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律师咨询(离婚分割房产请律师)

离婚如何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有男女平等、照顾子女等四个原则,具体内容可以通过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解,该机构律师团队为国内外知名大学法学院硕士、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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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为《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所还聘请了国内知名院校以及各法律领域法的知名学者组成顾问团队,提供全面的业务指导。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近年来积极参与《行政诉讼法》等多部法律制定修改,以及中国司法改革有关问题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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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律师收费标准 是什么 关于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律师 收费标准,我给出以下回答。 1、计件收费 (没有财产需要分割的离婚案件)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在 上海 请律师 代理 离婚诉讼 与请律师代理其他 诉讼 与非诉讼案件一样,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资历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上海打 离婚律师 案件收费起步价的中等价位一般在左右,因此,如果律师起步价开价在元范围之内,本律师认为都应当算是非常合理的。至于请哪个律师代理,要看该律师的背景、工作经验、业务水平了,这需要由当事人与律师接触后自己感觉。 2、按标的额比例收 (涉及 离婚财产分割 的离婚案件)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根据《上海市 律师服务收费 政府指导价标准》(2009年7月1日实施)具体计算比例如下: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总之,是离婚需要分割的财产越多,律师收费的价格可能就会越高。 3、风险代理(按结果收费) 风险代理,简单的说就是交一定的基本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比例。这种案件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 财产分割 的案件,这种案件一般难度在于 共同财产 的取证或执行。比如,一方不知道另一方的股票情况或银行存款情况,或公司股权持有情况,或另一方的财产分散,在各个省市甚至各个国家。需要律师做大量调查取证工作。为了刺激律师工作积极性,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一般五千元左右),而后律师再调取相关 证据 ,查找对方财产,做 财产保全 工作,一直负责至案件判决后的执行。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律师提取一定比例的报酬,一般在15-30%左右。 4、计时收费 该种收费方式一般适用于非诉讼案件,如 协议离婚 、起草 离婚协议书 、参与协议离婚谈判、调解等,上海目前律师代理各类非诉讼案件的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二、法院要收多少费用? 根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司法实践中,我们代理的离婚案件,在 立案 时,出于为当事人省费用的考虑,会将争议财产金额控制在元左右,少让当事人交 诉讼费 。如果法院一旦决定处理这些财产,通常会告之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的。一旦通知让原告补交,一般意味着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离婚当事人也愿意掏这笔钱了。判决离婚时法院一般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 诉讼费用 的。 各个地区由于经济的发展不同,其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律师 的收费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有哪些?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庄胜广场北翼15层,5层

2022年7月,周旭亮被聘请为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栏目法律专家库成员

2022年6月,周旭亮被特邀为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约合作律师

2022年6月24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周旭亮主讲)CCTV-12《法律讲堂》之《被收养的“弃婴”》

2022年5月20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周旭亮主讲)CCTV-12《法律讲堂》之《我要报复“前男友”》

2022年4月13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周旭亮主讲)CCTV-12《法律讲堂》之《“生父”找上门》

2022年1月8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周旭亮主讲)CCTV-12《法律讲堂》之《“绑架”自己的孕妇》

2021年10月28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周旭亮主讲)CCTV-12《法律讲堂》之《妻子助夫欺保姆》

2021年,《法治日报》特聘请周旭亮律师成为本报社律师专家库成员

2020年,中央级期刊《中华英才》杂志封底人物专访

2020年,正式受聘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实践导师

2020年,当选2019年度法律创新影响力大会“公益普法优秀个人”

2019年,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律师来了》第二季“优秀公益代理奖”

2019年,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律师来了》第三季“人气律师”

2019年,北京电视台BRTV《第三调解室》暨北京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贡献奖”

2018年,荣获《法制晚报》年度优秀律师称号

2017年,荣获《法制晚报》法律大讲堂2016年度魅力律师称号

2017年,入选系列书籍“文化部《中国好律师》”封面首位律师

2017年,入选系列书籍“文化部《向公正致敬》”唯一封面律师

2016年,入选系列书籍“文化部《追梦中国——精英律师卷》”封面首位律师

2016年,受聘为《法律与生活》“中国拆迁法律实务研究中心”主任

2015年,受聘为《法制日报》“中国企业拆迁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CCTV-12《见证》法律专家

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优秀青年律师

司法部《法律与生活》“首席法律顾问”

《法制晚报》法律专家顾问团“首席顾问”

BRTV生活频道《生活广角》、青年频道《谁在说》专家团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际之声律师嘉宾

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特邀演讲嘉宾

经典案例被收录进《最高人民法院经典案例选编》

庭审被全国各地(如广东省高院)政法系统观摩旁听、研究学习等。

离婚财产分割代理律师

以下是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内容: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1、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12、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1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1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15、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6、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18、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1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20、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21、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22、属于事实婚姻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关于房子归属的提醒:

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方以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其要求应属合理,另一方应予协助,但共住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对于离婚时,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应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处理。婚后按揭房的分割,按照上述原则处理。产权的归属一般以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人为准,没有产权证书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约人为准,对于其中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房款或还贷的部分,另一方应予以补偿,尚未还清的按揭贷款,由产权人负担。 

离婚律师所咨询

1、离婚解决三个问题:夫妻身份关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

2、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3、协议离婚到民政局,诉讼离婚到法院;

4、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协商,协商好第1项,签字后,领离婚证,离婚;

5、诉讼离婚即打离婚官司,依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判决离婚结案;

6、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

7、子女的抚养,原则上共同分担;

8、协议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不服,离婚一年内可申请重新分割,法院应当受理;

9、离婚诉讼属于专业诉讼,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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