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纠纷 >>

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022-11-07 法律资讯 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包括哪些工程

【法律分析】:1、民用的建筑物,如提供人民居住、生活、学习,以及工作等,又包含了居住建设和公共建设。

2、工业建筑物,是用于生产的专业用房,包括了单层的工厂,多层工厂,及层次混合工厂。

3、农业建筑物,是用于农业生产使用的房子,像种子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建筑工程施工是指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是什么:

工程施工是建筑安装企业归集核算工程成本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是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活动。工程施工下设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等四个明细。

其中人工费核算一线工人工资、津贴、伙食、补助,但不包括保险,一线工人保险在间接费里核算;材料费核算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耗用,其中包括快拆组件租费、脚手架子管租费等外租材料以及分包部分的核算,如护坡、降水、防水等。

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

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防范塌方,避免因挖掘造成的严重事故。

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方案范文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 方法 、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方案 范文 ,希望大家喜欢!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方案范文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 管理条例》、《__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__年__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特制定本 实施方案 。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普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消除隐患、稳定形势的总体要求,督促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全面消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___(市人大秘书长、主持市住建局工作)

副组长:___(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安监科。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三、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四、检查内容

(一)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水源;

(二)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

(三)是否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

(四)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是否按要求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五)是否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编制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

(六)各类易燃可燃建筑材料是否分类堆放保管;

(七)施工人员宿舍是否严格落实用电、用火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施工现场人员是否进行消防 安全 教育 培训;

(九)消防设计文件是否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设计备案,施工现场装饰装修、保温等建筑材料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耐火性能规定;

(十)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8月30日前)。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__月15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全面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并对各区市县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 总结 验收阶段(20__年__月16日至20__年__月30日)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总结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检查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站在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全面加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最大限度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二)强化 措施 ,落实责任。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研判施工现场火灾规律,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实施方案;要逐级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定岗、定位、定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力度,对查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隐患较多、问题突出、不能及时整改的单位,要实行挂牌督办、定期销号。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切实抓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知识宣传工作,为专项检查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方案范文2

今年是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年”,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是创建工作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和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和谐环境、共建文明城区”的主题创建活动圆满完成,经研究决定,特制定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成立创建工作专班。专班由局长为组长,对创建工作全面负责;为副组长,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督促、协调工作;区建管站各副站长及市场管理科和市政管理科全体同志为组员,主要负责对全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执法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管站市场科,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联络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4月1日至5月16日)

创建活动采取上门讲解,召开动员会以及全区建设管理工作会等,加强本次创建工作的宣传。建设工程的参建各方要充分了解本次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既定的措施方案及“文明施工八条标准”,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及时完善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硬件设施建设。

(二)自查、整改阶段:(20__年5月16日至6月26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切实按照《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并于6月26日前,向建管站市场科、市政科递交自查整改方案。在6月26日前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向建管站市场科、市政科提交书面 报告 ,并说明原因,承诺整改落实时间。

(三)检查、督促阶段:(20__年6月26日至8月1日)

创建专班根据各建设工程自查整改报告的情况,按照《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要求,分组对各个建设工程进行检查,督促各建设工程达到文明城市“创建”要求。8月1日前,检查组汇总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向全区通报。

(四)总结、提高阶段:(20__年8月1日至10月1日)

创建专班要在前阶段检查情况的基础上,针对比较突出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加强督办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在 国庆节 前,全区建设工程达到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搞好自查整改,完善文明施工体系,落实措施审查方案。

对新开工工程,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认真搞好自查整改工作,对施工组织方案的完备性和可行性要进行严格地认证和审查。在开工前,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既定的措施方案及《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进行自查整改,做到硬件设施具备,施工组织方案完善。对于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一律不予同意开工,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善文明施工体系,落实整改措施。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实到实处

辖区所有的在建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划分为两类。一类工程为沿河大道、中山大道、解放大道、长丰大道沿线的工程,二类工程为次干道、背街小巷、单位院内的工程。

