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 >>

选举办法(选举办法 怎么才算通过)

2022-11-12 法务资讯 司法

选举方式有哪些

选举方式有哪些

问题一:选举的方式有哪些?各自的优缺点是什么?民主选举方式有哪些?各自的优缺点?选举方式: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差额选举。直接选举:使每个选民都有直接表达自己意愿的机会,可以选择自己心目中最值得信赖的当家人;但操作难度大、成本高。间接选举:在选民较多、分布较广的情况下适用;但是不能直接表达选民意愿。等额选举:可以比较充分的考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但对选民积极性有影响。差额选举:竞选方式有助于选民了解候选人,选出更合适的人选;但容易发生虚假宣传,产生贿选。

问题二:我国的选举方式是什么?民主选举啊~

问题三:各类代表的选举方式有哪些人大代表的选举产生有两种基本方式,一种是直接选举,即由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根据选举法规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一种是间接选举,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省级人大代表和设区市级人大代表,分别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时要说明,我国的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都是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也都属于间接选举。有的同志因村民委员会主任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就误认为我国乡镇级国家政权机关也是直接选举产生,这是一种误解。应当明确,第一,村民委员会不是一级国家政权机关,而是村民的自治组织;第二,我国的政权机关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都是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按党章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可以采取两种形式: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二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选举,其差额比例不应少于百分之二十。

问题四:我国选举方式的划分标准是什么选举的几种方式:1、直接选举:选民直接投票选举被选举人的选举方式。能使每个选民都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机会。选择自己心目中最值得信赖的当家人,能够比较直接、准确表达选民的意愿,保障公民行使选举权,激发公民的政治热情。2、间接选举:在选民较多、分布较广的情况下,先由选民选出自己的代表,再由代表选举产生上一级代表或政府领导成员的选举方式。可以降低组织工作的难度和成本,但难以表达每个选民的意愿。3、等额选举:正式候选人名额与应选名额相等的选举方式。等额选举在确定候选人时,能够考虑到代表性和代表结构的合理性,但会限制选民的自由选择,影响选民的积极性。4、差额选举:正式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的选举方式。差额选举能够为选举人行使选举权提供了选择的余地,在选举人之间也形成了相应的竞争。这是一种较为普遍的选举方式。在差额选举中,候选人按照既定的规则,采取演讲、答辩等方式向选民介绍自己的选举方式。有助于选民了解选举人,但若不加以有效规范,容易导致虚假宣传、金钱交易等情况

问题五:党内选举方式有哪些?党内选举时所采用的方法和形式主要有:直接选举、间接选举、差额选举、等额选举和预选。直接选举:有选举权的人直接参加选举行使选举权利的选举方式。党内的直接选举,一般是在党的基层组织进行,即召开党员大会,由党员直接投票选举党的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或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间接选举:有选举权的人通过选出的代表进一步行使选举权利的选举方式。党内的间接选举,一般是在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和部分基层组织进行,即召开党代表大会,由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或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选举方式。差额选举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二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等额选举: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的选举方式。目前实行等额选举的,主要有党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副书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实行等额选举。等额选举,选举人可按照候选人名单投票,也可以另选他人,但所选举的人数必须与应选人数相等。预选:在党内选举时,为确定正式候选人而进行的选举。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一般可先采用差额预选方式,选举差生正式候选人,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实践证明,在党内选举中实行差额预选,有利于选举工作的组织实施。

问题六:选举有哪几种方式?候选人竞争选举有哪几种形式?

候选人竞争选举活动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采取组织介绍和自我介绍两种方式。组织介绍,即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通过板报、公示、会议等形式,向选民或者居民代表介绍候选人情况,包括简历、文化程度、家庭成员、经济状况、工作能力和本人特长、优点、当选打算及承诺等。自我介绍,即候选人在预选大会上发表竞选演说,解答选民提问;也可以在指定的专栏上张贴竞选要点。

问题七:人民选举人民代表的方式有哪些?人大代表是怎样产生的?

