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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迫杀人,如果A拿着枪逼着B杀死了C,那么A和B分别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2022-10-30 法律资讯 案例

如果A拿着枪逼着B杀死了C,那么A和B分别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感觉回答问题的各位大神说的都差不多,都很有道理,但是还有一点不同意见,欢迎大神们探讨。

对于A来说毫无疑问是故意伤害罪,这点没有异议,对于B是不是构成胁从犯还不一定,有没有可能B不够成任何犯罪,而是紧急避险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的要义就是在紧急情况下采用损害较小合法权益的方式来避免大一点的合法权益,这是关键。或许你会说生命是平等的,B的生命和C的生命一样,一命换一命肯定不是紧急避险啊。但是我们再来看这个场面的终极boss 是谁?是A!B有选择的自由么?有,B不杀c就会被A杀,A的终极目的是杀C,对于B也许会选择灭口,也许会选择不杀,那么B是不是还有一线生机!

如果B觉得宁愿自己死也不能杀C,然后B被A杀死,前面说了A的目的是杀死C,对于B可杀可不杀,现在B死了,C还活着,A能不杀死C么?

所以这就是成了两个生命和一个生命的价值比较,哪个权益大?一目了然!所以B杀死C是紧急避险行为,不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紧急避险不适用于有特定法定义务的人,比如说如果B是警察,那就不符合紧急避险的条件!

如果一个人胁迫你去杀人,你反将胁迫你的人杀了,这有罪吗?

为方便回答,举个例子:

甲胁迫乙去杀丙,乙反过来把甲给杀了

乙是否有罪要分情况讨论,关键是甲胁迫乙的方式 :

第一种情形:甲以先暴力侵害了乙,又用暴力侵害的方式胁迫乙去杀丙

甲把乙揍了一顿,给了乙一枝毒药要求乙去杀丙,威胁他说再不去杀丙就先干死乙,乙反手摸出一把小刀将甲捅死。

如果甲之前对乙的暴力行为可以被评价为《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话,此时乙将甲捅死的行为,就会构成正当防卫(特殊防卫)的一种,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如无法评价为该款,则构成防卫过当,承担至少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刑事责任。

当然,有人会说在甲胁迫乙的时候已经不存在对于乙的暴力侵害了,但实际上,在乙看来,如果自己不去杀丙,甲就会把自己干掉,甲之前对乙的暴力侵害仍然处在”正在进行“的阶段,对此,乙不会构成所谓的”防卫不适时“,至少会构成防卫过当。

第二种情形:甲以单纯的胁迫乙去杀丙(未对乙实施现实的暴力侵害)

如果此时乙反过来杀了甲,因为不存在对乙现实的不法侵害,所以一般情况下不是正当防卫,依情况乙要承担至少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

但是,根据2018年12月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案例明确的正当防卫新标准来看,假如甲的胁迫行为满足了下面这个条件,乙将甲杀死的行为同样会构成正当防卫(至少是防卫过当):只要加害方表现出行凶的可能性,受害方就可以按照已经行凶进行防卫。

比如说在这个例子中,甲生得人高马大,已摩拳擦掌或者是拿着刀在乙的面前比比划划,作出一副要威胁乙杀死丙的样子。

此时,即便甲的内心真意不是想真的伤害乙,但是其外在表现在乙看来:甲的确是想干掉我,这时乙完全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不过基于防卫手段的相当性,甲摩拳擦掌,乙反而拿刀将甲捅死,乙会构成防卫过当;甲拿刀在乙的面前比划,乙也拿刀将甲捅死,乙就成立正当防卫。

至于乙对于丙没有现实的伤害,这个例子和胁从犯、紧急避险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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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匪逼男人质强奸并杀害女人质,男人质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

我认为需要负法律责任。只是责任要比绑匪的轻。按绑匪的从犯论处。

男人质不能因为绑匪所逼就去强奸并杀害女人质。作为有独立意识的主体,应该有反抗意识的,不能听绑匪任其摆布,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如果有一点反抗意识,这强奸行为就不可能完成,自己没有反应,绑匪他也是无法完成的。还是男人质有一定的故意,不故意就完不成这样的强奸行为。被绑匪吓得身子都软了,还能干成这事吗?

男人质要是自己不想杀女人质,不管绑匪怎么逼迫,就是不动手,怎么能杀害女人质呢?不要说被逼,还是自己意识里在协助绑匪干事。自己不动,绑匪要是拿着男人质的手杀害了女人质,这男人质不用负责。否则,男人质就逃不了干系,都有一定的责任。

以前的汉奸也说是被逼的,犯了错就不承担责任了吗?不照样受到处罚吗?男人质的行为与汉奸有相似之处,也是有责任的,不反抗,对女人质强奸并杀害,就是绑匪的从犯。

大家说,这男人质该不该反抗?这样的行为该不该受到处罚?不能纵容这样的行为发生。

被胁迫杀害2人判多少年?

被胁迫杀害2人,判刑还要考虑各种因素,依法、依证据定罪量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人在被逼的情况下杀人算犯罪吗?

一样涉嫌犯罪。这在刑法上被逼迫的人属于胁从犯,同样涉嫌故意杀人罪,但应当根据情节减轻或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八条【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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