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法规定的国家赔偿包括(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

国家赔偿应赔偿哪些,都有什么解释

在我国如相关的合法公民,因相关的政府部门或国家工作人员对自身的利益进行相关的侵害时,我国的公民可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应的维护。 国家赔偿 范围主要包括人身自由的损害、侵犯公民健康生命权益、对公民的相关财产权益的侵害进行相应的赔偿。 一、国家赔偿费标准 按照我国的《 国家赔偿法 》规定,主要有行政赔偿和 刑事赔偿 两种国家赔偿。 赔偿金 计算标准有三方面: (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每日的赔偿金计算公民的人身自由受到侵犯的情形,主要包括违法实施拘留、收容审查、错误 逮捕 、错误的 羁押 判决并已执行、 非法拘禁 等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形。首先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采用的是相对固定额度的标准,即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公布数据)上年度职工日平均 工资 计算。对于受到侵害的公民,无论是谁,无论其收入情况等有什么差异,不管是在经济发达地区还是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赔偿的标准都是一样的;其次,每日的赔偿金数额不是不变的固定数额,而是按照国家上年职工日平均工资不断提高,日赔偿金标准也相应递增。最高人民检察院 刑事申诉 检察厅2018年5月1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 赔偿标准 284.74元。 (二)、侵犯公民 生命健康权 的赔偿标准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的损害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是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一般伤害,受害人的身体能够通过医疗复原的,比如躯体软组织挫伤、皮肤破裂等; 2、是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残疾,受害人部分或者全部 丧失劳动能力 ,比如四肢瘫痪、失聪失明、精神失常等; 3、是造成公民死亡。 针对这几种不同情况,《国家赔偿法》规定了不同的赔偿标准: ①、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 医疗费 ,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包括:医药费、 护理费 、住院费、合理的营养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指受害人本应得到的劳动收入。但是,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并不是按照受害人实际的收入情况确定,而是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每日的赔偿金。比如,1992年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为7.3元,王某因身体伤害耽误了30天的工作,就应赔偿其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约211元。并且,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的赔偿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也就是说,如果受害人的身体超过5年仍未痊愈,也只赔偿其相当于5年的误工收入。 ②、造成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 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残疾赔偿金,是对公民因身体残疾而失去的收入、所受到的痛苦以及雇请人员扶助所花费的费用的赔偿。残疾程度不同,残疾赔偿金的数额也应不同残疾等级越高,残疾赔偿金的数额也应越高。但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赔偿金有最高额限制,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 ③、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受害人 扶养 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对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赔偿,高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相当于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并且,受害人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是指依靠受害人的收入维持生活的没有劳动能力的人,可以是受害人的近亲属,如受害人的父母、子女;也可以是与受害人没有亲属关系但一直由受害人扶养的人,如受害人 赡养 的前妻的父母、被害人捡到并 抚养 的弃婴等。 ④、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 死亡赔偿金 、 丧葬费 ,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家属的抚慰金。丧葬费是办理丧失的费用。两部分加起来的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对于造成受害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的,都应当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支付生活费。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的人所需的基本生活费也不相同,因此,有关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应当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有关给付生活费的期限问题,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因一般无法再恢复劳动能力,生活费应给付至其死亡时止。 (三)、侵犯财产权利的赔偿标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主要表现为违法科处罚款、 罚金 ,追缴、 没收财产 ,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违法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等。对于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应当及时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财产已被损坏、灭失,以及由于查封、扣押、吊销许可证和执照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当按照直接损失予以赔偿。直接损失,又称积极损失,是指现存财产或者利益的减少。赔偿直接损失,就是赔偿已经发生的确定的损失,而不包括可能发生的、不确定的预期利益。例如:某行政机关违法没收个体工商户陈某经营的1000公斤大米,并进行拍卖,此时,1000公斤大米是陈某的直接损失,应当将拍卖所得价款返还给陈某作为赔偿,但是该1000公斤大米如未被没收可以进行正常销售的利润,则属于不确定的预期利益,不在国家赔偿的范围之内。 我国对国家赔偿的相关赔偿范围和相关赔偿标准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公民因国家部门或国家工作人员的侵害行为,都可以身亲相应的赔偿。在进行这类事件的办理时,提供相关的 证据 ,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应的维护和赔偿办理。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一、支付赔偿金。二、返还财产。三、恢复原状。四、其他赔偿方式。其他赔偿方式主要指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赔偿法规定的国家赔偿包括(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

