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分为哪几种(侵权哪五种)
侵权责任主要有哪些种类
侵权责任的种类有:
1、过错责任。过错责任指任何人因自身的过错(故意或过失)而侵害他人权益时,应就所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2、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指根据法律明文规定,不论加害人是否具有过错,均须为其加害行为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3、公平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知识产权侵权有哪些类型?
知识产权侵权一般有3种类型:
1、商标侵权: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注意:以明知为要件)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一)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二)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2、专利侵权: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第八十五条 下列行为属于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
(一)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二)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
(三)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四)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五)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3、著作权侵权:
法条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侵权损害的种类有哪些?
侵权损害按照侵害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财产侵权和人身侵权。财产侵权主要有:物权所有权侵权、知识产权侵权、债权侵权、股权侵权等。人身侵权主要有:人格权侵权和身份权侵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第一百一十三条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侵权有几种?
根据归责原则的不同,可以将侵权行为划分为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一般侵权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行为;特殊侵权是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及过错推定责任的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必须有法律作出特别规定。概括起来,两者主要有如下区别:第一,构成要件不同。一般侵权必须同时具备过错、加害行为、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而特殊侵权不需要以过错要件为要件或者法律直接推定侵权人存在过错由其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第二,是否以法律的特别规定为前提不同。一般侵权不需要法律进行单独特别规定,而后者必须有法律单独特别规定为前提。第三,适用的归责原则不同。这也是划分两者的标准。一般侵权适用过错归责原则。特殊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侵权行为分为几类?
侵权行为分为以下几类:
一、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按照行为的构成要件不同)
1、一般侵权行为:致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的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一般侵权行为主要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对自己行为负责的原则。
2、特殊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即使无过错,但他人的损害确系与行为人有关的行为、事件或者特别原因所致,因而适用民法上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规定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特殊侵权行为主要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行为主要有:
(1)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行为。
(2)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3)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4)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5)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6)工作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7)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行为。
(8)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二、积极侵权行为与消极侵权行为:(行为的性质不同)
1、积极侵权行为:指行为人以一定的作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2、消极侵权行为:指行为人以一定的不作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构成消极侵权行为,须以行为人须有作为的义务为前提。
三、单独侵权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行为的人数不同)
1、单独侵权行为:指一个人单独实施的侵权行为。
2、共同侵权行为:指两个以上的人共同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分共同加害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
3、共同加害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1)主体的复合性。 (2)主观的共同过错性。 (3)行为的共同性。(4)结果的单一性。
4、共同加害行为除具备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外,还须具备以下特殊条件:
(1)主体方面的要件。两个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
(2)客观方面的要件。各个共同加害行为人须具有共同加害的行为。
(3)主观方面的要件。各行为人之间应有共同过错。
5、共同危险行为除具备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要件:
(1)主体方面的要件。两个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
(2)客观方面的要件。须实施了共同危险的行为。
(3)主观方面的要件。共同危险行为人主观上应有共同过错。
侵权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侵权行为的种类包括了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单独侵权与共同侵权;积极侵权与消极侵权。应特别掌握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区分标准,应掌握作为侵权和不作为侵权的区分标准,应特别掌握共同侵权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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