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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4 法务资讯 案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任务是什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包括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 华侨委员会, 内务司法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民族委员会

全国人大民委于1954年9月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设立,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专门性机构。

全国人大民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举产生,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大会闭会期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

全国人大民委与人大机关的办事机构不同,它是国家权力机构的组成部分,依法享有议案权、议案初审权、调查建议权和部分监督权;

全国人大民委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一个层次,参与和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法律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法律委员会统一审议向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法律案;

其他专门委员会就有关的法律案进行审议, 向法律委员会提出意见,并印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者常委会会议。

内务司法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工作机构,按照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在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有一定的监督权、审议权和提议案权。内务司法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受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大会闭会期间受人大常委会领导。

财政经济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负责审议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被认为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命令、指示和规章等工作。

教科文卫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科文卫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负责审议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必要的时候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等工作。

外事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外事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负责对属于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对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决定贯彻实施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进行监督等工作。

华侨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华侨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负责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审议的有关侨务方面的议案,并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

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同侨务有关的议案或法律草案;

审议全国人大主席团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的答复,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开展与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有关的侨务外事活动等工作。

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

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负责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负责审议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必要的时候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等工作。

人大的专门委员会与工作委员会区别

法律分析:“专门委员会”与“工作委员会”的区别:一是隶属关系不同。 专门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的工作机构,在人大会议期间受人大领导,闭会期间受人大常委会领导;工作委员会是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受人大常委会领导。 二是职务名称及资格要求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第六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与人大常委会的的关系

首先,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是为加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的工作而设立的。包括: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 华侨委员会, 内务司法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与全国人大相同,为5年。

其次,两者的关系: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负责管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个专业委员会(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性机构,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和监督。

另外,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职权还包括: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必要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对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协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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