国家赔偿法规定了哪几种赔偿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25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根据这一规定,我国的国家赔偿是以金钱赔偿为主要方式,以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为补充,即除特别情形以外,绝大部分的赔偿应通过支付货币的方式进行赔偿,只有在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为适当时,才可以选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的方式。除金钱赔偿、返还财产、恢复原状几种方式外,我国国家赔偿法还规定了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赔偿方式。

我国国家赔偿法之所以采取这种方式,主要是出于以下目的:1.国家确立赔偿制度的目的在于更有效保障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使其在受到国家机关的侵害后能得到相应的补救。因此,原则上应当是“同等损害、同等赔偿”。采用以金钱赔偿为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为辅的方式,能保证受害人得到与其所受损害相当的充分的赔偿,避免由于方式单一造成的局限性,使受害人从数量、质量、程度、类型上得到真正的救济。2.以金钱赔偿为主,以其他方式为辅的赔偿方式充分考虑了效率要求。国家机关承担着国家运转的各项职能,为保证公务的正常履行,赔偿方式力求便捷易行.以避免国家机关陷入繁琐的个案纠缠之中而贻误公务。在国家赔偿中,采取金钱赔偿方式,简便易行,受害一方也可迅速得到救济,免去旷日持久的诉讼纠纷。

一、金钱赔偿

所谓金钱赔偿,即将受害人的各项损失计算成金额,以金额折抵受损害人的损失。无论是对财产损失,还是对精神损害、人身损害的赔偿,都可以采用金钱赔偿形式。

国家赔偿法把金钱赔偿规定为主要原则,是由其本身的特点决定的。(1)金钱赔偿适用的范围非常广泛,几乎适用于任何损害的赔偿,无论是物质损害还是精神损害,也无论是对人身权或对财产权的损害,金钱赔偿都具有其他责任形式无法替代的优势。(2)金钱赔偿便于操作。金钱赔偿一般都有固定标准,便于实施,可以避免双方因标准不一达不成共识而难以实施的可能。正因为如此,金钱赔偿在国家赔偿方式中居有相当重要的地位。1.人身损害的金钱赔偿。一般来说,对人身造成的损害是难以用金钱来直接赔偿的,因为人身权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但是在损害已经发生的情况下,除了对仍在继续的损害停止侵害外,尚没有比金钱赔偿更为适合的赔偿方式。这是因为一旦发生人身损害,特别是劳动能力的部分或全部丧失时,原本可以得到的收人可能减少或者丧失,法定扶养义务无法履行;同时还要为消除病痛或恢复健康或安葬支付的费用等。受害人遭受的这一系列的财产损失,只能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填补受害人因不法侵害造成物质上的损失。此外,人身不但是物质利益的载体,还是精神、情感等精神生活的载体,金钱补偿可以使受害人的精神得到安慰。从这些意义上来说,人身损害适用金钱赔偿的方式是适合的。2.财产损害的金钱赔偿。任何财产都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都可以折算成一定的金额,然后再给予相应的赔偿。例如某企业的一批进口原材料被行政机关违法查封扣押,在此期间.该原材料发生变质,在计算损失时,可以按国家规定的价值折算成金额,由国家给予赔偿。财产损失的几种形式,如物的灭失、盈利之丧失等都可能通过金钱进行赔偿。但是,如果采用其他方式更便捷易行,则适用其他赔偿方式。

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国家赔偿的项目: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3、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

国家赔偿的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国家赔偿标准有哪些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赔偿法 》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国家赔偿法》对 国家赔偿标准 有那些规定呢下面列举《国家赔偿法》中对国家 赔偿标准规定 的法条,供大家参考。第三十条 赔偿义务机关 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一)、(二)项、第十五条第(一)、(二)、(三)项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 诉讼过程中 ,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 赔偿请求人 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 刑事赔偿程序 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赔偿请求人请求 国家赔偿的时效 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 被羁押期间 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三十三条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的,适用本法。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所属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该国国家赔偿的权利不予保护或者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所属国实行对等原则。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海报

上一篇 合同补充协议书模板(补充合同的模板)
下一篇 注册外资公司(注册外资公司的条件)

长按图片保存到手机

赔偿法规定的国家赔偿包括(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

国家赔偿应赔偿哪些,都有什么解释 在我国如相关的合法公民,因相关的政府部门或国家工作人员对自身的利益进行相关的侵害时,我国的公民可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应的维护。 ...

正在为您获取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