1、对于一类工程的要求

(1)所有围墙严格按照“文明施工八条标准”搭建、建新,并保证整洁美观,踢脚线要求80CM以上,围墙必须上 标语 及喷绘。

(2)材料堆放必须按照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堆放整齐,并挂牌。

(3)进出道口必须硬化,设置冲洗槽,配备冲洗设施。

(4)民工宿舍及居住环境必须达到“文明施工八条标准”要求。

(5)有渣土运输的工地,运输车辆必须在区建管站悉数登记,要求封闭运输,并与施工单位签订《渣土运输 承诺书 》,坚决杜绝“带泥上路”。

(6)保持外立面清洁,及时更换破损的安全网,坚决杜绝高空抛洒垃圾的行为。

(7)保持场内清洁,及时冲洗、洒水降尘。

2、对于二类工程的要求

(1)所有围墙严格按照“文明施工八条标准”搭建、建新,并保证整洁美观。

(2)材料堆放必须按照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堆放整齐,并挂牌。

(3)进出道口必须硬化,设置冲洗槽,配备冲洗设施。

(4)有渣土运输的工地,运输车辆必须在我站悉数登记,要求封闭运输,并与施工单位签订《渣土运输承诺书》,坚决杜绝“带泥上路”。

(5)保持外立面清洁,及时更换破损的安全网,坚决杜绝高空抛洒垃圾的行为。

(6)保持场内清洁,及时冲洗、洒水降尘。

(三)加大投入,全力保障,进一步强化渣土运输、施工扬尘及特殊区域、时段的噪声污染控制工作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渣土运输及扬尘的控制工作,在严格执行《区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渣土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的渣土运输管理机制。对施工现场的冲洗槽及冲洗设施的使用情况以及道路硬化等问题,创建领导小组要进行不定期抽查,必要时采取夜间巡查的方式,坚决杜绝施工车辆沿途抛洒渣土或带泥上路,如发现问题,一律停工整改。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认真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道路硬化和冲洗设施,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扬尘,坚决杜绝施工现场高空抛洒建筑垃圾的行为,对建筑及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在居民密集区域及重要的节假日、中考、高考时段,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防止施工现场的噪声污染。

(四)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的关爱,改善农民工生活环境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按照“文明施工八条标准”的要求,加强对民工宿舍的管理,切实杜绝“通铺”现象,保证每个农民工使用高低床,并有“储物柜”。每个工地必须设置开水房,保证农民工使用。厕所要求做到及时冲洗、干净;食堂要求做到有卫生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有纱门、纱窗、纱罩,工作人员要有《健康证》,食品要由正规 渠道 进货等等,确实保证民工的身体健康。施工单位在冬季和夏季应制定相应的防冻防寒和防暑降温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的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要认真按照《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要求,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监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创建专班,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创建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创建工作方案的要求和步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检查和督促过程中,严格执法。

(二)加强巡查,严格执法

创建专班加大巡查频度,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力争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于发现的问题,一律下达《限期整改 通知书 》,整改时间为三天;对复查没有通过,整改不力的工程,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并处以经济处罚;对停工整改不力的工地,采取“不良行为公示”。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方案范文3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达到《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及__集团20__年_月_日第_次安全例会确定的关于站点项目确保扬尘治理达到“工地周边100%设置围挡、散体物料堆放100%苫盖、出入车辆100%冲洗、建筑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等土方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等5个100%”的要求标准,实现建设工程施工和地块整理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消除施工现场施工扬尘,杜绝渣土运输撒漏扬尘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

__公司防治扬尘污染领导工作组

组长:___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____

成员:____等

拟启动各工程项目负责人

各地块责任区负责人

三、防治内容及标准

(一)建设施工工地

建设工地施工扬尘防治工作,重点采取设置工地围挡、硬化主要道路、规范物料码放和散体材料堆放、配备现场出入口冲车设施、密目网封闭建筑立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等6个方面的措施,具体标准如下:

1、工地围挡标准

工地围挡严格执行《天津市建设工地围挡标准图集》和《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建筑工地,采用实体围墙装饰或钢结构架体围挡,有基础和墙帽,配备夜间照明设备,高度不得小于2.5米。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要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市政路桥工地,采用白色彩钢板围挡,高度不得小于2米,围挡根部与地面不能有空隙,必须稳固、安全、整洁、美观。

2、工地现场主要道路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道路,应当混凝土硬化,并及时清扫洒水降尘,达到车辆行驶无扬尘的标准。

3、工地物料码放、散体材料堆放标准

(1)裸露场地应当绿化或采用绿色防尘网苫盖。

(2)施工现场堆放砂、石等散体物料的,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0.5米的堆放池,并对物料裸露部分实施全苫盖。土方、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并采取苫盖、固化措施。苫盖措施必须全封闭,达到无空隙的苫盖标准。

(3)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标识,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

4、工地出入口标准

所有建筑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冲洗平台应设置于工地大门内侧,其周边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并按规定处置泥浆和废水排放,沉淀池需定期清理并与市政排水管网相接。每个工地应根据工地运输车辆进出情况,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驶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的车轮和车身冲洗,达到车辆无带泥上路的标准。出入口设置监控摄像头,监控录像本地硬盘存储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5、建筑立面密目网封闭标准

建筑工程立面必须采用规格不低于2000目的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并保持清洁,封闭严密。建筑垃圾和废弃物应采用密闭式串筒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清理搬运,不得从建筑物高处倾倒。

6、其他要求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灰土,禁止露天堆放水泥和石灰,禁止焚烧垃圾等有害物质,禁止使用煤炭、木材及油毡、油漆等材料作为燃烧能源。切割石材等产尘作业应采取降尘措施。

(二)工程渣土运输

1、工地出入口硬化不少于30米,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场区的渣土车辆车轮车身进行冲洗,达到车辆无带泥上路的标准。

2、工地场区应设置专人对工地出入口及工地场区周边道路清扫冲洗,达到车辆行驶无扬尘的标准。

3、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密闭运输,平槽装运,渣土不得超过车辆侧帮,严禁装运湿泥。

4、基坑内道路应硬铺,不得有浮土,防止车辆驶过造成扬尘。

5、禁止渣土外溢至围挡以外,工地场区内暂存的渣土应当集中堆放并全部苫盖。

(三)土地整理地块(已完成土地移交手续)

要按照市里提出的“5个100%做到”中散体物料堆放100%苫盖的标准要求做好扬尘治理工作。

四、治理措施

(一)落实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定公司扬尘污染点位图表,建立台帐,纳入__集团扬尘污染点位总图和防治责任总台帐。按照治理小组领导分工负责制执行。在__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招标和合同签订中增加文明施工及施工扬尘防治内容,明确按照《__公司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稿)执行。开工前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否则不得开工。已开工项目施工扬尘治理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项目一律停工整改,经复查达到要求后复工建设。监理单位将施工扬尘治理纳入监理范围内,监督施工单位落实防尘措施。

(二)对渣土运输严格管理。实行施工单位和渣土运输单位之间的协议公司备案制度,要求对渣土运输管理做到严禁分包给无渣土运输资格的企业,严禁使用无密闭装置的车辆运输渣土,严禁无牌照车辆进入工地,严禁不平槽装运车辆驶出工地,严禁帮钩缺失、损坏的车辆进出工地,严禁装运湿泥,严禁不冲洗轮胎的车辆驶出工地,严禁无工地标牌的车辆进出工地。

明确要求渣土运输企业要达到具备基本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与公安交管部门联网条件,渣土运输不按要求落实时要严肃追究施工单位管理责任。

(三)加大检查力度。项目现场实行施工单位自查制度和监理单位每日巡查制度;项目负责人每周联合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公司安委会每月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在重大节假日执行节假日检查办法,加大检查力度;配合上级单位和部门做好不定期检查;对整理地块加大重点巡查力度。对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项目和整理地块即时下达限时整改通知书,到期仍未整改到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处罚规定执行。