人大代表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民主选举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比如县级人大代表、乡镇级人大代表都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代表候选人得到了法定数量的选票即获得投票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一种是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这种选举叫间接选举,比如全国人大代表、省级人大代表和设区的市级人大代表都是分别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代表候选人获得了法定的选票即获得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这里要注意的是,须获得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的选票,而不是获得参加投票的组成人员过半数的选票。1988年选举七届全国人大代表时,曾经发过这样一件事,一个自治区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中,有5位只获得出席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会议的代表过半数的选票,而不是应到会的全体代表总数的过半数的选票,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代表资格时,依法不予确认这5位的代表资格。

广大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选出人民代表后,组成各级人名代表大会。

所以应该是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选举办法(选举办法 怎么才算通过)

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一、两推一选

1、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2、本次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的办法。“两推一选”,即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选举。也就是首先由党员及群众推荐产生初步人选,然后通过组织考察,党委审定,确定正式候选人后,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最后由支委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

3、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差额占应选人数的20%,实行无记名投票的办法。正式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4、召开选举会议时,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产生。

5、如到会党员因故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信任的人或大会工作人员代写,但未能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6、新一届支委会成员的赞成票应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以上,对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按得票多少依次当选。如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在落选的候选人中进行差额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也可经大会同意对不足名额不再选举,以后另行增补,已进行两次选举均未选出的,不再进行第三次选举。

7、在新一届支委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并报镇党委审批。

二、两推直选

1、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2、本次换届选举实行“两推直选”的办法。“两推直选”,即由乡镇党委根据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结果,考察提出村党支部成员候选人名单,由村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3、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差额占应选人数的20%,实行无记名投票的办法。正式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4、召开选举会议时,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产生。

5、如到会党员因故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信任的人或大会工作人员代写,但未能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6、一次投票选举根据计票结果,采取如下方法确定支部书记:若书记票过半数者只一人,此人当选为支部书记;书记票无过半数者,在书记票、副书记票、委员票累计票数过半数者中,以书记得票多者当选为书记;若书记票、副书记票、委员票累计票数过半数者中书记得票多人相等,以累计票最多者当选为书记;若三职累计票过半数者多人,且票数相等,应当对票数相等者进行再次投票,以得书记票最多者当选为书记。

确定副书记也照此办法办理。但计算副书记票数时,应加其所得书记票数。

计算委员票时,应加其书记、副书记所得票数。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选举办法

各级人大代表选举办法

各级人大代表都是依照法律规定,民主选举产生的。

1、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普遍的。凡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选举采取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方式。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通过间接选举方式,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选举的具体办法是,在直接选举中,按照选民居住状况或者是按照选民生产单位、工作单位划分为若干个选区,按选区提名代表候选人。代表名额由选举委员会按照城乡人口比例分配。县级人大代表名额不超过450人,乡、镇人大代表名额一般不超过100人,人口超过13万的镇不超过130人,人口不足2000的乡、民族乡、镇的代表人数一般少于40人。代表候选人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推荐代表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代表人数三分之一至一倍。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法。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要获得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才当选。?

在间接选举中,按照选举单位提名代表候选人产生代表,如省级人大代表是由省辖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全国人大代表是由军人选出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是由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选出的;台湾省的全国人大代表是由在祖国大陆的台湾省籍同胞协商选举会议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的人数不超过3000人。

省级人大代表的人数不超过1000人,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人数不超过650人。代表名额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4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如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人数,是按照农村每88万选1人、城市每22万选1人的原则进行分配。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代表人数不按人口数分配,而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同时,法律还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作出规定,人口特别少的民族,至少要有代表1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人数要多于代表人数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才当选。

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行政区域都设有人民代表大会,共有5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好制度,它的基本特征是不会改变的。比如,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不搞多党竞选;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不搞“三权分立”;坚持实行一院制,不搞两院制等。同时也要看到,它同任何别的制度一样,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需要在实践中既坚持又不断加以完善。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不断发展,一些具体的制度、机制、程序和工作方式,将不断得到改革和完善。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办法

选举办法需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办法,希望大家喜欢!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办法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根据实际情况,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二至三年。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时,应及时进行改选;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也根据上述规定,按期换届。若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因工作调动及其他原因,造成党支部委员出现缺额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补选。

一、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酝酿推荐候选人。不管是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都要实行差额选举。酝酿推荐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其推荐方法如下:①党的机关党委、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②新建机关党委、党总支、支部候选人的确定,由主管部门党组织拟定候选人名单。

2、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书面请示。党委的换届选举由组织部审批;乡镇党委下辖的总支、支部的换届选举,由乡镇党委审批,并报组织部备案;县直机关直属总支、支部的换届选举,由组织部审批。请示的主要内容:一是召开党员大会时间;二是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三是选举办法及差额选举的比例;四是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基本信息。

