贴是按照核定的补贴标准与房屋租金两者之间较低的值确定,如房屋租金低于变更后核定的补贴标准,则按房屋租金标准发放。

二十六、公租房轮候家庭可以申领市场租房补贴吗?

目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中,2人及以上户家庭收入均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的收入条件。

已备案公租房家庭在轮候期间,经审核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均可申请通过市场租房补贴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二十七、正在承租公租房的家庭,可以同时享受市场租房补贴吗?

家庭不得同时享受市场租房补贴和公租房保障。

正在承租公租房的家庭,承租公租房期间可以申请市场租房补贴资格。

在结清公租房相关费用并与产权单位解除公租房合同后,可以申请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于办理完毕补贴领取手续的次月,开始按照市场租房补贴标准发放补贴。

二十八、公租房租金补贴政策此次是否调整?

公租房租金补贴政策此次暂不调整。

我市公租房实行“市场定价、分档补贴、租补分离”的原则,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相对于周边市场租金,优势明显。

而且相对于市场租房,公租房还具有租金稳定、租期稳定的特点,为承租人免去频繁搬家的烦恼。

同时,政府还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租金补贴,补贴对象、标准根据承租家庭收入水平、家庭人口及保障面积标准等因素分六档确定。

根据我市相关规定,保障家庭不得同时享受公租房和市场租房补贴,但是家庭可以自由选择其中的一种方式予以保障,正在承租公租房的家庭,在结清公租房相关费用并与产权单位解除公租房合同后,可以申请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

二十九、对于不如实申报家庭信息,骗取市场租房补贴的有何惩罚措施?

经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实,对不如实申报家庭情况或伪造相关证明骗取市场租房补贴的,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家庭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已骗取市场租房补贴的,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退还,通过媒体公示并计入家庭不良信用档案,家庭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及共有产权住房。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工作人员提供虚假证明骗取市场租房补贴的,移交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三十、通知中对于核心区家庭,有何优惠?

符合条件的东城区和西城区家庭,租赁城六区以外的房屋,且房屋租赁合同依本市规定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经申请家庭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认定后,可提高两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提高后的租房补贴标准不超过第一档补贴标准。

家庭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家庭补贴标准将调回原补贴标准。

三十一、为什么给东城区和西城区家庭租赁城六区以外的房源提高补贴?

为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有效疏解非首都功能,促进核心区人口疏解,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此次市场租房补贴政策调整,鼓励东城区、西城区符合市场租房补贴条件的家庭,在城六区以外租房并按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办理租赁备案,可提高两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三十二、核心区的特殊困难家庭提高一档市场租房补贴后是否还可以提高两档补贴标准?

核心区的特殊困难家庭,在核定补贴标准时即已提高一档补贴,之后租赁房屋符合政策要求的,可再提高两档补贴,累计可提高三档市场租房补贴。

但提高后的补贴不得超过第一档补贴标准。

三十三、东城区和西城区家庭租赁城六区以外的房源,但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的,可否提高两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只有办理了租赁备案的,才能提高两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不能提高两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三十四、通知实施前正在领取市场租房补贴的东城区和西城区家庭,想通过办理城六区以外房屋租赁备案提高两档补贴,具体办理程序是什么?

正在领取市场租房补贴的东城区和西城区家庭,须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新标准办理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变更,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供租赁备案登记编号,重新办理补贴领取登记。

自补贴领取登记的次月起,按新核定的档次发放补贴。

如果家庭只办理了补贴资格变更,自补贴资格变更审核完成后的次月起,按变更后的标准发放补贴,不能在此基础上提档。

三十五、家庭是东城区户籍,目前正在领取市场租房补贴,已办理了城六区以外房屋的租赁备案,但没有进行资格变更,可否在旧档次的基础上提高两档?

不可以。

提高两档补贴仅针对新资格有效,东城区和西城区家庭只有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变更,办理完城六区以外房屋租赁备案,且重新办理补贴领取登记后,才能提高两档补贴。

三十六、房屋租赁合同备手续去哪里办理?

具体途径有以下几种:1.

自行成交的住房租赁合同:租赁双方可到房屋所在区的房屋交易管理事务中心或不动产登记管理事务中心房屋租赁服务窗口办理,或到中介行业协会租赁备案便民服务点申请登记备案。

目前便民服务点有链家、我爱我家、麦田、金城阜业、金色时光、家福景明6家经纪机构的部分门店可为自行成交的租赁当事人提供住房租赁备案服务。

可登陆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www.

breaa.

cn)资料下载里或者“个人租赁备案平台”导航查看便民服务点门店地址和联系方式(服务点信息协会会根据服务点变化定期更新)

2.

承租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以“X”开头的,可在北京市房屋中介行业协会网站https://zulin.

breaa.

cn/进行在线备案,具体流程按照网址指引进行。

3.

