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与分公司的区别(办事处和分公司)
“办事处”与“分公司”有什么区别?
代表处和办事处的区别:在一般情况下海外公司在国内设立联络处为代表处,而国内公司在各省市设立联络处为办事处。代表处,又称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是外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代表母公司在国内的业务联络机构。代表处的经营范围应当在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中写明,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认(特殊行业需审批),该经营范围将被规定在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上。外国企业的驻华常驻代表机构只能在其登记证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活动。外商投资企业办事处是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设立的办事机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从事业务活动的合法凭证是《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依据该《注册证》,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从事业务活动。简而言之,代表处是指外国(或地区)企业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办事处是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机构。
分公司和办事处有什么区别?
办事处与分公司区别:分公司可以从事经营活动,而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办事处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可以在分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办事处在当地无需缴纳增值税,而分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在当地缴纳增值税;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办事处和分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与办事处区别:分公司可以从事经营活动,而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办事处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可以在分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办事处在当地无需缴纳增值税,而分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在当地缴纳增值税;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办事处跟分公司的区别
公司办事处与分公司的区别是,公司办事处是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不能领取营业执照和进行经营管理;而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领取营业执照,和相对独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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