(四)建立考核惩处机制。严格按照《__公司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稿)规定执行,如果发生上级单位通报和约谈情况,除了按照相关规定处罚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责任人以外,要按照公司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和处罚。将扬尘治理工作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方案范文4

一、工程概况

经我公司技术人员现场勘察,因原屋面防水层老化、防水层破损,致使屋面渗漏水,我公司将对此屋面防水层进行全面维修,屋面防水材料采用SBS 3+3mm厚聚酯胎-20℃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二、设计依据及原则

1、《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8); 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8)。

三、防水部位及材料选用

屋面防水层:采用SBS 3+3mm厚聚酯胎-20℃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屋面工程用卷材长、短边搭接宽度均不小于80mm。相邻两幅卷材的接缝应错开,长边错开1/2~1/3幅宽卷材,短边错开1.5m。阴阳角、转角处及细部节点部位加设300-500mm宽SBS卷材做附加增强层。

四、施工条件

1、基层必须抹光、坚实、牢固,无空鼓、松动、起砂、麻面等缺陷;

2、基层表面应平整光滑、均匀一致,其平整度用2m直尺检查,最大空隙不大于5㎜,且每米不多于1处;

3基层表面含水率宜小于9%。测定方法是:将1㎡的卷材覆盖在基层表面上,静置3~4h,若覆盖的基层表面无水印,且紧贴基层一侧的卷材亦无凝结水痕,即为符合粘贴施工要求;

4、基层若高低不平或凹坑较大时,应用水泥砂浆进行找平处理;

5、平立面交接处的阴阳角均应做成均匀一致、平整光滑的圆角,阴角圆弧半径不小于50mm,阳角圆弧半径不小于20mm;

6、突出基层表面的尖锐硬物、砂浆疙瘩等铲除,不能铲除时应采用水泥砂浆抹面覆盖处理,抹面圆弧半径应大于300mm。并将尘土杂物清除干净,阴阳角、管根部等处更应仔细清理,若有不同污渍、铁锈等,应以砂纸、钢丝刷、溶剂等清除干净;

7、穿出基层的构件安装完毕后方可进行防水施工;

8、防水材料及系统配件需保存在通风、干燥的地方,并远离火源,应避免日晒、雨淋。

五、施工工艺

(一)工艺流程

拆除防水层→渣土外运→清理基层→涂刷基层处理剂→卷材附加层→弹线→铺贴第一遍SBS卷材→热熔焊接搭接缝→铺贴第二遍SBS卷材→热熔焊接搭接缝→检查验收

(二)操作要点及技术要求

1、拆除防水层:彻底铲除原屋面防水层。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屋面其他构件及其他结构层,以免其受到损坏。

2、渣土外运:将垃圾全部装袋搬运至地面,然后再集中清运出场。 3、基层处理:清理基层表面突起物、异物等,如有油污铁锈等用钢丝刷或有机溶剂彻底清洗。如有凹凸不平处采用1:3水泥砂浆找平层。

4、涂刷基层处理剂:用长柄滚刷将基层处理剂涂刷在已处理好的基层表面,并且要涂刷均匀,不得漏刷或露底。

5、细部附加增强处理:

在大面积铺贴防水层前,先做好天沟、檐沟、泛水、阴阳角、女儿墙、突出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方案范文5

一、工程概况

__工程工程;属于框架结构;地上5层;地下0层;建筑高度:18.90m;标准层层高:3.30m;总建筑面积:2490.00平方米;总工期:0天;施工单位:_×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由_×投资建设,,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组织施工;由_担任项目经理,_担任技术负责人。

二、材料质量要求

模板选用大型七合板,规格为1830Χ915Χ18MM,梁方木条选用截面为50Χ100MM,长2000MM的方木作为底楞木和托木搁栅。选用Φ70—80的杉原木作为支撑。

三、施工中模板系统的基本要求

1、方木条及支撑不得有弯曲变形、裂缝、腐烂现象。

2、保证结构的形状尺寸及相互位置的准确。

3、梁及楼板使用新板已周转一次板材。保证模板支撑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够承受新浇砼质量和侧压力,以及考虑施工时各种荷载。

