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诚勿扰商标侵权(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怎么办)

非诚勿扰案件属于驰名商标反向混淆侵权吗?

     首先,“非诚勿扰‘在我国虽然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但其提供的婚介服务未在我国内流通,我国大多数公众未实际使用并接受过上述服务,即使“非诚勿扰”可能为我国公众通过传媒等所知道,也不能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原非诚勿扰LOGO

     反向混淆(REVERSE CONFUSION) 传统的混淆通常是指后注册的商标与在先商标混淆的问题,但如果出现大公司故意使用一些小公司的商标,在经过大量广告宣传促销后,小公司的广告反而被大众认定为小公司是大公司的分支,从而小公司会被疑你吃不可不能再自主地使用其商标,就会受到反向混淆的威胁.

     该案中,金阿欢第7199523号“非诚勿扰”注册商标已投入商业使用,被诉行为影响了该商标的正常使用,使之难以正常发挥应有的作用。由于江苏电视台的知名度及节目的宣传,相关公众容易对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使用与江苏电视台产生错误认识及联系,故已造成反向混淆。

非诚勿扰商标侵权(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怎么办)

非诚勿扰商标抢注之后怎么办

一、非诚勿扰 商标抢注 之后怎么办 1. 商标注册申请 被 商标 局受理,并不表明该申请已被核准。 2.如果被 抢注商标 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3.商标被抢注,可在其注册后五年时间内提出撤销申请。 4.被抢注商标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提出撤销申请。 5.维权未果,需重新 注册商标 ,商标不能与原商标近似。 二、商标抢注的类型 (一)抢注未注册商标 中国 商标法 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公告期3个月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中国商标法未赋予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任何排他权,在某种商标未注册而有使用的情形,该使用商人无权阻止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以自己使用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使用或先申请注册。只有在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与未使用人同日申请注册时,根据中国商标使用和申请注册的现状,照顾使用在先的申请人,使之能获准注册。这个范围是有限的,它不能限制他人进行申请注册,不得违反在先申请原则。未注册商标使用人选择不将其使用的商标进行申请注册这是他的权利;如果其为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做了大量的广告投入却未申请,或晚于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 商标注册 ,结果被他人抢先申请商标注册,这仅能说明: 1、自主决定导致其顾此失彼; 2、 商标权 利意识淡薄。这当然不能给他提供法律上的保护。在商标专用权注册取得制国家,只要经营主体商标权利意识强烈,在使用商标之前或使用同时就申请商标注册,就不会发生抢先注册商标的事件。视所有的抢先注册商标的行为为非法的观点,其实质是主张使用取得商标专用权,因而从根本上否定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制度,这与中国《商标法》是相悖的。 中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有条件地确认抢先注册他人先使用的商标行为为法律禁止的行为,在坚持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法律对于绝对的申请在先原则作了合理调整。强调申请在先必须建立在诚实信用的原则下,不允许 盗窃 他人已经使用并且已经建立信誉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弥补了绝对注册原则的缺陷,防止事实上的不公平情况的出现。 (二)抢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权是经国家法律确定的权利,但受到地域和时间的限制 地域性决定了一个商标在某一个或几个特定国家地区获得保护,在注册国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则不能获得保护。这就可能使甲在丙国将a商标在b种商品或服务上进行了注册,如甲未在丁国为同样的申请注册,则可能会有乙将a商标或近似a商标的商标在b种或类似b种的商品或服务上,在丁国申请注册或先于甲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虽然此种抢先注册商标的行为在道德上似有可议之处,但在法律上该注册并无不当。 以往由于中国经营者的商标意识比较淡薄,其在中国所有而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有一定或较好声誉的商标被他人在该国或地区抢先注册,导致我国经营者在该国或该地区不能使用在中国注册的原商标,最终退出该国或地区的市场;或者虽然继续使用该商标并占有市场,但付出了高额的价格以求得对方转让商标所有权;还有的不得不另起“炉灶”。经济利益上吃了亏,在法律上却无能为力。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国内的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谋求经济利益,在国内抢先注册国外的知名商标的情况也逐渐屡见不鲜。 (三)抢注 驰名商标 比抢注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已注册的非驰名商标更复杂 驰名商标在他国或地区被他人抢先注册后,该驰名商标的原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能否在该国或地区获得保护,最终完全取决于被请求保护的国家或地区的主管机关根据其本国的法律认定。认为他人的抢先注册正当的,原商标所有人将在其辖区内失去该商标的所有权,不能得到保护;反之,如认为注册不正当的,则能获得保护。 (四)权利冲突问题 解决不同类型 知识产权 的权利冲突问题,现行法律已有一项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在先权利原则”。这一原则是民法公平、诚信原则的体现,并在 专利法 、商标法中都有具体的规定。从现行法律、 法规 及规章的规定看,围绕 专利权 、商标权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分别受不同的法律调整,并不存在谁高谁低、谁强谁弱之分。如果发生权利冲突,就适用“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 综上所述,面对形式多样的商标抢注行为,只有明确他们各自的法律性质,才能通过已有的商标法律制度予以迎头痛击,以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商标在注册期间是经过注册人设计和辛苦计划才进行注册的,若被无故抢注并抢注成功之后,便是对原商标持有人的侵权。原商标持有人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取得正面的解决。对于恶意抢注者,相关法律法规是具有 管制 性的,希望广大商家知法懂法。

