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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类别是什么?

2022-10-29 法务资讯 案例

医疗机构类别是什么?

1、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2、幼保健院。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4、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5、疗养院。

6、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7、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8、村卫生室(所)。

9、急救中心、急救站。

10、临床检验中心。

11、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

12、其他诊疗机构。

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区别?

医疗机构是患者看病的地方,如医院、卫生院、妇幼保健站等都是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由卫生部管理。养老机构是老年人养老的地方,如养老院、社会福利院、托老所、老年人公寓等都是养老机构,养老机构由民政部管理。当然,养老机构内部也会设立医疗机构,即医养结合。

医疗机构名称怎么填?

通用名称为:医院、中心卫生院、卫生院、疗养院、妇幼保健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卫生站、卫生室、医务室、卫生保健所、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防治院、防治所、防治站、护理院、护理站、中心以及卫生部规定或者认可的其他名称。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这一概念的含义:第一,医疗机构是依法成立的卫生机构。第二,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第三,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院和各级医疗机构有啥区别?

医院是为病员开展必要的医学检查、治疗措施、护理技术、接诊服务、康复设备、救治运输等服务,以救死扶伤为主要目的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是依法成立的卫生机构。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名称规范?

医疗机构的命名必须符合以下原则:

(一)医疗机构的通用名称以前条第二款所列的名称为限;

(二)前条第三款所列的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可以合并使用;

(三)名称必须名符其实;

(四)名称必须与医疗机构类别或者诊疗科目相适应;

(五)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臵的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应当含有省、市、县、区、街道、乡、镇、村等行政区划名称,其他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不得含有行政区划名称;

(六)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设臵的医疗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含有设臵单位名称或者个人的姓名。

第四十二条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下列名称: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称;(二)侵犯他人利益的名称;

(三)以外文字母、汉语拼音组成的名称;

(四)以医疗仪器、药品、医用产品命名的名称;

(五)含有"疑难病"、"专治"、"专家"、"名医"或者同类含义文字的名称以及其他宣传或者暗示诊疗效果的名称;

(六)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名称;

(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得使用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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