3、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换届的筹备事宜。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筹备党员大会,起草并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办法和会议议程,进行选举工作的宣传教育、印制选票等等。

4、准备就绪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党支部即可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会议议程如下:

1、大会主持人向全体党员报告党员出席情况,宣布党员大会开会。

2、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同志做工作报告。 3、选举新一届委员会

(1)清点人数和确认选举资格。会议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首先清点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4/5,会议有效,否则改期进行。

(2)通过选举办法。在支部党员大会正式投票选举前,应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选举办法。

(3)通过监票人名单。监票人必须经大会全体党员表决通过。

(4)公布候选人名单并介绍候选人情况。正式选举前,应向支部党员大会公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并如实介绍候选人的推荐过程和逐个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5)检查票箱,分发选票。选票只发给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多余的选票应封存。

(6)填写选票。选举人应按照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中的规定填写选票。

(7)投票和清点选票。首先由选举工作人员投票,接着到会党员按坐席顺序依次投票。然后由监票人开票箱,当众清点收回的选票数。如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则选举有效;如收回的选票多于投票人数,则选举无效。清点结束后,由会议主持人向党员大会报告清点结果。

(8)计票。即通过唱票和记票,将候选人得票数全部记录下来,以统计每个人的得票数,并按照规定确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当选人的名单。被选举人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才能够当选。当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在选举中非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半数,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在应选人数范围之内的,应为有效,并当选。被选举人得票刚刚达到半数未超过半数的,不能当选。

(9)宣布选举结果。监票人首先向党员宣布收回的选票数、有效票数、废票数;公布候选人、另选人分别得赞成票数。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的支部委员名单,并说明当选名单需报请上级批准后生效。选举结束后,选举工作人员将选票清点密封,交新产生的支部委员会归文书档案保存。

4、大会结束。

三、会后工作

1、支部党员大会选出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后,由上级党组织派人主持召开第一次委员会,选举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并协商确定各支部委员的分工。

2、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之后,应立即向上级党组织上报党员大会情况和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选举报告要写明选举大会召开的情况,应到会人数,实到人数,选举结果及每个人得票数,报组织部批准后向全体党员宣布。

如何认识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性

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这是因为:

第一,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组织基础。中国共产党是由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共同构成、相互作用的严密而完整的组织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基层组织是基本的细胞。我们党的6800多万名党员,活跃在300多万个基层组织中。党通过遍布全国各地、各条战线和各个单位的基层组织,把广大党员组织起来,成为一个有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整体。如果没有党的基层组织,我们的党员就会成为散兵游勇,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就不可能有强大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第二,党的基层组织是开展党的活动的基本单位。党的基层组织担负着教育管理党员、发展新党员、执行党的纪律的重要责任。按照党章规定,所有的党员都要参加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由党的基层组织负责教育、管理和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的基本场所,党员通过党的基层组织参与党内事务的管理;发展新党员、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都要由党的基层组织严格把关。因此,党的基层组织是否坚强有力,能否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对于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作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我们党是执政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领导核心。实现党的领导,首先要靠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则要靠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来保证,最终要通过党的基层组织的大量工作,使之变为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实际行动。党的基层组织分布在工厂、农村、商店、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社会基层单位。尽管这些基层单位的工作性质、领导体制有所不同,党的基层组织的具体职能、工作方法也不完全一样,但都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都要担负起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职责,都要团结和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党的基层组织的这种作用,是党的领导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具体体现,是其他任何社会组织都无法替代的。

第四,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的基层组织建立在社会基层,与人民群众有着直接的、经常的、密切的联系,能够直接倾听群众的呼声,掌握群众思想的脉搏,了解群众的情绪,熟知群众的生产、工作、生活状况。因此,党的基层组织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的重任。一方面,它要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愿望、要求和呼声,为领导机关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另一方面,它要向广大群众宣传解释党的主张和决定,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任务。如果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不起作用,党的意图就难以贯彻到群众中去,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也难以反映到党的领导机关中来,党就不可能团结和带领广大群众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海报

上一篇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
下一篇 行政法律法规(行政法律法规考试题库)

长按图片保存到手机

选举办法(选举办法 怎么才算通过)

选举方式有哪些 选举方式有哪些问题一:选举的方式有哪些?各自的优缺点是什么?民主选举方式有哪些?各自的优缺点?选举方式: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差额选举。直接...

正在为您获取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