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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软企业(申请双软企业的条件)

2022-11-01 法律资讯 纠纷

什么叫“双软”企业?

很多企业初次接触双软企业的时候,都有很多常见的问题:双软认定条件是什么?有什么优惠政策可以享受?

1.双软企业是什么?

答:双软认证并不是一个资质,而是"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认定"两个不同资质的统称.叫做"双软企业"

2.双软企业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答:

(1)软件产品登记的优惠政策:软件产品增值税,从17%减按3%征收,实行即征即退;

(2)软件企业认定的优惠政策:软件企业所得税,自企业获利年度起,第1~2年免征,第3~5年减按12.5%征收.也就是企业经常挂在嘴边的"两免三减半".

3."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认定"可以只做办理其中的一个资质吗?

答:可以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性办理.例如:软件企业比较看重的是增值税的退税,那么直接办理"软件产品登记"即可.

4.有人说"双软企业"已经取消了,是不是真的.

答:是政府行政机构取消了对双软认证的审批工作,但是双软企业的认证并没有取消,而是下放到了各个地方,一般是由地方相关机构来负责"双软认证"的相关工作.

5.双软认证的有效期是多久?过期了也需要重新认证吗?

答:过期了之后,如果企业想要继续拥有"双软企业"的资质,需要重新认证.其中,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是5年;软件企业认定的有效期是1年.

6.申请双软认证一般多久可以认定成功?

答:3个月左右.

7.双软认定是由哪个相关机构来负责的?

答:一般都是当地的软件企业协会来负责.比如深圳地区就是软件企业协会来负责的.如果企业以前没有申请的经验,建议找一些双软认证代办企业,这样也比较省心.

8.双软认证有官费吗?

答:有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费1000元,登记费800元;软件企业评估认定费用1000元.

9.申报软件企业认定/评估需要什么条件?

(1)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2)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3)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4)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软件产品拥有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行业协会出具的《软件产品评估证明函》;

(5)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集成电路或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6)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或者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EDA工具、合法的开发工具等),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10.双软企业认定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是常年认定的.

2021双软企业认定条件是什么?

2021双软企业认定条件是以下九个条件: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了企业法人的企业。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双软评估可以展示企业实力与市场价值,提升品牌形象,同时也便于进一步申报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双重证书。

双软企业认定条件

双软企业认定的条件:

1.企业法人是我国的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

2.企业计算机的软件开发和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及主要经营收入;

3.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者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的开发及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至少超过50%;

5.具有从事软件的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的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在8%以上;

8.一年软件的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

9.双软认证的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条 立法宗旨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供参考。

双软企业(申请双软企业的条件)

双软企业认定标准

双软认证包含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检测、软件产品登记、软件企业认证。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2、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3、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双软企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及税收的风险点

一、什么是“双软企业”?

“双软企业”是指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

二、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

1、 符合条件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 对我国境内新办符合条件的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2015年新变化:2015-05-27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4年度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 (工信部联软函〔2015〕273号)第一条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的规定,自该决定发布之日起软件企业认定及年审工作停止执行。

3、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5、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6、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14年1月1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二)增值税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3、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4、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三、涉税风险

1、针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软件企业应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支出,对于不能准确划分的,职工培训费支出不能享受全额扣除的优惠。

3、软件企业被同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选择优惠,但不能叠加享受优惠。

4、享受财税〔2012〕27号税收优惠的软件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其享受税收优惠的资格,并补缴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1)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2)有偷、骗税等行为的;

(3)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4)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四、条件、标准

(一)软件企业的条件、标准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了企业法人的企业;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二)软件产品登记需要的条件

软件产品的登记首先应具备两个前提,即1)取得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指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2)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什么是双软企业

双软认定是指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

【认定标准】

1、2011年1月1日后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法人;

2、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3、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4、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

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5、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软件产品拥有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6、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集成电路或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7、具有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扩展资料

软件企业的认定条件、标准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了企业法人的企业;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双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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