4、支撑系统应支承在坚实的基面上,使其不能下沉,保持稳定。

5、安装构造简单,装拆方便,不妨碍钢筋绑扎,并缝合严密,保证砼浇捣时无漏浆现象。

6、模板长向拼接应错开布置,以增强模板的整体刚度。

7、根据模板的荷载和部位的刚度布置支撑系统。

四、模板系统设计及支撑设计的依据

主要依据:

1、依据设计图纸,主要施工方法与进度计划,依据现行有关措施技术条件。

2、有关设计、施工规范、主要施工方法、质量评定要求。

3、模板工程技术安全交底及措施。

五、主要施工方法

(1)梁模板的安装:梁模板安装时,应在梁模下方地面上铺垫板,并按梁模长度等分顶撑间距,立中间部份的顶撑。顶撑底应打入木楔。安放侧板时,两头要钉牢在衬口档上,并在侧板底外侧铺上夹木,用夹木将两侧夹紧,并钉牢在顶撑帽木上,随即把斜撑钉牢。

次梁模板安装时,垂直待主梁模板安装完毕并校正后才能进行,其底板及侧板两头是钉牢在主梁模板缺口处的衬口档上。次梁模板的两侧板外侧要按搁栅底标高钉上托木。

梁模板安装时应校对正确,拉中线进行检查,复校各梁模中心位置是否对正,待平板模板安装后,检查并调整标高,将木楔钉牢在垫板上,各顶撑之间要设水平撑或剪刀撑,以保持顶撑的稳固可靠,当梁的跨度在4.0m或4.0m以上时,在梁模的跨中要起拱,起拱高度为梁板跨度的0.1%―0.3%。

(2)平板模板安装:平板模板安装时,先在梁模板的两侧板分别弹水平线,水平线标高应为平板底标高减去平板模板厚度及搁栅高度,然后按水平线钉上托木,托木上口与水平线相齐,再把靠梁模旁的搁栅行摆上,分搁栅间距,摆中间部份的搁栅,最后在搁栅上铺钉平板模板。为了方便于拆除换板,只在模板端部或接头处钉牢,中间尽量少钉。如用定型胶合板则铺在搁栅上即可。如中间设有牵杆撑及牵杆时,应在搁栅摆放前先将牵杆撑立起,将牵杠铺平。

平板模板铺好后,应进行模板面标高的`水平全面检查复核标准,如有不符合,应进行调整准确。

六、模板安装时应注意以下有关事项

(1)梁模板安装时应注意以下有关事项:

1)底层梁模支架的基土地面,应夯实平整,并要求设置垫木,要求排水顺畅,多层支设时,应使上、下层支柱在一条垂直线上,支柱下也顶设通长脚手板。

2)梁模支柱的设置,由模板设计规定。模板支柱纵横方向的水平拉杆,剪刀撑等,均应按设计要求布置。

3)整体组拼的梁模板,在吊装就位拉结支撑稳固后,方可脱钩。五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员装。

4)由于空调等各种设备安装管道的要求,需要在模板上予留孔洞时,应尽量使穿梁管道分散,穿梁管道孔的位置应设置在梁中,以防削弱梁的截面,影响梁的承载能力。

(2)楼板模板施工注意事项:

1)底层平面地面应夯实,并垫通长脚手板,楼面地面立支柱也应垫通长脚手板。采用多层支架换板时,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竖中心线上。

2)订架支模时,要注意架体与支点的连接,防止滑动、架体应支承在通长的脚手板上,使支点形成一直线。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方案范文5篇相关 文章 :

★ 2020年工程工作计划范文5篇

★ 常用工程施工合同范本5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样板5篇

★ 工程施工合同2021最新范本五篇

★ 工程施工合同2021范本5篇

★ 吊篮施工方案范文五篇精选

★ 优秀的工程建设建议书最全范文素材推荐

★ 工程整改报告范文5篇

★ 建筑设计方案范文3篇

★ 建筑工程实习报告范文5篇

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包括哪些经营范围

(一)、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消防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机电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防水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抹灰建设工程作业,油漆建设工程作业,园林绿化,家用电器维修,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服装服饰、鞋帽、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有色金属、化工产品及原料、钢材、煤炭、矿产品。