《非诚勿扰》停播原因是什么?

《非诚勿扰》停播原因很可能是因为造假、拜金、浮躁等引发争议,而使《非诚勿扰》被叫停整改。2022年3月,各大卫视和平台纷纷宣布了综艺停播消息,为MU5735遇难者祈福。其中原定3月26日(周六)20:30在江苏卫视播出的《非诚勿扰》将调整至4月2日(下周六)播出。

2016年1月,法院判决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停止非诚勿扰商标侵权行为,在判决生效后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1月8日针对《非诚勿扰》被诉商标侵权一事,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发表声明:在尊重法律、保持理性的前提下,已通过司法途径向上级法院提请再审,并获其立案审查。

非诚勿扰节目特色

《非诚勿扰》在嘉宾选择、身份确认、讨论话题选择、录制过程审查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为坚决防止导向偏差,节目组对所有已播出节目涉及话题进行了一次全面整理分析,列出容易出现偏差的话题和禁止的话题。

为确保节目真实性,节目组逐步构建了确保嘉宾身份真实、表达真实的四道防线:包括调整嘉宾选择标准,从综合考虑外形、表达、职业、价值观等多方面因素,调整为以真实、真诚、健康、有强烈相亲欲望为第一诉求;规范嘉宾选择流程,通过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对其所填写的个人资料予以核实。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非诚勿扰

《非诚勿扰》被起诉商标侵权,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非诚勿扰》商标侵权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对于此类侵权行为我国《商标法》第57条有专门规定。这一条文列举了多种侵害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类型,而与本案相关的就是其中第(一)项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根据这一法律规定,江苏卫视《非诚勿扰》节目是否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需要综合三个要件予以判断:其一,江苏卫视使用“非诚勿扰”指代其电视节目,是否属于商标性使用;其二,江苏卫视使用的商标是否与金阿欢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其三,江苏卫视是否与金阿欢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望采纳,谢谢!

如何看待江苏卫视《非诚勿扰》被判侵权?

江苏卫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泊,作为一个省级卫视媒体,在开播一个节目的时候连最基本的商标保护工作都没有做到位。现在被告侵权了,就在想尽各种办法挽回损失,亡羊补牢啊。查了一下江苏卫视的注册商标,其播出的电视节目仅仅注册了幸福管家等9件商标,而播出了星跳水立方、梦想成真、一站到底、甲方乙方、全能星战、震撼一条龙等等诸多播出过和正在播出的节目都没有注册商标,反而是将“孟非”这个商标注册了40几件,我就有点纳闷了,“孟非”固然需要保护,节目不是更重要吗,如果不加以重视和保护,吃官司绝对不会仅仅这一次。而反观一下湖南卫视,注册了各类商标近2000个,什么我是歌手,快男,平民英雄,甚至比较小众的快乐垂钓都统统注册了,一个也没有落下。这就是差距。其次,说回案件本身。我支持法院的判决,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金阿欢注册在先,拥有“非诚勿扰”的商标专用权,金阿欢没有抢注,没有恶意,甚至其注册的时候江苏卫视“非诚勿扰”的节目都还没有诞生。江苏卫视使用在后,虽然其通过使用和宣传取得了较强的知名度,形成了较大的影响力,但改变不了商标侵权的事实。倘若江苏卫视因为这个知名度和影响力而不算构成侵权的话,那么《商标法》保护的是什么呢,那注册商标的意义又何在呢,假如我注册了一个商标“AABB”,一年后央视在相同服务类别推出了一档“AABB”的节目,央视凭借它全国的资源将节目在极短的时间内做到了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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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诚勿扰商标侵权(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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