通过链家、我爱我家、自如、蛋壳成交的,由链家、我爱我家、自如、蛋壳等现有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直接申请登记备案;

通过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其他会员单位成交的,由中介行业协会服务平台直接申请登记备案。

三十七、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都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材料名称

形式与数量

1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申请表(备案点提供),且双方签字确认

原件1份

2

承租房屋权属证明,如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等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属于新建商品住房的,应提供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以及该房屋所在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

属于安置房的,应提供征收拆迁安置协议以及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该房屋已经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的书面材料。

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3

房屋租赁合同

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4

承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件

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5

其他,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十八、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结果是什么样子的?

如何查询?

备案结果将显示两种提示:一是已备案,房源核验通过;

二是已备案,房源核验异常。

备案完成后,当事人可登陆市住建委官网“房屋管理”频道“查询服务”栏目的“住房租赁备案查询”进行查询,链接http://zjw.

beijing.

gov.

cn/bjjs/fwgl/index.

shtml。

查询人输入出租人或承租人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租赁备案号等信息进行查询。

为确保用户信息安全,查询过程中,请按要求选择和填写相关信息,经验证查询人员身份及手机号码与备案信息一致后,方会显示查询结果。

特别提示,租赁备案编号必须输入完整的备案编号,不能只输入数字。

备案系统查询约有半个工作日延时。

申请人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登记时,应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编号提供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可通过安居北京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直接获取相关租赁信息。

房源核验异常的,系统将无法获取相关信息。

三十九、租赁备案业务的咨询电话是多少?

备案结果提示“房源核验异常”,怎么办?

答:租赁备案业务咨询电话是65883200。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后,由房屋租赁平台比对规自委不动产登记数据进行房源核验。

目前只能针对X京的房本/不动产权证进行实时核验,且X京的字母“X”必须大写,其他类房本(如非X京的老房本、拆迁安置协议等)暂不能实时核验通过。

房源核验异常的,建议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一)联系房屋所有权人在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http://ghzrzyw.

beijing.

gov.

cn/办理存量房补录业务,或到房屋所在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现场房产信息补录。

(二)补录成功后,由承租人或出租人向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预约办理备案信息复核。

复核时间:工作日09:00--17:00;

地点: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20号联合大厦1607办公室。

预约电话:65883200。

材料名称

形式与数量

1

备案复核申请,写明情况即可,无具体格式

原件1份

2

租赁房屋权利证明,如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等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3

房屋租赁合同

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4

承租人身份证件

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5

出租人身份证件

复印件1份

6

承诺书

原件1份,样表附后

7

其他,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国家租房新政策是什么

我来说说国家公租房新政策吧,以下是2017年关于公租房的最新规定:

不同房屋类别等因素。在租赁5年期满后、同品质,最长为5年。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维护费并根据不同地段、市住房保障机构等相关部门研究确定不同地区政策不太一样,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购买居住的公租房,而且比较多。

1.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按优惠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2.申请公租房经过哪些程序?

申请公租房要经过以下程序:申请--初审--复审--公示轮候--摇号配租--签约入住。

3.公租房有哪些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公租房。

(1)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2)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

(3)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4.哪些人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5.申请公租房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包含哪些人群?

申请主城区公租房,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北京住房租赁新政(北京出台租房新政)

北京住房租赁新政新增了什么任务?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正式发布北京住房租赁新政,文件明确了《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的实施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增加了规定负责解释义务教育、户口登记和迁移等具体问题的职能部门,经市政府同意后正式发布实施。

社会各界对《通知》内容表示支持和赞同,认为将能够有效解决群众关注的住房租赁市场的矛盾问题,是落实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和完善符合首都特色的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北京住建委对反馈意见进行了汇总分析,现就公众关注较多的几个问题回复如下:

一是关于义务教育问题。

部分公众认为《通知》中关于本市户籍无房承租家庭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较严,建议进一步放开,并建议明确具体流程、要求。《通知》在我市现有义务教育政策要求的本市户籍家庭适龄子女须在户口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基础上,规定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按照相关规定可以在租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在“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赋权”方面迈进了一步。

我市相关部门将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加大教育资源配置,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制度改革,进一步满足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关于承租人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具体实施细则,将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实际情况予以制定。

二是关于户口问题。

部分公众对于公租房承租人退租后户口迁出问题表示疑虑,要求明确公租房、直管公房户口登记、迁移具体流程。在我市现有户籍管理制度基础上,《通知》规定“承租住建委明确了《通知》的实施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增加了规定负责解释义务教育、户口登记和迁移等具体问题的职能部门,经市政府同意后正式发布实施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从而解决本市户籍公租房和直管公房承租人户口登记和迁移问题。承租人户口登记、迁移及迁出等具体实施细则将由我市户籍管理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三是其他方面。

部分公众建议尽快推行使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进一步保障租赁当事人权益、稳定租赁关系。按照《通知》要求,我们已经同步抓紧开展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建设、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制定等实施准备工作。通过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通过制定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各方主体权利、义务、责任,引导租赁当事人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合同,规范租赁行为,稳定租赁关系。

同时,将进一步做好相关实施准备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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