(三)、建筑劳务分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设施管理与服务;环境卫生管理与服务;绿化管理与服务;城乡市容管理与服务;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施工;公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和装修设计与施工;工矿工程建筑;管道工程建筑;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体育场地设施安装;电力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水利和水运工程建筑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节能环保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建筑物拆除活动(爆破工程除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房地产开发、工程勘察、规划、设计与施工;建筑机械、材料租赁、销售;生态节能工程设计与施工;环保型建筑材料与高新合成材料电力产品技术的研发、转化和咨询。

(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隧道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管道工程建筑;建材批发;建筑装饰用石开采;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

(五)、建筑工程、装饰工程、亮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市政工程、房屋拆迁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玻璃幕墙工程、钢架结构工程的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装卸搬运服务;建筑劳务分包(不含劳务派遣)。

(六)、建筑劳务分包,水电安装,河道疏浚工程,防水工程,市政工程,隧道和桥梁工程,房屋建设工程,土方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处理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还有哪些呢?

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电力工程、房屋拆迁、河湖整治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计算机图文设计;家具、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文化用品、五金交电的销售;建筑劳务分包。????????????????????????????????????????????????????????????????????????????????????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施工包括很多范围,有相关具体政策,非常完善。

(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五条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六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应当符合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并按规定在施工现场公开。

第七条施工许可证不得伪造和涂改。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第三条 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五条 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

(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三)施工单位已确定;

(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第六条 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第七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各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第八条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第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协调该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第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施工单位隶属关系及工程的性质、规模、技术繁简程度实行分级审批。具体审批权限由国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工程任务情况;

(二)施工总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单位工程综合进度计划和施工力量、机具及部署;

(三)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安全防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种措施;

(四)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五)总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等。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必须报经批准部门同意。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第十四条 由于特殊原因,建设工程需要停止施工两个月以上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将停工原因及停工时间向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审请《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设临时电网、移动电缆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到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和居民时,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事先通告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 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 (二)征地 拆迁 手续已完成; (三)施工单位已确定; (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 已落实;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 第六条 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 第八条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 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协调该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施工单位隶属关系及工程的性质、规模、技术繁简程度实行分级审批。具体审批权限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工程任务情况; (二)施工总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单位工程综合进度计划和施工力量、机具及部署; (三)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安全防 护以及 环境污染 防护等各种措施: (四)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五)总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等。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必须报经原批准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第十四条 由于特殊原因,建设工程需要停止施工两个月以上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将停工原因及停工时间向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设临时电网、移动电缆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到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和居民时,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事先通告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进行地下工程或者基础工程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爆炸物、电缆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 计、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工程竣工图,进行工程质量评议,整理各种技术资料,及时完成工程初验,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可以将该单项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管理。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解除施工现场的全部管理责任。 第三章 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分包单位确需进行改 变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活动的,应当先向总包单位提出申 请,经总包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第二十三条 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 证人 员操作。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履盖物和施工标志。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 法规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二十六条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施工现场在市区的,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临街的脚手架也应当设置相应的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第二十八条 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进,应当通过或者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三十条 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第四章 环境管理 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一)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二)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三)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五)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六)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由于受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章 罚 则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 警告 、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整顿、吊销施工许可证,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的: (二)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或者管理不善的; (三)施工现场的生活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 (四)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符合保卫、场容等管理要求的; (五)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 治安管理处罚 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对 行政处罚 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 处罚通知 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 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建工总局1981年5月11日发布的《关于施工管理的若干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海报

上一篇 家具甲醛超标(家具甲醛超标的标准是多少)
下一篇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21)

长按图片保存到手机

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包括哪些工程 【法律分析】:1、民用的建筑物,如提供人民居住、生活、学习,以及工作等,又包含了居住建设和公共建设。2、工业建筑物,是用于生产的专业用房,包...

正在为您获取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